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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准备工作底稿的目的是什么
未知
3.3.5 风险导向审计比制度基础审计多了什么
“制度基础审计”认为,对于与“常规交易”相联系的会计事项的审计必然是先评价及测试其内部控制制度,然后考虑是否可以依赖企业自己的内控制度来做下一步的实质性测试。而对于与“非常规交易”相联系的会计事项和“会计估计”,企业不一定有很好的内部控制,因此可以直接采用实质性测试,这包括分析性复核与详细测试。
由上可知,“制度基础审计”的一个重要基础是在簿记体系中将“常规交易”“非常规交易”和“会计估计”有效区分开。美国、英国等国的簿记体系确实是这么做的(见3.3.4什么是“常规交易”“非常规交易”和“会计估计” ),但国内目前的簿记体系是这么做的吗?就我翻看过的国内企业的账本而言,那些“银收”“银付”“现收”“现付”凭证也许能算是“常规交易”,但那些“转”字号凭证可就包罗万象了。而且,如果发现以前的一笔账记错了,只要做一个“转”字号凭证,由领导签字(甚至没有领导签字)就行了。审计师查账的时候要翻查所有这样的“转”字号凭证实在太花时间了。
我目前还想不好,在国内的簿记体系下,如何将“制度基础审计”有效并有效率地贯彻下去。
这几年,到处都在讲审计要转向“风险导向审计”了。我将有关这两者的教材做了一个比较,发现大部分是相同的。最大的不同主要是:
·在“风险导向审计”的理论里,不仅要求对于“常规交易”要先评价及测试企业的内控制度,对于“非常规交易”和“会计估计”,也强调企业必然应该在这些领域有自己的内部控制,尤其是在“会计估计”领域。那么,我们对于这些会计事项,也要测试其内部控制制度,而不是按照“制度基础审计”说的,可以直接做实质性测试。也就是说,在“风险导向审计”的理论里,不管是“常规交易”“非常规交易”还是“会计估计”,都要先了解、评价及测试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
·比如,对于存货跌价准备,企业应该不仅仅是每年年末让财务经理算一个数放进去了事,而是平时就有对存货水平和种类的监控措施,并且,在财务经理算完了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后,企业自己也应该有审核机制来保证他算的与实际情况较接近。审计师的工作,应该是首先看企业的这些控制措施,而不是直接验算企业财务经理算的存货跌价准备对不对。
·打个比方说,以前中国很多单位没有专门的机制和部门来查腐败分子,党的书记只好自己盯着,发现一个就让公安来抓一个;后来就成立了纪检监察部门,由他们来查处腐败分子。党的书记就更多地盯着纪检监察部门是不是有效工作了。
·所谓“风险导向审计”的“风险”二字,指企业的“经营风险”和企业的“财务报表错报风险”。不是所有的“经营风险”都能导致“财务报表错报风险”。有的经营风险,如销售队伍不稳定,太容易被竞争对手挖墙脚,这固然是企业管理者很头疼的事,但对于审计师和财务报表而言,不存在记错账的问题,就没有财务报表错报风险。对于这些与“财务报表错报风险”无关的“经营风险”,审计师不再进一步关注。关于这一点,我猜可能是审计师和管理咨询公司的一个不同之处。
·“风险导向审计”的理论认为,任何一个“会计估计”都必然与一个“经营风险”相关联。例如,坏账准备与企业的客户信用风险相关联。反过来说,企业的任何一个“经营风险”,只要与财务数字有关系,企业都必然应该将这一风险量化(根据发生的概率和金额影响的大小),并将这一量化结果以恰当方式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实在不能量化的,要进行适当披露。这就是为什么在“风险导向审计”的理论中,往往用“会计估计和披露”这个词组,而不是只说“会计估计”的原因。
考虑到现代企业经营环境的复杂多变,“风险导向审计”理论既要求企业的财务报表全面反映企业在历史上已形成的经营成果,又要求量化及披露企业的经营风险(这些风险在未来可能变成真正的损失,从而影响经营成果)。
那么,实践当中怎么做呢?举个例子:以前,我去看一个企业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是要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账龄等资料,然后先自己做分析,再与销售人员谈各个余额收回的可能性高低,最后形成一个我认为适当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数字,并与企业的财务经理讨论我的计算过程以取得他的认可。这就是我自己重新算一遍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典型的实质性测试的路数。
现在呢,我要让企业的财务经理给我介绍他每个月末/季度末计提坏账准备的过程(注意:这就是在了解企业自己的内控制度)。他会告诉我,他如何向销售人员采集数据,如何计算,采用什么样的百分比,等等。我还要让销售部或信用控制部给我介绍他们如何管理客户的信用风险。经过一些这方面的内控测试的工作,如果一切都很规范,很大程度上我可以说,这个企业的坏账准备的数字没有大问题。这时候,我可能并没有自己做太多的独立分析。
上面这个例子是比较理想的例子,我也只是偶尔能遇到这样的客户。多数客户是一问坏账准备怎么算的这种问题就乱扯,我还是只好回归到“制度基础审计”下的实质性测试中。
另外一个按照“风险导向审计”的要求要做的事情是,在了解了企业的业务之后,撇开一切报表和数字,静下心来想一下,这个企业可能有哪些经营风险(对于一个制造企业,我一般是从六字真言“人财物、产供销”这几方面去考虑企业可能的经营风险)。由于这些经营风险,企业应该有哪些“会计估计和披露”?企业是不是已经做了这些“会计估计和披露”?我觉得这也是比“制度基础审计”考虑问题更全面的地方。
以上所谈,更多的是理论和理想主义。要付诸实践,还要看审计师自己对于理论的把握和变通能力,以及客户的基础工作水平。但是,如果审计师自己连什么是正确的都不知道,“变通”也就无从谈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