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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
股利、定价因素与非定价因素
作为《金融经济学学刊》创刊号的首篇文章,布莱克-斯科尔斯(1974)提供证据表明,在考虑正常CAPM风险调整后,不管收益是税前还是税后度量,股息率都不是一个定价因素。布莱克和斯科尔斯解释说,该结果意味着,投资者应该忽略股息率与资本利得之间的区别,因为考虑它们之间的差异并不能明显地为投资者带来好处。如果投资者将投资集中于股利发放率较低或较高的股票,他就肯定失去了分散化的部分好处。作为一个推论,在投资者最优忽略股利的情况下,企业不能运用股利政策来影响公司股价(不考虑信号传递效应)。
为了考察这些问题,布莱克和斯科尔斯设计了一个新的经验研究方法。他们的目标是估计下面回归方程中的γ 2t:
其中,δ jt被定义为证券j的股利收入,δ Mt被定义为市场组合的股利收入。对于每个月,他们的第一步就是将所有证券按照股利收入高低分为5个组合,再按照贝塔(按之前5年数据度量)将每个组合进一步划分为5个组合,这样一共得到25个投资组合。每个月这25个组合重新组成。第二步,从这25个中间投资组合中,构建一个最终的投资组合P,25个子组合权重的选择标准是最小化最终投资组合收益的方差。最终投资组合一般都是持有较多的高股利收入股票,持有较少的低股利收入股票,这样组合的整体贝塔接近于零,而收益方差较低。第三步,即便β P接近于零,但为了消除非零贝塔带来的任何影响,他们对各个子时段回归下面的时间序列方程,从而为各方程各时段估计一个单独的γ 2:
r Pt-r t=γ 2+β P(r M-r)+ε Pt (2-33)
回归结果显示,不管是对整个时间段还是对各个子时段,γ 2在统计上都不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