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cal EPUB Text
确立收购目标的价值
有几种普遍接受的方法可用于确定收购目标的价值(有关常用方法的概述,请参见图13A-1)。前两种方法主要用于公开交易的目标公司。出于我们的目的,我们将假设收购目标是非上市公司,其价值可以使用其他四种方法确立。
图13A-1 并购中常用的估值方法
最常见的方法之一是依赖于公开市场类比上市公司的交易倍数。在选择上市公司时要谨慎,以确保业务、规模和/或增长前景与目标公司的可比性。另一种常见的方法是观察类似目标公司的行业并购交易倍数。对于这种方法,注意区分财务收购和战略收购是有用的。战略收购者可以而且经常为收购目标支付更高的交易倍数,因为这里蕴含着与收购者相关的特定协同效益。这种方法会产生一个与价值相关的控制/协同效益水平。这些方法的价值指标应基于将观察到的市场市盈率乘以目标公司的独立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或其他可能更合适的财务指标),而且不考虑任何特定收购方的协同效益。
如果能得到目标公司可靠的长期预测,财务顾问通常会使用贴现现金流量(DCF)分析来确定价值。然而,重要的是要记住,这种分析的效果与用DCF模型的相关财务预测的一样。因此,DCF分析可以给予较小的权重,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省略。如果财务顾问确实要选择进行DCF分析,则必须谨慎使用目标公司准备的财务预测。一个陷阱是采用对未来业绩(相对于历史业绩)过于乐观预测的表面数值。应对此类预测进行认真的尽职调查,以确定其是否可靠。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对预测应用“估值折扣”以抵消长期计划的乐观性,而在其他情况下,财务顾问可以通过查看目标公司的历史业绩和行业标准来制定一组更合理的预测。无论如何,财务预测不应该考虑任何与买方相关的特定协同效益。
最后,如果目标公司可能吸引财务买家,那么使用杠杆收购(LBO)分析对公司进行估值也是明智之举。这种方法通过确定财务买家愿意为公司支付的金额来确定目标价值——取决于它可能采用的融资结构。除了股权投资外,财务买家可能会寻求使用债务作为收购资金方式,以提高股权回报。如果一家公司相对于该行业而言表现不佳,那么杠杆收购模式也可能包括一些关于重组的假设,以更好地使目标公司业绩提升到与整个行业保持一致。财务买家还可以寻求把目标公司作为平台进行附加收购,以增加EBITDA,并通过退出前的多次扩张来实现价值。
一旦做完所有方法的估值,财务顾问将对各种定价指标进行三角分析,以确定目标公司的总体基准估值范围。这一分析为收购方确定初步提交的价值,提供了一个有用的基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