Local EPUB Text
经验证据
那些将歧视与人生轨迹的不同等同起来的人,混淆了造成群体境遇差异的不同原因。即使有人认为人生发展机会的差异比歧视还重要,也必须在研究这两种社会现象时认真区分它们之间的差别。
人生发展机会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生发展的机会比歧视更容易确定。我们可以通过统计数据计算并确定一个黑人孩子成为医生或者国会议员的概率——只需要黑人的人口规模和最后从事这些职业的黑人数量即可。然而,即使是在这种最简单的例子中,也需要考虑一些复杂的因素。
我们这里所言及的人生发展机会仅是一般意义上的统计概率,还是在一定努力后获得成功的可能性?要是想要成为芭蕾舞演员,准备忍受同伴的反对坚持自己的努力方向的黑人男孩很少呢?总而言之,决定人生机遇的事件看似简单,却也提出了复杂的问题:不同群体间的机会差异和结果差异,其根源是什么?不论这个根源是在内部还是在外部,在询问歧视是否存在、程度如何之时,它都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如果歧视和人生发展机会并不是一码事,经验分析所探究的问题就变成了:来自不同群体中能力相仿的个人在求职、升学以及争取其他福利时,成功的前景是否比较相似。但如果不同群体所具备的能力本身就存在巨大的差异——通常情况下的确如此——问题就变成了:某种能力同其他群体成员相似的个人又是如何呢?他们能否获得相同的发展前景或结果?
可比性
对不同群体进行比较,与对条件相仿的个人进行比较截然不同。例如,在几年前,美国黑人的收入水平不及白人,而且差距比现在更大。但早在1969年,出身于订阅了报纸杂志、办了图书证的家庭的年轻黑人男性,其收入水平与那些家庭条件相仿、教育水平相同的白人男性相当。同样在1989年,年龄(29岁)、IQ(100)相同的黑人、白人和拉美裔美国人,工作一年后的平均工资水平都在25 000美元到26 000美元之间。
美国女性的收入水平也从来比不上男性,但早在1971年,30多岁、从未结婚、从毕业开始就一直工作的女性,平均工资要略高于同等条件的男性。在加拿大,从未结婚的女性收入水平超过了99%的从未结婚的男性。而在1969年,从未结婚的女性大学教师的收入水平也略高于未曾结婚的单身男性教师。
上述这些情况都未提及人生发展机会,然而却与雇员歧视的问题相关。来自上述这类家庭的黑人男性青年的比例,完全不同于来自类似家庭的白人男性青年的比例。与之类似,在黑人、白人和拉美裔美国人群体中,IQ 得分的分布情况也完全不同。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其他国家,某一种族或民族群体的平均年龄与其他族群相差十岁或以上的情况并不少见,而年龄的差距又造成了收入的巨大差距。婚姻状况对收入水平也有影响。已婚男性的收入水平一般会高于单身男性,已婚且有子女的男性收入还会更高;但对于女性来说,情况却正好相反。该现象背后的原因不难理解——婚姻和为人父母的责任给女性带来的激励和约束与给男性带来的激励和约束完全不同。
婚姻中传统性别角色的合理性以及社会对此期望,是可以讨论的议题。但这种讨论与雇主的歧视行为无关,更不应由此推定雇主的思想倾向。如果要判断是否存在歧视以及歧视程度如何,我们就应关注工作中能力和责任相同的不同个体是否能得到相同的对待。所以问题不应该是雇员遇到雇主之前生活对他们是否公平,即使这个问题对于理解和解决其他议题非常重要。然而,现在越来越多的法律和政策都将歧视界定为雇主不为怀孕员工、罹患精神疾病的员工、有入狱记录的员工、因为年老而出现健康问题的员工提供保障。在雇用发生时,雇主们有动力做出长远考虑;但制定或支持相关法律和政策的人却不会想得那么远。
也许会有一些雇主、政府或其他人承担这些额外的成本,但不管怎样,不这样做并不意味着来自不同的群体、具有同等价值的员工受到了雇主的差别对待。如果企业因不同员工的独特价值而雇用了他们,并根据这些独特的价值向他们支付报酬并擢升他们,这种做法就不能被视为雇主歧视。问题不在于社会政策是否合理,而在于我们对具有特殊含义的字句的使用。我们而不能为了激起特别的情绪就使用这些字眼。仅当对某问题持不同观点的双方都能充分理解某些词语的特殊含义时,我们才能就相关政策是否合理展开理性的讨论。否则我们就只能讨论对方的过去。
尽管孤立的数据可以直观地展示出人生发展机会同歧视之间的区别,但是要确定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中出现的现象究竟属于前者还是后者,还需一些更复杂通常也是不确定的方法。例如,常见的方法是从统计学的角度先对一些因素进行“控制”,然后再观察这些因素被考虑进来之后,不同群体中的个人所得到的结果是否相似。这种方法的原理很简单,但应用起来就困难了。
研究分析时,没有什么比想当然地认为自己已经考虑了所有相关因素更容易了。但实际上,可能有很多其他因素都会对现象产生影响,但研究者却很难收集到相关的数据,或者根本没有办法进行量化。如果两组人在已知因素方面存在极为显著的差异,就想当然地认为所有其他未知因素都是相同的,这无疑是非常鲁莽的。这样的假设一直反复出现。
例如,一位印度学者试图对孟买医学院学生的社会属性(例如父亲的收入和职业等)进行比较。但在随后的访谈中发现家庭背景相同,而且同是出自贱民阶层(untouchables)的医学院学生在其他影响因素方面存在极大的差异,包括此前就读学校的好坏、家庭的藏书量以及他们的父亲和祖父的识字率等。
与之类似,一项针对美国黑人和白人教职员工的研究发现,某些背景很相似的教职员工在其他方面差异非常大:具有博士学位的黑人教授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通常较大,而且一般来自各自领域排名较低的机构,这些教授发表的论文数量也相对较少。但如果筛选出发表论文数量相同、毕业院校排名相仿、从事学术研究时间接近的教授就会发现,具有博士学位的黑人教授的收入水平还要高于条件相似也取得了博士学位的白人教授。这项研究是在1970年,也就是联邦政府颁布平权法案的前一年。
这些情况并不罕见。从世界范围来看,教育数量存在差异的群体往往教育质量也不尽相同。这意味着如果要对来自不同群体教育背景看似“相同”的个人进行比较无异于拿苹果和橘子进行比较。所以,将来自不同群体的具有“相同”教育背景的人之间的收入差距归因于歧视,是不合理的。
教育质量的差异可能体现在很多方面,包括院校排名、个人成绩和专业领域等。在马来西亚的中国人和马来人之间、在斯里兰卡的泰米尔人(Tamils)和僧伽罗人(Sinhalese)之间、在以色列的欧美犹太人和中东犹太人之间、在印度的各种姓阶层之间,以及美国的黑人、白人和拉美裔群体之间都存在着这些差异。与之类似,同在美国接受大学教育的女性和男性也在专业领域和是否继续接受研究生教育等方面存在差异。但一些研究却认为他们具有“相同”的教育背景,因为他们都接受过大学教育。
来自不同群体的相似个人之间存在差异,教育不是唯一一个具有这种特点的因素。许多媒体根据一项备受瞩目的研究得出结论:在美国,审批抵押贷款时,少数族裔和白人申请者之间存在种族歧视。但是该结论显然并未考虑到少数族裔申请者背负的债务更重、信用记录更差、申请贷款总额与抵押财产价值之比更高,而且更有可能为多户住房而不是单一的家庭住房申请贷款等情况。
当这些因素都被考虑进来之后,白人和少数族裔申请抵押贷款的批准率之间的差异会显著缩小,然而还有6%的差异是由种族歧视造成的,就好像两个群体在其他未被考虑的变量上不可能存在任何差异。例如,美国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表明,收入相同的黑人和白人在平均净资产方面存在很大差距,而在决定抵押贷款申请能否被通过时,申请人的净资产情况也是主要考虑的因素之一。也许以下分析更能说明实际情况:美国的黑人和白人群体在与贷款资格相关的变量上存在差异,所以两个群体的平均贷款批准率也有所不同;而白人的财务资质比亚裔美国人及太平洋岛民群体差,因此在申请普通抵押贷款时,白人被拒绝的比例也更高。
很多数据都无法像1970年对黑人和白人高校教师的比较研究那样,或像后来针对抵押贷款的研究那样,被细致地解析。但许多媒体——甚至常常是在学术研究中——只要发现不同群体间存在某些差异就认为这是由歧视造成的。而且只有在结论与事先就想证明的偏见相一致时,才会出现这种情况。统计数据显示美国白人群体同亚裔群体相比,收入更低、婴儿死亡率更高,而申请抵押贷款被拒绝的比例也更高。但从来没有人用这些数据来说明白人群体被人歧视,而相同的数据——通常来自同一项研究——却被视作存在针对黑人群体的歧视的有力佐证。
不同群体“具有代表性的人”之间的统计(包括对特定职业、机构和收入水平的统计)差异,常常被认为足以得出上述结论,而“不具代表性”的群体则被歧视性的政策或具有偏见的个人和机构“排除在外”了。然而,没有什么比各国不同族群具有代表性的人之间的巨大差异更普遍的了,即便强势群体从未歧视过弱势群体。有时强势群体只是少数派,并不掌握凌驾于多数群体的制度或政治权力。
例如,在20世纪60年代这整整十年间,在马来西亚属于少数的华裔移民中有400多人获得了工科学位,而占多数的马来人却只有4个人获得学位。而这个国家的大学由马来人掌控,管理大学的政府也是如此。这种情况并不是孤例。在沙皇俄国,日耳曼人虽然只是少数——人口占比仅为1%,在圣彼得堡科学院中却占据绝对多数。尼日利亚取得独立时,该国北部地区的许多职业中,绝大多数从业者都是南方人。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写满一本书都不够。
这里的讨论并不是要否认歧视的存在或将歧视程度掩饰至最低。我只是希望那些断言存在歧视的人能够拿出经得起推敲的证据来证明歧视确实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