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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秩序
如果政府将自己的经济职能仅限于充当法律与契约的执行者,有人就会说,就经济而言,这种政策等同于“无为而治”。然而,这种所谓的“无为”常常要经过几个世纪才能实现,也就是说,拥有可靠的法律框架需要经过很长时间。并且,只有拥有可靠的法律框架,经济活动才会繁荣,否则,即使一个国家拥有大量丰富的自然资源,也可能无法发展到应有水平和繁荣。
腐 败
与考察价格的作用一样,通过观察缺少可靠的法律框架时会发生的情况,我们能够更容易地理解可靠的法律体系将发挥哪些作用。即使拥有大量的自然资源,如果政府无效、专断或腐败透顶,国家仍然会很贫穷,因为不管是国内企业还是国外企业,都不愿冒风险进行大额投资,也就无法将自然资源转换成制成品,而只有这些制成品才能普遍提高生活水平。典型的例子就是非洲国家刚果,该国除了资源丰富,就只剩贫穷了。在它的首都金沙萨的机场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形:
金沙萨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城市之一,即使对机组成员来说也非常不安全,他们为了过夜常常不得不乘车去其他地方。飞机在坑坑洼洼的沥青碎石路面上滑行的感觉,就像在铁路枕木上开车一样。如果要在夜间打开飞机跑道上的灯,管理员会加收费用,而且乘客在登机离境前可能会被层层索贿。
玻利维亚是另一个法律和秩序遭到破坏的第三世界国家:
媒体大量报道了与警察有牵连的贩毒和车辆盗窃、权力裙带关系以及非法收取服务费用。而收入微薄的官员则住在豪宅里。
在埃及,一位富有且与政治有密切联系的商人由于雇凶杀害旧情人而被判处死刑,人们“又吃惊又高兴”。据《纽约时报》报道,因为他“这种权贵,埃及人一直以来都认为是不受法律控制的”。
不论法律有什么优点或缺点,都必须有人来实施,而执行法律的效率与正当性则会产生迥异的经济后果。“法律延迟”(the law’s delay)这一术语至少可以追溯到莎士比亚时期。这种延迟会使一些人付出代价,他们的投资被迫闲置,运输业务被迫停止,而本可以按计划实施自己的经济活动的人受到繁文缛节和行动迟缓的官僚机构掣肘。此外,官僚能够造成延迟,常常意味着他们有机会以加快办事速度为由索取贿赂,所有这些都会增加商业的成本。这又意味着消费者要支付更高的价格,以及相应的整个国家生活水平的下降。
腐败的成本并不仅限于收取的贿赂,因为贿赂是财富的内部转移,而不是国民财富本身的净减少。由于稀缺资源具有多种可替代的用途,所以实际成本是放弃其他用途的成本——被延期或取消的经济活动、没有创建的企业、没有进行的投资,在一个彻底腐败的社会里还包括没有实现的产出与就业的增长,以及技术熟练、受过良好教育和有企业家精神的人离开本国带来的损失。据《经济学人》杂志报道:“出于经济上的原因,外国投资者和国际援助机构在进行投资和借贷时,越来越多地考虑贿赂与腐败水平了。”
世界银行的一份研究总结道:“世界范围内,高腐败水平与低增长和低人均收入高度相关。”全世界最腐败的三个国家分别是海地、孟加拉和尼日利亚。在这些国家,只有现代工业社会前所未见的赤贫。
19 世纪末与 20 世纪初沙皇俄国的工业化时期,俄国最大的障碍之一就是普遍存在于民众间的腐败,除此之外,俄国政府的腐败也很猖獗。外国企业虽然会雇用俄国工人甚至俄国高级管理人员,但是都特别注意不会雇用俄国会计。这种腐败一直持续到苏联时期,已经成为一桩国际丑闻。一项研究显示,一家俄罗斯石油公司出售的股票价格大约是美国类似石油公司股票价格的 1%,因为“市场预计这家俄罗斯石油公司将会被内部人士系统性接管”。类似的腐败也普遍存在于俄罗斯的高校中,《高等教育纪事》(The Chronicle of Higher Education)驻莫斯科记者在一篇报道中称:
据《消息报》(Izvestia)报道,若要进入位于莫斯科受人推崇的高等院校学习,仅用于行贿的费用就高达 10,000 美元到 15,000 美元……在距莫斯科约 700 英里的阿斯特拉罕国立技术大学,有 3 位教授据称因考试评分事项向学生索贿而被拘捕……在去年的一次采访中,副总理瓦伦蒂娜·马特维延科(Valentina Matviyenko)说,总的来看,俄罗斯学生及其父母要为这些“非官方”的教育经费每年至少花费 20 亿美元,有时可能高达 50 亿美元。
除了直接贿赂,腐败当然还有多种形式。比如,聘用政治家或他们的亲戚作为公司董事会成员,以期从政府得到更优惠的待遇。这种腐败与更公开的腐败一样,因国家不同而迥异。《经济学人》将之描述为:“腐败水平越高的国家,与政治关联的企业越普遍。”俄罗斯在这方面尤其突出,市场上 80% 的企业与政府官员有联系。而在美国,这一数字还不到 10%,部分是因为美国法律对此进行了限制。普遍的腐败在俄罗斯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约翰·斯图亚特·穆勒(John Stuart Mill)在 19 世纪就曾写道:
俄国官员的普遍贪污必定会对俄罗斯帝国获得强大的经济增长能力产生严重拖累:因为公职人员的收入与其收到的贿赂所得大幅挂钩,这也会使他们更加苦恼。
阻碍经济活动的不仅有腐败,还有十足的官僚作风。即使印度最成功的实业家埃迪亚·伯拉也不得不因为印度政府机构行动迟缓而转向其他国家扩大投资。
在他成功的背后,有许多让人悲伤失望的事情。其中一件事关芒格洛尔炼油厂,新德里官员用了 11 年的时间才批准这家炼油厂,即使以印度官僚的标准来说这也是超纪录了。孟买运动会举办期间,有一天我们两个都在等待法庭开庭,我问埃迪亚·伯拉,是什么促使他向国外投资的?他用深沉而真诚的声音说,他别无选择。在印度,障碍太多了。首先,他需要拿到许可证,而政府是不会给的,因为伯拉家族被列在垄断与限制性贸易法案(Monopolies and Restrictive Trade Practices)的“大家庭”名单上。即使他奇迹般地得到了许可证,政府也会限制他的投资方向、使用的技术、工厂的规模、获取资金的方式,甚至连他公开发行证券的规模和组合也要由政府决定。然后他还必须同官僚主义斗争,以取得进口资本品和原材料的许可证。在那之后,他还要面临数十个国家层面的审批——电力、土地、营业税、消费税、劳动力等。“所有这些都要花费很长的时间,而且坦白说,光想想我都精疲力竭。”
这个领导着 37 家公司,总销售额高达几十亿美元的商业领袖(一个可以为印度创造紧缺的工作岗位的人),最终选择在泰国生产纤维,这些纤维被运到其在印度尼西亚的工厂里纺成纱,然后出口到比利时,在那里织成地毯后,再出口到加拿大。本来会让印度受益的这些工作岗位、收入、商机以及税收,由于印度自身的官僚主义而流失。
不论是政府造成的商业延迟,还是由此带来的负面经济后果,都不是印度独有的。世界银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创办一家新企业所需的时间,从新加坡的不到 10 天到刚果的 155 天不等。
法律框架
要促进经济活动并带来繁荣,法律必须可靠。如果法律随国王或独裁者的意愿、民选政府的更换、现任官员的想法或腐败而改变,那么投资的风险就会加大,因此投资规模也就小于拥有可靠法律框架的市场经济中出于纯粹经济考虑会进行的投资。
19 世纪的英国之所以能够成为第一个工业化国家,主要因素之一就是当时英国法律的可靠性。英国人不仅在投资本国的经济时充满信心,不用担心收入被没收或被索贿,也不用担心签署的合同由于政治原因而被改变或作废;而且在英国做生意或投资的外国人也同样能够满怀信心。
几个世纪以来,英国法律可靠与公正的声誉,吸引了来自欧洲大陆的投资和企业家,也吸引了拥有熟练技术的移民与难民,他们在英国建立了全新的工业。总之,从中世纪开始,外国的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就对英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使英国从西欧的落后经济体成为世界上最先进的经济体,为英国工业革命创造了条件,从而带领全世界进入工业化时代。
在世界其他国家,可靠的法律框架能够同时促进国内和国外投资,并吸引拥有熟练技术的移民,这些技术往往是当地所缺少的。例如,18 和 19 世纪的东南亚殖民统治地区实施了欧洲法律,取代原有的地方统治者和部落的权力。在这些新的法律框架之下——往往在比以前更大的地理区域内实现了统一,也更可靠——吸引了中国和印度的大量移民,他们的技术和企业家精神带来了全新的工业,并且使整个东南亚地区的经济得以转变。
欧洲的投资者同样把资本转向东南亚,投资于采矿和运输业,这些企业所需的资金通常要超过中国和印度移民拥有的资金,也超过了本地人拥有的资金。比如,在殖民统治时期的马来西亚,为该国提供了大量出口收入的锡矿和橡胶种植园都是由欧洲人出资的,并雇用华人和印度人劳作,而大多数地方的工商业都掌握在华人手里,大部分本地马来人反而成为他们自己经济现代化的旁观者。
虽然公正是法律的一个重要特性,但是如果歧视的特例已经提前明确,而不是表现为不可预期的偏见和法官、陪审团、官员的腐败决定,那么即使是歧视性的法律也仍然会促进经济的发展。定居在欧洲殖民统治下的东南亚国家的华人和印度人,从未获得过与那里的欧洲人同等的法律权利,也没有享有等同于本地人的权利。然而,只要他们享有明确的权利,就是可靠的,于是这些权利成为华人和印度人在整个东南亚地区创办企业的基础。
奥斯曼帝国也有类似的情形,基督徒和犹太人无法享有与穆斯林同等的权利。但是,在该帝国最繁荣的几个世纪里,基督徒和犹太人拥有的权利非常可靠,使他们能够在商业、工业和银行业中比大部分穆斯林都表现得更出色。此外,他们的经济活动也促进了整个奥斯曼帝国的繁荣。西非殖民地的黎巴嫩人、斐济殖民地的印度人,以及依靠不公正但很可靠的法律繁荣起来的其他国家的少数民族,情况类似。
可靠性并不仅仅是政府对待人民的问题。可靠性还必须防止一些人干扰其他人,防止罪犯和歹徒给经济生活带来风险,因为这些风险会抑制经济发展和繁荣。
不同的政府在普遍执法的成效上各不相同,甚至同一个政府也可能在一些地区实施法律比在另一些地区更有效。中世纪长达几个世纪的时间里,英格兰与苏格兰王国的边界地区长期处于两者的有效控制之外,于是该地区一直都是法外之地,经济也长期落后。山区往往很难维持秩序,不论是在巴尔干地区、美国的阿巴拉契亚地区,还是其他山区,在经济发展上往往都很落后,也几乎吸引不了外来人口和外来资本。
如今,高犯罪率的地区以及恶意破坏行为或骚乱高发地区,也同样由于缺乏法律与秩序而在经济上备受折磨。很多企业根本不会在那里落户;而建在那里的企业,与建在其他地方的企业相比,效率更低或更不合人意,并且在其他地方,这些不合格的企业将无法从竞争中胜出。商店内外增加的额外安全设备,以及雇用保安的成本都增加了营业成本,反映在价格上就是高犯罪率地区的居民购买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更高,尽管在这些地区居住的大多数人都不是罪犯,而且也难以承受由犯罪者带来的额外成本。
产 权
产权是法律与秩序中最容易遭到误解的一个方面。有幸得到大量财富的人将这种权利珍视为个人利益,但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重要的是产权怎样影响具有多种用途的稀缺资源的配置。产权对财产所有者的意义,远没有它对整个经济的影响重要。换句话说,评价产权要根据它对大多数人的福利所产生的经济影响。这些影响从根本上说是一个实证问题,不能根据假设或修辞来回答。
有没有产权引起的区别在哪里?曾访问苏联的美国农民代表团的经历很能说明问题。他们对苏联农产品的运输方式感到震惊:包装马虎,任由变质的水果和蔬菜留在袋子或箱子里加剧腐烂。在美国,个人拥有的农产品被视为他们的私人财产,因此美国农民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漠不关心和浪费,因为这样做将导致不必要的损失,甚至可能会破产。浪费给苏联造成的损失其实更严重,因为这个国家常常连食物供给都很困难,但苏联却没有产权,也无法将这些损失直接传递给生产经营者和运输者。
在一个没有产权的国家,或食物“归人民”所有的国家,没有哪个人有足够的激励,来保证食物在没有卖给消费者之前不被无谓地浪费掉。运输食物的人得到的是固定的薪水,与食物保管的好坏完全没有关系。
至少在理论上,更严密地监督生产经营者可以减少腐烂的发生。但监督不是免费的。用于监督的人力资源本身就是具有多种用途的稀缺资源。此外,监督还会引起更深层的问题:谁来监督监督者?苏联试图通过让共产党员在全社会内形成蜂窝结构,来报告玩忽职守和违反法律的行为。然而,即使是在斯大林集权主义之下,仍然存在普遍的腐败与无效率,这说明与资产拥有者的自我监管相比,政府监督具有局限性。
美国农民不需要监督者的密切监视,也不需要有人提醒他把坏桃子从篮子里拣出来以免加剧腐烂,因为桃子是他们的私人财产,他们也不愿意承担毫无必要的亏损。产权造就了自我监管,相比第三方监管,它更有效、成本更低。
大多数美国人既不拥有农田,也不拥有庄稼,但是他们能够获得更多的食物,食品价格也更低。这些都是没有农田和农产品产权的国家的人无法享有的,在没有产权的国家,许多食物都无谓地腐烂。食物的售价必须弥补生产该食物的全部成本(包括腐烂并被丢弃的那部分食物),因此食物腐烂越严重的地方,价格就越高,即使生产食物的最初成本相同。
濒临灭绝的动物都是那些不属于任何人的动物。山德士上校不会让鸡灭绝,麦当劳不会袖手旁观让牛灭绝。同样地,被污染的无生命物也不属于任何人(如空气和水)。在过去的几个世纪里,人们在无主的土地(即所谓的“公地”)上放羊,结果公地因为过度放牧变成了寸草不生的荒地,留给牧羊人的也只有饥肠辘辘、骨瘦如柴的羊。但是,公地旁边的私人土地的状况往往要好得多。忽视无主土地的事在苏联也有发生。据苏联经济学家所述:“被砍伐的林区没有补种树木。”对于资本主义经济中的伐木公司来说,在自己的土地上发生这种事情无异于自杀。
所有这些事情从不同的方面阐明了,私有产权对整个社会的价值。即使是几乎没有私产的人,也能够从产权带来的更高的经济效率中受益,因为更高的经济效率能够使人们普遍享有更高的生活水平。
虽然产权往往被视为富人的特权,但是很多产权事实上对于并不富裕的人来说更有价值,而这些产权常常因为富人的利益而受到侵犯和破坏。
根据定义,富人比并不富裕的普通人拥有更多的钱财,但是非富人的人群拥有的财富总和往往要多得多。这意味着,在私人产权不受限制的自由市场上,富人拥有的许多财产会被购买力更大的非富人购买。于是,豪宅所在的土地能够通过市场流转给开发商,用来建造更多但更小的房屋或公寓,提供给收入不高但数量庞大的普通人居住。
有人曾说:“只要有钱,你是富人还是穷人就不重要了。”虽然是句玩笑话,但它却具有很深刻的含义。在自由市场上,普通人的钱与富人的钱一样管用,而且从总量来看,普通人的钱往往更多。不富裕的个体不必直接和富有的个体竞价。企业家或他们的公司可以用自己的钱,或是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来的钱收购豪宅与房产,把它们改建成中产阶级的住宅和中等收入人群的公寓楼。这样做当然会以富人不喜欢的方式改变这些社区,然而有更多人会喜欢住在这种新式社区里。
富人总是想推动法律以各种方式限制产权,阻止这种形式的资产转移。例如,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弗吉尼亚州和其他地方的许多富裕社区,要求只有房子占地为一英亩或一英亩以上的土地才能出售,因而这些土地和房屋的价格就超出了大多数人的承受范围,也使并不富裕人群所拥有的更大的总购买力变得无效。
想要使居住的社区保持不变的人还利用区划委员会、开敞空间法、文物保护机构及其他组织和措施,严格限制出售相关私人财产用于他们反对的用途,这些人常常将社区称为“我们的社区”,然而没有人拥有整个社区,每个人只拥有自己的私人房产。这种字面上的集体主义可不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它往往采取法律和政治行动否定私人产权,并把整个社区当成真正的集体所有。
通过破坏和否定产权,巨额财富的拥有者就能够把一般收入者或低收入者排除在外。同时,随着该地区人口的增长,他们拥有的资产将变得更稀缺,价值也将增加。
虽然严格遵守产权使得房东有权利随意驱逐房客,但是经济动机却能够激励房东做出相反的行为,即尽可能地把他们的公寓都租出去,并尽量保证租房的连续性,只要房客支付租金且不制造麻烦。只有在实施租金管制或其他限制产权的政策时,房东才会改变做法。在实施租金管制和房客权益法案后,房东会想尽办法将房客赶走,不论是在纽约还是在中国香港,都是如此。
众所周知,中国香港在实施了严苛的租金管制和房客权益法案后,房东会深夜偷偷溜进自己的房子,破坏屋内设施,为的是让他们的房子不再吸引房客甚至完全无法居住,这样房客就会搬走,然后他们就可以合法地拆除这套空房子,改造成可以获得更多收益的工商业房产。这当然不是香港制定租金管制法的目的或初衷。但是它再次说明了区分意图与结果的重要性——当然不仅限于产权法案。简言之,激励很重要,需要根据产权的存在、改善与废除所产生的激励对产权的经济影响做出评价。
由盈亏经济创造的强有力的激励,依赖于私有财产带来的利益。苏联国有企业的利润并不是它们的私人财产,而是属于“人民”,或更直白地说,这些利润由政府分配。苏联经济学家尼古拉·什梅廖夫和弗拉基米尔·波波夫指出了这种情况对激励的负面影响,并深感痛惜:
但是,在许多经济部门中,将企业的大部分利润——有时甚至高达 90%~95%——充公的理由是什么?部长有什么政治或经济权力——这说到底也是人权——这样做呢?而且我们剥夺努力工作的人的劳动成果,却让那些什么都不做的人有吃有穿。这样我们怎么可能谈论独立、首创精神,又怎么可能奖励效率、质量和技术进步呢?
当然,国家领导人可以继续大谈独立、创新、效率等,但是破坏了存在于产权之中的激励机制,意味着这些目标只是空中楼阁。由于缺少产权,经营企业并盈利的人 “不能将他们赚到的钱用来购买或建造东西”,“如果没有上级的批准,这些钱只是银行账户上的数字,没有实际的价值”。换句话说,与市场经济中的情形不同,成功并不能自动扩大成功企业的规模,失败同样也不能缩小失败企业的规模。
社会秩序
秩序不仅包括法律和执行法律的政府机构。它还包括人自身的诚信、可靠与合作。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肯尼斯·阿罗(Kenneth Arrow)说:“道德在经济体系的运行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不同的国家,人们诚实可靠的品德相差极大。正如一位知识渊博的观察家指出的:“有些国家做生意不用贿赂简直无法想象,而在另一些国家,这样做则相当失礼。” 在印度,入店行窃或员工监守自盗所造成损失占销售额的比例是德国或中国台湾的两倍多。
一项试验故意将装有钱的钱包丢在公共场所,统计分文不少地归还钱包的百分比,在不同国家间得到的结果差别很大。例如,在丹麦,几乎所有的钱包都被归还,而且里面的钱分文未少。联合国代表在纽约不受当地法律约束,享有外交豁免权,许多中东国家的外交官对大量的违规停车罚单完全置之不理,如科威特的外交官就有 246 张罚单,而来自丹麦、日本或以色列的外交官都会支付罚单。
某个国家内部的不同人群,诚实与可靠程度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并带来很大的经济影响。一些封闭的群体依赖他们自己内部的社会控制来与信任的内部成员做交易。印度的马尔瓦尔人就是这样的群体。他们的商业网络建立于 19 世纪,并走出印度,扩展到中国和中亚,他们“进行巨额交易仅靠商家的口头保证”。对整个印度来讲,却并不是这样。
陌生人之间的商业交易是成功的现代大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经济需要合作,包括从不可能相互认识的大众手中汇集海量金融资源。关于印度陌生人之间的信任程度,《经济学人》曾这样报道:
从银行取 10,000 印度卢比,你可能拿到一叠 100 印度卢比组成的钱砖,被工业级书钉钉好,要使劲才能将它撬开。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有人暗地里抽掉几张。在火车上,广播中可能会建议你弄坏空矿泉水瓶,以防有人重新装上自来水当作新的矿泉水出售……如果有什么生意需要依赖司法系统,最好放弃这门生意。
有些地方既没有普遍诚信,也没有可依赖的完整法律系统,经济活动就会受到限制,甚至被扼杀。同时,某些特定群体的成员能够相互信赖,如印度的马尔瓦尔人,这样的群体在与其他群体竞争时就会有很大的优势,他们能够在经济活动中确保相互合作,并扩大合作的时空范围。而对外国人来说,在这样的社会中从事部分经济活动是非常危险的。
像印度的马尔瓦尔人一样,纽约钻石区的哈西德派犹太人经常相互代售宝石,并根据口头协议分配销售所得。哈西德派犹太人与社会(甚至是与其他犹太人)的极端隔离,使得在这个社区中长大的人,如不履行与哈西德同伴的协议会付出沉重的代价,让家族蒙羞,失去自己的地位,也会失去与经济社会的关联。
在地球的另一端也在上演几乎同样的故事。东南亚各国的海外华人少数群体,相互之间只作口头协议,而这些协议并不受当地法律系统的保护。鉴于这些国家的后殖民法律系统的不可靠和腐败,华人可以依靠自己的社会和经济制度,拥有比东南亚当地竞争对手更佳的经济优势,当地人往往缺乏同等可靠、廉价且安全的交易或投资方式。因此,华人做生意的成本就比马来人、印度尼西亚人或该地区的其他商人更低,从而使他们拥有竞争优势。
纽约大学经济学教授威廉·伊斯特利(William Easterly)贴切地称其为“信任半径”(the radius of trust)。不同的群体和国家,信任半径的范围也很不相同。在某些群体和国家中,信任半径仅限于家庭:
马尔加什的粮食商人要亲自检查每一批粮食,因为他们不信任雇工。三分之一的粮商表示不会雇用更多的工人,因为害怕雇工盗窃。这就限制了粮商的企业规模,从而降低了粮商成功的可能性。在许多国家,公司往往是家族企业,因为家庭成员是仅有的值得信任的人。因此,公司的规模受家族大小的限制。
即使在同一个国家内部,信任半径的范围也有很大差异。虽然美国一些社区中的企业必须花钱购买笨重的安全门,以避免打烊后遭偷盗与恶意破坏,还要雇用保安保障营业,为此支付额外的成本;但是另一些社区的企业则没有这些开支,并能够以较低的售价盈利。
汽车租赁公司在有些社区可以将汽车停在没有栅栏和保安的空地上,而在其他社区这样做无异于拿自己的“钱途”冒险。但是,还有些地方虽然没有防护,汽车盗窃却极少发生,偷盗造成的损失比雇用保安和修建栅栏的费用要小,因此在这样的社区,汽车租赁公司以及其他企业的运营成本更低,也更容易发展壮大。这些社区的经济也会繁荣起来,因为它们吸引了大量企业和投资,这些企业创造了就业,增加了税收。
总之,诚实不只是一个道德准则。它也是一个重要的经济因素。政府虽然不能直接创造诚实,但它能以各种方式间接地支持或破坏诚实行为赖以存在的传统。比如,学校中传授什么知识,公职人员树立什么样的榜样,或政府制定了什么样的法律。法律既能对道德行为产生激励,也能对不道德行为产生刺激。如果法律创造了一种只有靠违反法律才能避免毁灭性损失的环境,政府实际上就普遍降低了公众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在鼓励某些失信行为。
例如,租金管制的支持者经常列举房东的失信行为,以论证租金管制和相关的房客权益立法的必要性。然而,租金管制法案会加大特定公寓在诚实房东和不诚实房东之间的价值差异。如果法律规定的服务(暖气、维修和热水)成本,等于甚至超过法律允许收取的租金金额,那么对于诚实的房东来说,房屋的价值就是零甚至是负的。然而,对于愿意违反法律并且为了省钱不提供服务的房东,或是在租金管制的住房短缺时期,接受来自潜在租户贿赂的房东,该建筑可能仍然有一定的价值。
如果某种物品对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价值,那么它往往会通过市场转移到最有价值的用途,并且这种用途的出价也是最高的。在上面的例子中,不诚实的房东能够轻易地从诚实的房东那里竞买房屋,而有些诚实的房东可能会因摆脱租金管制带来的枷锁而如释重负。有些房东甚至宁愿纵火将房屋烧毁,因为若能把火灾后的土地用作工商业用途,他们就能获得最大利益,也能摆脱房客与租金管制。一项研究发现:
在纽约的一些区域,房东纵火现象非常频繁,该市还为此提供了特殊的福利津贴。有一阵子,屋子被烧毁的房客被列入炙手可热的公共住房供给名单的最前面。这就给了房客烧毁房屋的诱因。他们也确实这样做了,他们常常将电视机和家具搬到过道,然后才放火。
正是那些最痛恨不诚实的人推动的法律,让诚实的行为无法得到经济利益,反而激励了普遍的不诚实行为,但是他们却从不认为自己应该为这样的现象负责。纵火只是租金管制法引起的不诚实行为之一。精明而不择手段的房东自有一套方法能够让房屋不受租金管制影响,他们不进行保养和维修、拖欠按揭贷款、拖欠税款,并最终让房屋因为违约成为市政府的资产。然后继续用同样的破坏手段对待其他的租金管制房屋。
若没有租金管制,房东面临的激励正好相反。不实行租金管制时,房东面临的激励是保证房屋质量以吸引房客,还要保护房屋不发生火灾或其他危及房屋的灾害,因为在自由市场上房屋对他们来说是非常有价值的财产。总之,虽然租金管制的提倡者对房东行为的谴责并非毫无根据,但是这些倡导者很少能看到租金管制与房东道德水平下降之间的联系。诚实的房东在租金管制下蒙受损失,非诚实的房东却能从中获利,房产将不可避免地从前者转移到后者手中。
很多严格的管制措施都会使诚实行为的成本过高,并因此助长了普遍的不诚实,租金管制法只是其中一种。大量(有时是大部分)经济活动发生在“地下”的情形在第三世界国家中非常普遍,而且这些地下经济活动往往是非法的,因为大部分人都难以承担官僚作风和繁文缛节带来的成本。
例如,在非洲的喀麦隆,一家小型企业需要支付给政府的费用总额(不包括贿赂),比喀麦隆普通民众一年赚到的钱还要多。法律制度使得其他经济活动也同样要承担很高的成本:
购买或出售一项资产的成本大约为该资产价值的 1/5。法院强制执行一张未支付发票的时间需要将近两年,成本则超过发票票面价值的 1/3,需要经过 58 道独立的程序。这些荒谬的规章制度对实施者(官僚)来说是件好事。每个程序都是他们收受贿赂的良机。
当法律和政策抬高了诚实的成本,政府实际上就是在鼓励不诚实行为。这种不诚实行为很快就会超越所涉及的特定法律和政策,使人们普遍地养成不遵守法律的习惯,从而对整个经济和社会产生不利影响。正如一位俄罗斯母亲所说:
如今,我的孩子抱怨我用错了抚养方式。现在已经没有人需要诚实与公平了。诚实的人会被当作傻瓜。
不论在哪个国家,当这种习惯普遍蔓延,将是经济和社会的共同灾难。
从政府控制经济转向自由市场经济的国家,几乎都经历了经济增长率的飙升,俄罗斯却在苏联解体、国有资产转移到以资本家身份出现的前国家领导人手中之后,经历了产出及国民生活水平的陡然下降。猖獗的腐败抵消了市场的益处,因为腐败会抵消丰富的自然资源禀赋或较高比例的教育人口的益处。
在普遍诚实的国家市场经济运行得更顺畅,而市场经济往往也会惩罚不诚实的行为。以曝光企业对消费者的各种欺诈行为而开启职业生涯的美国新闻调査员约翰·斯托塞尔(John Stossel)发现了这种模式:
我曾调查过数百起此类欺诈案例,但是多年后,我开始意识到私营部门的骗子很难成为非常富有的人。这并不是由于“消费者欺诈调查员”会抓捕他们或制止他们,大多数欺诈行为甚至从没被政府发现。实际上,欺诈者受到了市场的惩罚。他们会赚一阵子钱,但人们随后会意识到受骗了,并且将不再购买他们的东西。
当然也有例外。在一个拥有大量企业、产出达数万亿美元的经济体中,总会存在一些得逞的欺骗者,或是像安然这样的大骗局,但是从事消费者报道的时间越长,我越难发现值得在全国性电视节目中报道的欺骗行为。
各级政府的腐败程度不仅在国家之间有很大的不同,它们也会在一国内随时间而变化。腐蚀一个诚实的政府,比扭转腐败的生活方式要容易得多。但从腐败到诚实的转变有时也能做到。在对 2013 年非洲国家经济进展的报道中,《经济学人》杂志指出:“我们的记者访问了 23 个国家,从未遇到索贿,这在十年前是不可想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