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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 猝死的保代
梦想与浮沉:A股十年上市博弈(2004~2014)
慈星股份 猝死的保代
被工作绑架
2012年8月7日,一条微博在中国投行圈内迅速传开:“同事上午心脏病猝死,让我不由得震惊和哀痛。他一直是我的榜样,只有33岁的年龄便已身经百战,做的经典项目在会里一直被争相传颂,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消息很快得到确认,猝死的保代是国信证券的郭熙敏。经历了周六、周日连续两天在公司加班,郭熙敏于8月7日早上6点突发心肌梗塞,7点钟左右送往武警总医院抢救,但最终抢救无效,不满33岁的郭熙敏永远离开了妻子和一岁多的儿子。
4个月前的3月29日,郭熙敏保荐的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慈星股份)在创业板成功挂牌上市。始创于1988年的慈星股份,主要生产电脑针织横机、电脑无缝针织内衣机和电脑高速丝袜机。公司发行新股6100万股,总计募集资金21.35亿元,是创业板发行新股数量最大的一家公司,也是全国百强县慈溪的第三家A股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中披露了郭熙敏在辅导慈星股份上市过程中的工作轨迹:郭熙敏2010年6月进场慈星股份开始前期尽职调查,2010年12月协助公司完成整体变更,2011年3月底将慈星股份IPO申报材料上报证监会;2011年12月13日,慈星股份通过发审会审核,并在更新了2011年度财报数据后顺利发行上市。两年多时间成功IPO的背后,是多数人并不了解的投行人在整个项目过程中的“艰苦奋战”。
郭熙敏是一个典型的中国保荐代表人。据报道,他出身于湖北黄冈的一个小县城,从小刻苦努力,是我们如今所称的“学霸”。他本科考入中国人民大学,之后在被称为“黄埔军校”的五道口金融学院就读研究生,毕业后进入国信证券,一干就是7年。2008年郭熙敏取得了保荐代表人资格,他的第一个签字项目是龙星化工。在四年的保代生涯里,他一共保荐了3个IPO项目,就在慈星股份上市1个月之后,郭熙敏签字的东易日盛也顺利通过了发审会审核。
郭熙敏在工作中非常拼命。长期出差,频繁熬夜,在忙慈星股份这个项目时,他和董秘两个人日夜倒班赶材料,甚至连自己的孩子出生时都顾不上回京一趟。IPO项目的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然而,这并不是郭熙敏一个人的工作生活状态,加班熬夜、长期出差是中国投行的家常便饭。在国外,投行在一个IPO项目中的主要工作是对企业进行估值,协调各中介机构工作,完成股票销售,而招股说明书则是由律师来撰写。但中国的投行人需要在律师、会计师工作的基础上,对企业进行全面的法律、财务核查,并完成招股说明书的制作。因此,中国式投行没有五星级酒店和头等舱飞行,更多的是花大量时间待在企业所在地,按照上市标准一条一条地核查企业的现状,符合的就如实写入招股书,不符合的就想办法规范它,这个过程少则数月到半年,多则一年到数年。
由于工作量巨大,投行人白天在企业开会、协调各方面工作、收集尽职调查材料;晚上回到宾馆,趁着四下无人的清静,还要思考如何解决企业上市中遇到的问题,加班写招股说明书。多项工作同时来临的时候,只有漫漫黑夜才会让人觉得距离最后期限还有足够的时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挑灯夜战成了投行人的基本功。
在一个又一个造假上市案例曝光后,证监会对IPO的监管要求不断提高,保代群体担负的责任、承载的压力也在增大,这一点局外人很少真正了解。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能顺利过会,每个项目都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需要解决,而很多问题的解决方案可能直接决定最终上市成功还是失败,说小了是几个亿募集资金的问题,说大了则会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更重要的是,很多问题的解决方案一旦实施就是不可逆的,如果方案出了问题,企业想纠正可能都没机会,也许再也上不了市了。保荐机构现场负责人通常就是那个最终定夺解决方案的人,所担负的压力可想而知。
在慈星股份顺利的上市进程背后,是包括郭熙敏在内的所有中介机构人员的辛苦努力和付出。
郭熙敏2011年3月发布的微博已经冥冥中透露出危险的信号:“熬夜加班的这一刻,我想到了死亡。一个师兄,因为过度劳累导致白血病去世;追悼会上反思自己要多照顾好自己,工作永远只是工作,身体最重要。但如今,身不由己的打工者,忘却了生活和身体,一种无能为力的宿命感。狗日的投行!”尽管意识到了拼命工作对个人生活和健康的巨大伤害,最终,他还是没能走出自己所说的“宿命”。郭熙敏成为被工作“绑架”的许多中国投行人一个悲凉的缩影。
郭熙敏的离世引发了投行圈的热议,也给大家敲响了警钟,引起了不少投行人对工作和生活现状的反思。有投行人在微博上缅怀的同时,也表达了对投行紧张生活的反省:“据说昨天还在指导同事制作路演推介PPT,不料项目未发身先逝。此人喜欢晚上干活,听他们项目组同事说正常作息是2点睡9点起。默哀,反省”、“从此决定不烟不酒,晚上不超过12点睡觉,上午10点前下午5点后不办公。”不过,谁都明白,在现有的中国投行体制下,按时作息或者规律作息是不可能做到的,只有尽可能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少喝酒少熬夜,坚持健身。对于仍然坚守在投行岗位上的证券从业人员而言,在无力改变自己工作方式的情况下,所能做的也只是如此了。
收益与风险
提起保荐代表人,在媒体一篇又一篇“金领”报道的渲染下,人们的第一印象往往是高薪。但在高薪的背后,不少保荐代表人和一线投行人员为此付出了牺牲个人健康的代价。
所谓的高薪其实远不是外界想象的那么高。《第一财经日报》文章《追忆郭熙敏:一位早逝保代的遗产》对这位离世保代在慈星股份IPO项目上的收入做了简单测算:“以郭熙敏今年保荐上市的慈星股份项目为例,公司层面承销毛收入是6600万元,扣除各种费用后净收入可能是6000万元左右。按照6.5%的项目提成比例,项目组可以拿到390万元的提成,如果平均到4个人头上的税前收入接近每人100万元。但是这笔收入的绝大部分要按照最高的累进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真正拿到手的只有50多万。这就是连续奋战两年的全部酬劳。有的公司考虑到IPO长期督导的问题,不会一次足额发放,要保留一部分延迟发到个人手里。”两年多辛苦工作换来的高薪值不值呢?
与所谓高薪相对应的,是投行人为了履行保荐职责所需付出的巨大努力和可能承担的保荐责任风险。《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对保荐职责规定了15条,核心就是要求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这一要求“有充分理由”而没有定量的标准下,保荐代表人不得不穷尽一切可能去完成尽职调查,在每个项目上把会计师、律师的工作再干一遍,甚至做得更细,以检查其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随着IPO财务造假案例频频爆出,证监会将保荐业务会计师化的力度进一步加强,投行人的工作量更是倍增。
中国的投行在保荐责任制度下不堪重负,一个合格的中国投行人需要既懂法律,又懂财务,不仅能胜任律师、会计师的工作,还要有能力对律师、会计师的工作进行复核检查,同时还需要对发行人可能存在财务造假进行各个环节的福尔摩斯式调查,甚至《FBI教你读心术》也成了证监会推荐给投行的必读书,其结果必然是疲于奔命。
然而,正如本书的几个造假上市案例所揭示的,造假不可能通过保荐制度来杜绝,中国企业造假、是上市资源稀缺、IPO审核制下上市标准严格、现行法律制度对造假处罚力度不够、各方利益主体为了谋求上市后的巨大利益而“合谋”将企业推上市等多重因素的产物。一旦企业被发现造假,不管是不是直接参与了造假,保荐代表人都会被处罚,甚至面临职场生涯的终结。
自2011年胜景山河案下发处罚结果开始,证监会开始加大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和处罚力度,胜景山河的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被出具警示函,保荐代表人林辉、周凌云被撤销了保荐代表人资格。这是第一次有保荐代表人因为项目问题而被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
在万福生科造假案事发后,平安证券收到了A股史上对中介机构最严厉的处罚: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并没收业务收入2555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对保荐代表人吴文浩、何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撤销证券从业资格,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薛荣年、曾年生和崔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对保荐项目协办人汤德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
在新大地造假上市一案中,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南京证券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实施公开谴责的监管措施;对保荐代表人胡冰和廖建华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并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就保荐代表人个人而言,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甚至采取终身市场禁入,相当于职场生涯的死亡。比起肉体死亡而言,职业生涯的死亡并非一死了之,反而可能给肉身余下的人生经历带来无尽的痛苦,这种“死法”在某种程度上更加折磨人。
而随着保荐代表人数量的不断增加,制度红利开始逐步减退,工作量和责任不断加大,保荐代表人的高薪在不断下降。在保荐工作权利与责任、风险与收益逐步失衡的情况下,2012年之后,很多投行人选择了离开保荐业务,有些甚至离开了券商,谋求转型(本书第10章将对此展开详细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