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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投资的退出规划为何与众不同
标准的投资理论强调组合多元化、流动性充裕以及持续的风险回报分析——特别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生活环境、需求和目标都会发生变化。因此,多数企业所有者都会聘请一位财务顾问,帮助他去实现这些目标。不过,非上市公司投资往往与这种分析无缘,因为财务顾问几乎没有下述有关的信息:这项投资的价值几何、公司创造的年度现金流回报、公司的风险水平或受哪些法律辖制以及影响流动性的其他因素。这种信息的匮乏应该引起注意,特别是在我们考虑到非上市公司投资的3个属性时,这种情况会更甚。
(1)它一般都是所有者最大的一笔投资。也就是说,对于多数非上市公司所有者,捆绑在企业上的财富,要大于他在其他方面的财富。虽然这种财富的集中度可能是合适的,但对于正在创造财富的35岁的人,会有些风险;对50岁的人,这种风险就要大很多;对于一位65岁的所有者,这种财富结构对其财务安全就是一种严重的威胁。当人们接近退休年龄时,投资理论会强烈地推荐投资组合的多元化方式,但许多(若不是多数的话)非上市公司所有者没能在其财务规划里考虑到这个问题。
(2)所有者在非上市公司的投资是其投资组合里风险最大的证券。这里假设所有者拥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和债券。就像第9章详述的那样,由于较小的规模、相对有限的管理、资金通道的缺乏、对关键人物的依赖以及其他因素,对非上市公司的风险水平而言,通常需要至少20%的净现金流股权回报率才算合理。非上市公司所有者的财富通常都集中在单一且风险较大的资产上。
(3)鉴于几个原因,所有者的非上市公司投资是其流动性最差的投资。没有可以快速出售这种股权的公开交易所。这种局限性被下述问题进一步恶化:多数公司无法在短期内做好出售的准备(通常要花1年的时间,才能做好销售的准备——如果能最终售出的话)。另外,出售一家非上市公司的费用往往高昂(交易费、财务费和律师费等)。
非上市公司通常非常依赖关键股东和(或)高管,他们具有一些与众不同的知识、人脉或技能,对公司的成功起到了实际的作用。在对公司的贡献上,这些因素的作用都是正面的,但在退出规划的流程上,它们的作用却是负面的。一般而言,买家是不太愿意购买业绩高度依赖关键人物的公司,除非能确定这些人在公司出售后,还能继续为公司工作一个特定的时间。对所有者而言,这会导致一个糟糕的情况:计划出售企业并于5年后退休的所有者,发现自己要有4.5年的时间必须花在这个过程中,而且,若想为公司拿到一个好的出售价格,他还必须同意在公司出售后在公司工作3年。如果他能在5年前意识到这一点,他就会开始培养一个管理团队,以便在公司出售时替代他在公司的作用。
通常,会出现一个或多个因素,使得退出计划复杂化。首先是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里限制股权转让的条款。这类限制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不受欢迎的个人或实体获取公司的所有权。虽然这种条款提供了某种保护作用,但它们可能严苛地限制或基本上废掉了股东出售股权的能力。仅因这种羁绊存在的可能性,就很有必要每年做一次体检,审核一下非上市公司的章程和股东协议,以防万一。
当非上市公司拥有多名股东时,由于其他股东的需求和目标之故,股权转让的限制会进一步复杂化。有些股东可能反对任何所有权的变化、而自己又缺乏经济实力购买待售股权。其他股东可能反对公司通过资本化的方式购买股份,抑或利用单个股东销售股权的渴望攫取低价之利,抑或从他那儿得到其他的让步。其他股东也有可能根本就没有介入公司的任何事宜,抑或对公司或这项投资一无所知。
把握非上市公司的出售时机也是一个挑战。想在3年或5年脱手的股东可能发现,当那个日子最终到来的时候,公司或行业环境已经大不如前,致使出售价格降得很低。对于那些就出售做好准备的其他股东而言,他们可能发现,由于受限于供应商协议或客户要求,使得退出成为了一件很困难的事情——除非以相当不利的价格和条件达成协议。
制订退出计划,不能仅从财务角度考虑。对企业所有者做退出的心理准备评估,如果不是更重要的事项,也应该是同等重要的事情。
显然,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出售不同于致电经纪人出售谷歌、IBM和埃克森美孚的股份。企业所有者必须理解与这项投资相伴的公司价值、风险和回报以及非上市公司投资转让复杂化的独特属性。了解这些以后,所有者可以把其非上市公司的投资,置于其综合组合的投资规划里,以便做到投资的多元化和风险把控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