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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应具备的特质
很多人都在尝试做主动管理,但极少有人能真正成功。试图战胜市场的证券选择者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下进行交易。主动管理的投资经理被高素质、高度进取、高薪酬的竞争者包围,识别以及挖掘超额收益的过程异常艰难。在决定哪些市场主体能最终获胜上,个人特质发挥着重要作用。
伟大的投资经理以近乎痴迷的热情来对待自己的工作。最成功的从业者有时感到很吃惊(在私底下),他们竟能够从事这样一份激发智力的职业并获得报酬。因为我们很难描述市场的影响范围,生活中各个方面的因素都能为投资经理带来决策支持,将投资事业与个人生活融为一体的主动管理人更有可能取得投资上的成功(如果不是个人的成功)。
有毅力的投资经理能够与不断流入的资金保持步调一致,获取更丰富的信息是获得更高收益的必要非充分条件。相对于失败的对手,成功的投资者都在更努力地收集更多数据。要获得信息,投资者就要睁大眼睛参观更多、更好的公司,或者从分析师那里获取更多优质信息。
从获得的数据中得出结论并将信息用于构建成功的投资策略仰赖于投资者的智慧。然而,由于股票价格瞬息万变,只把握当前的环境远远不足以创造更高收益。为了取得资产管理成功,投资者需要具备有别于主流观点以及非比寻常的洞察力。
对基金投资经理而言,信念的作用很大,敢于主动发掘并持有不被看好的仓位是一种真正的投资智慧。在很多情况下,反主流的操作会让本该是利润的部分变为损失。
就对集中持仓组合的认知深度而言,战胜市场的基金经理是要远超大部分同行的。在管理集中型投资组合时,绝对有必要保持坚定的立场。投资业绩不可避免会出现不尽如人意的时刻,基金经理要么继续持有,等待绝地反击的机会;要么认输止损,使得投资者的失望成为定局。投资要取得成功,能坚定持有经过深思熟虑的投资头寸至关重要。
投资者都很渴望获利。投资者将资金委托给他人时需要充分了解基金经理的动机。如果基金经理的目标是为投资者获取超额收益,那么投资者获利的机会大幅提升。如果基金经理的目标是尽可能多地收取管理费,那么投资者的失望几乎在所难免。
不幸的是,集正直、热情、坚毅、智慧、勇气、投资技能等竞争力于一身的基金经理凤毛麟角。几乎所有投资者都很难获取用于筛选基金经理所需的必要信息。
外部顾问提供的帮助作用甚微。比如,晨星公司提供的投资咨询服务根据量化指标对基金做出评级,该方法对评估基金的过往业绩效果颇佳,但对预测其未来业绩则比较模糊。即使投资顾问致力于发掘基金经理的特质并极力推荐,投资者还是会怀疑投资顾问是不是收了被推荐方的回扣。几乎所有投资者都无法评估基金管理团队的质量,这就给取得投资成功制造了不可逾越的障碍。
在督促基金经理关注投资者利益上,基金公司几乎没有采取任何合同的约束。无论合同条款和监管条例中包含了哪些限制,基金经理还是更关注经济激励。补偿计划和管理合同不能确保主体行为有利于持有人,这迫使持有人在评估投资机会时只考虑基金经理的个人目标。除了基金经理在自己打理的基金中拥有真实头寸的少见情况之外,经济激励会引导基金经理采用汇集资金和拥抱基准的交易策略。基金持有人对利益一致性的最佳选择在于识别出不随波逐流且心怀抱负的基金经理。
共同基金持有人要想赚取收益,必须找出能把维护客户利益作为首要目标的基金经理。创造经风险调整后的超额收益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但与募集资金以增加基金管理公司的盈利比起来,就相形见绌了。扩大管理资产规模,并收取高额费用会给基金管理公司带来更高的收入,代价则是减少了投资收益。把风险调整后投资收益率置于基金经理个人收入之上是对基金经理的职业道德准则要求。
要缓解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矛盾,最重要的策略就是雇用与委托人利益一致的代理人。经济激励和道德责任的结合也许会鼓励代理人为客户的利益服务。虽然潜在的投资者很难用对基金经理的道德品格评判来做有力证据,但是借助经济激励措施可以为投资者发现和评估基金经理提供一些线索。
想让代理人为投资者利益服务,数额巨大的联合投资也许算是最强有力的经济激励措施。在联合投资中,若某位共同基金经理购买了自己打理的基金,则会使代理人(基金经理)和委托人(基金持有人)达成共识,因为联合投资实际上把代理人变成了委托人,许多优秀的投资经理会因为能“自食其力”而感到自豪。
当基金经理在某个投资组合中大量持有资产时,联合投资就能最好地发挥作用。比如,当投资组合中99%是基金经理本人的资产,余下1%来自外部投资者时,很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基金经理而言,创造投资收益就会比收取管理费用更重要,因为外部投资者的资产所贡献的管理费用太少了,以至于可以忽略不计。
如果在某个基金组合中,基金经理所持有的头寸占不到绝大多数,那么他就需要在募集资产牟取较高投资收益与因资产管理规模过大拖累业绩而造成较低投资收益两者之间做出权衡,然后决定资产管理规模。高度的联合投资和共同持有的大量头寸使基金经理和投资者的利益出现极高一致性,但这种情况非常罕见。不幸的是,大多数共同基金中只含有少量的联合投资。通常情况下,从基金经理的角度来看,确定性的高额管理费用收入完胜存在不确定性的低额投资收益。
通过较高程度的联合投资,虽然能把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绑定在一起,也可能会创造更高收益,但在某些情况下会产生一些问题。如果在不同的投资期限、不同的税收环境或不同的风险偏好下,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经理进行交易,那么基金经理的投资决策可能无法为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服务。在做投资决策时,共同基金持有人应该对基金经理的投资期限、纳税情况和风险特征一并进行评估,并尝试做出适当的选择。不论在投资目标上基金经理和基金持有人存在哪些差异,更多的联合投资都会更好地照顾到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即使联合投资不能让基金经理完全致力于创造投资收益,在促进利益结合方面也会起到重要作用。基金经理的高额联合投资意味着他将与基金持有人共同分享投资成果,联合投资所带来的心理纽带和经济效应同等重要。
虽然高比例的联合投资代表了与基金经理和公司股东之间的财务一致性,但谨慎的投资者切忌过高估计联合投资的好处。如果基金经理的高额联合投资成为业内普遍应用的基金投资试金石,那么基金经理会急于投入自己的资金,然后大肆鼓吹个人出资带来的利益一致性。到那时,联合投资就演化为业务开展的成本,异化成为收取管理费的一种手段。在外界不了解联合投资的好处时,高水平的联合投资便对外发出了强有力的信号。一旦联合投资的要求被广泛使用,信号就失去了它的力量。多数情况下,联合投资都可以作为分析基金经理行为偏差的客观依据,普通投资者都可以使用这个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