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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家资本再分配是民间资本再积累的基础
(一)中国内向型积累方式的独特之处
如前文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成立后的40年中,曾有两次明显的经济危机周期。两次经济危机周期的共同点在于:导致危机发生的直接原因都是内向型积累的唯一来源——国家财政发生严重赤字;而缓解危机的有效政策都是“三自一包”,只不过第二次是“大包干”,即把国家资本的一半做了一次静悄悄的分配。农村人民公社的地产和农业固定资产根据区域血缘、地缘关系所赋予社区成员的天然权利大多分配到户,使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于是,农村户营经济有了再原始积累的基础,从而不期然地创造了80年代上半期农村经济的高速增长。其理论意义,类似20世纪90年代初捷克、罗马尼亚的“国家资本社会化”。
其不同点有两点。一是中国农村是国家垄断资本统治最薄弱的领域。农村的国家资本再分配是国家资本垄断经营获取剩余价值的基础——人民公社制度和统购统销制度同时解体,中国从此有了发育独立经济主体和政治主体所必需的市场化前提。二是这种再分配为“民间资本再原始积累”奠定了产权关系基本清楚的基础。劳动替代资本,即个体经济或户营经济不计报酬地大量劳动投入,创造出成倍于国家资本原始积累的民间资本再积累率。
于是,中国在国家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中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社会,在20世纪80年代改革中有了新的变化:集中的部门垄断经营的城市资本与分散的民间市场化的农村资本相对立;与之相关联的,则是城市政治和农村政治,因为利益结构不同和权力指向不同而对立。这两种对立是中国得以在苏联及东欧巨变之中幸免并仍可稳定发展的根本原因。
占中国人口80%的农民从事商品生产并演变为纳税人阶层,除缴纳农业类税赋外,还向地方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缴纳以提留、统筹为名的“行政税”,以农业主产品合同定购为名的“经济税”。因此,农民与基层政府的关系日渐现代化。农村社区自治组织通过普选实现直接民主;基层政府与村级组织建立经济契约关系,变行政控制为管理服务。而在城市,除个体私营经济的从业者之外,市民仍为非纳税人,并且是享受全面消费补贴的既得利益者阶层;城市政府对于市民仍通过既得利益分配机制来保持集权政体的行政控制关系。
(二)第二次工业化浪潮
中国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农村改革,说到底是允许农民对之前留下的巨额资产的一半,即人民公社的地产和农业固定资产,由农民自发地按照平等原则,做了一次静悄悄的革命——权力财产的再分配。它意味着农户经济在形成之初,即有机会获取最起码的“启动资本”,可以在农户规模内优化要素配置。农户家庭和具有家族(家庭)结构特征的农村社区组织在经济上有两个主要功能:一是区域资源配置功能,二是收入、福利的整合功能。在农村组织创新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的过程中,这两者都是无成本或低成本的,因此,效益最优,收益和剩余绝对化。这是中国传统文化对于改革的特殊贡献。“大包干”之后,村、户之间形成两极化的产权构造,利益关系基本清楚。其后的发展则是合乎逻辑的。因为,农户经济的发展实质是一次非官方民间资本的再原始积累,表现为农户家庭成员不计成本的活劳动替代物化劳动资本投入后所创造的高积累;农村户营经济的剩余必然转化为货币,并且投向在“剪刀差”作用下可以产生超额利润的非农产业。然后是城乡壁垒条件下的第二次工业化浪潮。
与第一次工业化(国家工业化)浪潮不同的是,这一次是农村工业化——乡镇企业的高速发展,它随着农村中工业对于规模经济的追求和市场条件下不同产业之间平均利润率的形成,乡镇企业团地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得到同步发展。此时,农村中以国家资本再分配为基础的第二次工业化浪潮及与其相伴生的大规模市场交换,必然对另一半国家资本,即城市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和政府房地产形成压力,迫使城市国有资产进行社会化再分配,以此为城市非官方民间资本再原始积累奠定基础,形成20世纪末市场趋向的第三次工业化浪潮。[32]
(三)国家资本社会化再分配的经验
城市国有资产民营化已经普遍,国家资本社会化再分配也已经有很多经验可循。从改革试验区的操作经验来看,界定企业产权,划分劳动者资本份额是第一步前提,正如股份只是企业资产的一种形式一样,劳动者资本份额也可以表现为股份。可参照的模型和公式如下。
模型:
公式:
LC=[(C-I-GF)/En×AW-H]×P
LC=劳动者资本份额(Labor’s Capital)
C=企业账面资产(Captial)
I=银行借贷投资(Investment from Bank Loan)
F=政府财政优惠(Government Financial)
En=企业职工总数(Employee Number)
AW=企业年平均利润率与个别职工劳动工龄构成的系数
(Coeffeciancy of Average Interest by Different Working Ages)
H=企业提供给个别职工的福利或住房(Social Welfare or Worker’s House Distributed by Enterprise)
P=职务权重(Wighting of Position)
即使参照上述公式划分了股份,也只是一种表面化的“骗局”,因为迫使劳动者资本份额成为民间资本再积累的基础,大幅度促进劳动替代资本投入,以高积累率加快经济发展才是第二步要实现的目标。其中的原则是:不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再积累的人,其份额和股份永不兑现。可参考的做法如下。
第一,由政府财政、税务、工商管理、劳动人事和国有资产管理局等部门合组一个权威性办公室,为国家资本再分配确定劳动者资本份额做登记。
第二,在原企业中工作的职工可依据经过登记的劳动者资本份额作股,并享受股息红利。被原企业解聘或自愿辞职的职工,可凭份额申领私营、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上述联合办公室通过减免税的办法逐年冲抵该职工份额,同时将冲抵数转账,使之成为政府股份;政府可通过股票市场出售收回的股票。
第三,被解聘职工若被其他企业雇用,其在原单位资本份额即从账面转入新单位。此时,政府可通过逐年增加原单位税费同时减免新单位税费的办法来转移此类职工的资本份额。
以上公式和操作步骤尚待更多的实证检验。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国城市国有经济“负效益”十分严重,国有企业亏损面从30%扩大为60%;国家财政补贴占全部财政开支的三分之一;企业新增债务和新增库存占压资金加上历年财政赤字形成的超发货币量,几乎等价于国有工业账面固定资产……这种险恶的经济局势比苏联、东欧社会主义阵营解体时的状况更为严重,但中国仍能不垮,其原因全在于占人口80%以上的农村商品生产者所提供的农副产品商品量占市场份额的绝对供给量;全在于被隔绝于城市体制之外的农村有一个发展了十几年的市场化的民间资本再积累,它创造出了数以万元的新财富增量。中国城乡关系好比“四抬大轿”,四个农人抬一个城市人,四平八稳。可以说,中国的发展,原因在于农村生产力解放;中国的政治稳定,原因在于农村自治社会与基层政权的新型政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