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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的调适及其结论
在彻底验证完每一步骤的结果之后,必须确定最终的估值结论。在使用了一种以上的估值方法时,可以将这些结果进行平均——但这种做法并不值得推荐。计算一个简单的算术平均值,意味着每一种估值方法都同样合理,或者说每一种估值方法所得出的结果都同样值得信赖。虽然这种情况也可能存在,但更可能的情况却是:某一个方法更能准确地描述和量化风险和价值的关键动因,由此得出的估值结果更经得起推敲。在这种情况下,给每一种估值方法赋予相关权重(基于算术方式的或主观判断的)。表14-2所呈现的价值调适形式,提供了验证所得结果的一种简便方法。不管是选择算术权重还是选择主观权重,也不管权重比例是多少,以及最终价值如何,最终而言,这些实际上都属于职业判断。假如不是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应用专业软件程序,极大地简化企业估值流程。然而遗憾的是,估值过程实在是太复杂了,无法将其浓缩为一个公式或者程序。
表14-2展示了多期贴现法、类比上市公司法和并购法推导初始价值后的调适过程。在审核每种估值方法并确定最终市场公允价值后,分析师断定多期贴现法所得价值更为可信。基于公司历史表现、竞争优劣势以及行业环境,预测回报看起来是可以实现的。为反映控制权,回调支付给老板的高于市场标准的报酬,调整了已投资本回报的净现金流——这种做法看似准确反映了公司的盈利能力。此外,只有通过合理方法计算得出的回报率,才能准确反映目标公司内含的主要风险动因和价值动因。
类比上市公司法没有考虑超额报酬问题,它直接利用非控制性权益收益数据,再应用30%的控制权溢价,将非控制权的市场公允价值转换为有控制权的市场公允价值。分析师有相当的理由相信,类比上市公司的市场价格可以用来为目标公司确定一个合理的估值倍数。但由于对30%控制权溢价处理方式心存疑虑,本方法所估价值在计算最终价值时只占20%的权重(如果高于市场标准的报酬已经付出,通常就要将这个金额回调到回报里。这样就可以直接通过类比上市公司法,求出具有控制性权益的回报,而不再需要使用控制权溢价和设定权重的调适措施了)。
表14-2 拟算价值的调适和适于最终价值的折价或溢价的应用
在并购法下,分析师通过多个战略交易进行推导,得出对特定并购方有代表性的投资价值。不过,由于这些交易的确反映了业内熟悉情况的收购方为获得控制性权益而愿意支付的价格,所以这些交易被认可,但只占据很小的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