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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 专利失效引发的血案
梦想与浮沉:A股十年上市博弈(2004~2014)
苏州恒久 专利失效引发的血案
这一次,又是一篇媒体报道引发了一场“血案”。
2010年3月12日,苏州恒久科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恒久)刚刚完成了新股发行工作、募集资金4.16亿元已存放至中国工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的苏州恒久募集资金专户中。没想到,等待着一周后挂牌仪式的苏州恒久被浇了一桶凉水——2010年3月12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发了一篇题为《苏州恒久:天方夜谭式的IPO》的报道,报道对苏州恒久IPO提出了多项质疑“业绩不稳定、缺少核心专利技术的中小企业,如何变为行业内技术水平高、自主创新能力强的龙头企业?盈利严重依赖财政补贴和税收政策优惠,如何博得业绩高速成长之桂冠?上市前最后一次增资,竟有人甘当资本市场活雷锋,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苏州恒久上市路上有太多疑团”。
纵观全文,这篇报道与这些年来常见的“找茬”报道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同,所提事项大部分也已经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解释披露了。然而有一条并不太引人注目的指责却刺中了苏州恒久的要害:“申请专利法律状态检索结果显示,苏州恒久拥有的5项专利技术已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0年2月下旬终止了专利权,终止原因为未缴年费。”《21世纪经济报道》的这篇文章引用某位保荐代表人的话称“在专利已经被终止专利权的情形下,苏州恒久依然宣称自己拥有专利技术为虚假陈述,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涉嫌欺诈上市。”
专利技术未缴年费在中国实属普遍现象,很多公司出于节约费用的考虑,对一些不太重要的专利采取放弃续交年费的方式终止专利权,也有一些公司因为有了更新的技术在申请专利而放弃了原有的专利权。在很多人看来,这算不上什么大事。
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出乎意料,3月18日本该是苏州恒久刊登上市公告书的日子,中了签的投资者却发现上市公告书被一份《关于公司有关事项的公告》取而代之。该公告披露:“近日,本公司接到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的通知,有关监管部门要求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对媒体报道本公司的有关问题进行核查,特此公告。”临门一脚被叫停,舆论第一反应是苏州恒久是否会成为第二个立立电子(详见本书第5章“立立电子:无冕之王碾碎上市梦想”)。
在苏州恒久发出这篇公告后的第二天,即2010年3月19日,《财经网》刊发《苏州恒久或涉嫌欺诈上市》,进一步表明了舆论观点:“一个视核心技术为企业生命的公司竟然因区区几千元钱的年费不缴而丧失专利保护,让人匪夷所思。而在公司已知丧失专利保护的情况下,依然在发行上市申请及招股说明书中宣称拥有该专利技术,则构成欺诈上市,应当依照《证券法》及相关法律追究公司及保荐机构等中介的责任。”
6月11日,比照立立电子的先例,证监会再次召开发审会对苏州恒久IPO进行审核,又一次毫无意外地否决了公司的IPO申请。根据《新华网》2010年6月12日的报道:“苏州恒久未通过IPO的原因主要是申请人招股说明书和申报文件中披露的全部5项专利及2项正在申请专利的法律状态与事实不符。由于信息披露不实及其影响,发审委审核认为苏州恒久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因而做出了不予通过的决定。”
在否决苏州恒久IPO的同时,证监会对中介机构人员也做出了处罚: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广发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同时,对两名签字保荐代表人进行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并在12个月内不受理其签名的与证券发行相关的文件;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三名签字律师进行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并在12个月内不受理其签名的与证券发行相关的文件。
2010年6月23日,苏州恒久公告后续处理措施,公司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苏州恒久上市之路终结,原本分配给公司的300060的代码也空了下来。
苏州恒久被否的缘由似乎是一个低级错误导致的,但又是一个很容易被中介机构忽略的错误。很多业内人士都觉得苏州恒久的上市折戟有些冤枉。正常情况下,企业内都会有一个专门人员负责对专利有效性的维护,每年按期缴纳年费以保障专利有效,公司也不可能为了节约数千元的费用而让发明专利失效(外观设计专利不主动续交年费的可能性更高一些)。苏州恒久专利年费没有及时缴纳更大的可能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失误,只不过,这个失误的代价过于沉重。
从中介机构的工作流程来看,在整个IPO申报环节,保荐机构和律师的工作包括首次申报报告的准备和日后对报告的更新。在准备首次申报报告时核查最严格,相关专利尚处于有效期内并无问题;材料报到证监会之后对报告进行更新时,中介机构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更新财务数据和相关分析方面。而对于专利是否有效的问题,由于之前已经核对过既有专利的有效性,中介机构往往只会核对新增专利的有效性,而忽略了对既有专利是否还继续有效的再次检查。
根据相关报道,苏州恒久专利失效时间为2010年2月下旬,而苏州恒久通过发审会审核是在1月22日,也即在通过发审会审核时,发明专利还并未失效。过会之后,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忙于准备发行工作,重点关注的是发行人在此期间是否出现了影响生产经营的重大事项,并就上述事项的核查在领取发行批文之前向证监会出具《会后事项核查意见》。几乎没有人会想到要去关注招股说明书中曾经核对过处于有效状态的专利是否不再有效。
黑天鹅事件就这样发生了,苏州恒久的发明专利恰好在过会后失效。媒体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查到此事,导致发行人和各中介机构之前为上市所做的所有辛苦工作付诸东流。
然而,从严谨的专业角度看,苏州恒久被否并不冤。一个企业要上市,投行工作的核心是协助企业讲一个故事,将这家企业的亮点展现给投资者,这个故事就是整个招股说明书的魂;而这个魂的基础,就是企业得以持续盈利的核心竞争力。
有的企业强调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是对资源的掌控,有的强调自己有先进的商业模式,有的强调自己有优质的客户,有的强调渠道优势,有的强调成本优势,而苏州恒久在招股说明书中所要凸显的是公司的技术优势。专利无疑是展示公司技术水平的最有效证据,专利失效意味着技术优势的门槛取消,对公司来说犹如釜底抽薪。于是,证监会认定专利失效这件事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而该事项没有在招股说明书中如实披露,苏州恒久被否丝毫不冤。
在苏州恒久事件后,大多数保荐机构都要求项目组在每次更新材料和封卷前提交会后事项时均必须要核对一遍商标和专利的有效性,以免出现差错重蹈覆辙。
而苏州恒久在被否后依然不弃上市梦,2013年7月再次向证监会提交了IPO申请。2014年4月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IPO申请从创业板转到了中小板,保荐机构从广发证券换成了银河证券;此前被终止的4项外观技术专利和1项实用新型技术专利都未再出现;取而代之的专利有18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外观设计专利14项。如果苏州恒久在中小板成功上市,300060这个原本分配给苏州恒久的创业板代码大概会成为A股一段尘封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