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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试验:留下几个小品种
未知
继续试验:留下几个小品种
2001年,我刚到上海期货交易所工作,诧异中国三家期货交易所每家只有一两个商品期货品种在交易。上海有铜、铝期货,郑州有小麦期货,大连有大豆期货,另外还有天然橡胶、籼米、绿豆三个虽挂牌但保证金提得很高的无交易品种,加起来共7个品种。美国芝加哥两个期货交易所可是有不少产品啊!有人告诉我,原来三家期货交易所每家都有十多个品种,全国上市交易的期货品种有50多个,后来出事了,期货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大部分品种都停了,尤其是金融期货全关了。
关于清理整顿的背景,我在2011年读了《李鹏论宏观经济》书稿中有关期货的章节,并查阅证监会档案后更加明白了。该书在正式出版之前,中央文献出版社将书中涉及期货的内容请中国证监会核对把关。由于在领导班子中分管期货,任务交到我手上。我认真拜读,文件是时任总理李鹏同志在1995年听取中国证监会工作汇报时的一次讲话整理稿,其中谈到了期货市场的试验和发展问题。李鹏说:“我国期货市场这几年发展也很快,1993年全国期货成交额7000亿元,1994年就增加到60000亿元。……最突出的是投机过度,期货价格炒的过高,并且对现货市场产生了连带影响。比如,棕榈油价格本来应该低于菜籽油,但是在期货市场上却高出很多。……现在玉米价格这么高,和期货市场炒来炒去有关。如果没有人炒,国家抛一部分玉米,价格就下来了。在市场还不规范的条件下,一些紧俏商品一炒起来价格就没有边儿,国家的宏观调控也难以发挥作用。近期,对玉米、棕榈油的期货市场要下决心关掉。……只留几个小品种继续试验。在市场经济国家中,期货市场是稳定价格、减少风险、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们也要发展期货市场。但近期不能大发展。什么原因?首先,期货市场是市场经济体系高度发展的产物,特别是金融期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体系有了较大的发展,但还很不完善,一些重要的商品还存在双轨价格,资金事实上也存在双轨价格。……期货市场的规章制度还不健全……因此,在中国大规模发展期货市场的条件还不具备。其次,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中,多数商品处于供大于求的格局。近年来我国商品供求关系虽然有了很大改变,但一些重要商品的短缺状况没有根本扭转,相当一部分商品处于紧平衡状况。在人口多、资源少、商品短缺的情况下,如何发展期货市场还值得认真探索,否则让这些商品进入期货市场,会产生过度投机,扭曲价格。再次,国有企业还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国有企业参与期货市场的交易资金量大,投机性也大。亏了是国家的,赚了是企业小金库和个人的。由于这些原因,我国期货市场要继续试验,但不能大发展。试验要局限在小品种,关系国民生计的大宗商品不能进入期货市场。金融期货投机性更大,已开办的国债期货市场已经出了不少乱子,现在不要搞,都停下来,过一段时间,视情况再决定。”[5]
根据李鹏同志的讲话精神和国务院相关文件,证监会牵头对期货市场进行了先后两次长达7年的清理整顿。多年后,第一任证监会主席刘鸿儒回忆说,1992年他到刚刚建立的证监会任主席的任务就是“开荒、修路、铺轨道,……如果道路和轨道没有建好,要想跑快车,肯定要翻车”。那时,刚刚试点的股票市场已经出现问题。证监会牵头首先对股票市场进行了清理规范,接着又对期货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前面讲到,由于没有经验,各地在扩大期货市场试点后出现了一些问题。为了解决出现的问题,1993年,国务院让证监会牵头对试点初期的“一哄而起的混乱”进行了第一次清理整顿。1995年后相继出现的期货风险事件再次引起社会责难,证监会又继续牵头进行了第二次清理整顿。在两次清理整顿期间,社会舆论焦点中,有两个对以后期货市场发展影响较大的事件。这就是第一章提到的“327国债期货事件”和“株冶期货风险事件”。前一事件导致中国的金融期货停止交易,在15年后才重启;后一事件导致1998年停止了大批已上市商品期货品种的交易,期货品种由试点初期的50多个降为12个。事后,我听当时一位层级很高的领导对期货市场的一个评价,叫作“老太太吃砒霜,活得不耐烦了”。可见这种一哄而起造成的混乱,给政府高层留下了多么不好的印象。
针对期货市场试点初期出现的一哄而起、交易无序、操纵欺诈盛行、风险事件频发的乱象,1993年中国共产党十四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要“严格规范少数商品期货市场试点”的要求。国务院为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发布了一系列文件与法规。1993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6],1998年8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7],1999年6月发布了《期货暂行条例》。这些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法规对期货市场试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规范市场主体责任和交易行为、加强风险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这些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及行政法规逐步明确了以下几件事情。一是明确了期货市场的监管主体。《期货暂行条例》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在国务院法规授权下,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制定规章对期货市场进行了整顿与规范。期货市场开始了由“无法运行”到“有法运行”、监管机构由模糊不清到逐步明确的转变。二是规范了期货交易的市场组织形式。1994年,证监会牵头相关部委、地方政府对当时的50多家期货交易场所进行重新审查,通过合并重组或转为其他金融机构的方式,压缩期货交易场所的数量。1998年国务院明确,按照“继续试点,加强监管,依法规范,防范风险”的原则,对还继续存在的14家期货交易所进行整顿和撤并,只保留了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三家期货交易所。1999年,期货交易所进行了会员制改造。目前,除2006年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批准新设立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是公司制交易所外,其他三家期货交易所均为会员制交易所。三是停止了大量品种的交易。经过先后两次清理整顿,将50多个期货交易品种削减到了12个,并提高了部分保留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比如铜、铝、大豆三个商品期货品种的最低保证金仍然维持5%,其余保留的品种如绿豆、天然橡胶期货的最低保证金比例提高到10%。四是禁止国内机构和个人进行境外期货与衍生品交易。五是停止金融期货交易,未经批准,任何机构不得从事金融期货交易。由于“327国债期货事件”的影响,已经上市交易的所有金融期货品种全部停止。六是严禁金融机构参与期货交易,严禁国有企业违规从事期货交易,严禁信贷资金、财政资金以任何形式流入期货市场,金融机构不得为期货交易提供融资或担保。七是合并和取缔了大量的中介机构。禁止期货公司开展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通过证监会的重新审批注册,期货经纪公司从300多家降到200家左右。取消期货兼营机构,2000多家兼营机构随即消失。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退出期货市场。经过清理整顿后的期货市场具备了进一步发展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