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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曾国藩怎么收礼
既成为地方大吏,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是如何处理礼品。升官之后,初次前来谒见的下属,都不会空手而来。
五月十五日起程后,曾国藩在长江上走了十二天水路。五月二十六日,因为第二天要改为陆路,势必要开始接触地方官员。所以他专门写了一篇文告:《谕巡捕、门印、签押三条》,发给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约法三章,“明日起早经过地方,即是与州县交涉之始”,“特严定条约,愿巡捕、门印、签押敬听而牢记之”(12)。
这约法三章中第二条专讲如何处理礼品:
第二不许收受银礼。凡收人礼物,其初不过收茶叶、小菜之类,渐而收及鞍马、衣料,渐而收及金银、古玩。其初不过投赠之情,渐而笑索授意,渐而诛求逼勒,贿赂公行,皆始于此。嗣后我巡捕、门印、签押,务各自爱,不准收受丝毫礼物。倘有隐瞒收受者,重则枷号棍责,轻则递解回籍。
如果一开始收了茶叶、小菜之类的礼物,口子一开,以后势必会收好鞍好马、衣服料子,最后就会变成收受金银和古玩。因此,一定要防微杜渐。
文章结尾,又一次重复不得收受任何礼品:
……以上三条,巡捕、门印、签押三处,各写一份,贴于座右……至送礼物者,一概谢绝不收。无论茶叶、小菜,以及裁料、衣服、书籍、字画、古玩、器皿、金银、食物,均皆不收。(13)
由这约法三章,我们大致可以推测,曾国藩就任之初,没有收取地方官员例行的“见面礼”。这就相当于放弃了一笔相当巨大的收入。按上文提到的见面礼标准,这笔收入可达一万两至两万两。
不过身在官场,从始至终片礼不沾是不可能的。如此“不近人情”,不符合曾国藩“和光同尘”的作风,也不利于他在某些情况下与下属建立基本的情感联系。所以在实在拒绝不了的情况下,他会从下属送来的礼物中挑一两样价值最轻的,其余璧还。
咸丰十一年八月初七日,曾国藩移行辕于安庆,并把家眷接到了这里。因为没有现成的衙门,他就借居在太平天国“英王府”中。新经战乱,“英王府”中缺少生活起居用品。我们前面提到,首府有为督抚办治家居的任务。于是庐州知府唐景皋送去了大批居家日用之物,从家具到被褥,林林总总,几乎无所不有。
虽然这是官场惯例,曾国藩却不打算照行。但东西已经送来,曾国藩又不忍违了下属一片体贴心意,于是将其他东西一概推却,只收了草席七领。他写信给唐知府说:
顷接手书,复承惠贶多珍,锡比百朋,情殷千尺,至以为感。惟各物嫌于过费,万不敢当。谨领草席七种,取藉茅无咎,连茹汇征之象,且祝灾区遗黎咸登衽席,颂使君生成之绩也。余件奉璧,即希查收。(14)
意思是说,您送来这么多好东西,我十分感谢。只是它们价值过于昂贵,我不敢当,所以只收七张草席。
之所以收草席,是因为《易经》云:“拔茅茹,以其汇,征吉。”(15)曾国藩说“藉茅无咎,连茹汇征”,是说茅这种草,根都相连,拔起一根,则会牵引起其他。象征事物相互牵引,皆向于吉。以此借喻在唐的治理下,灾区黎民脱离苦海,“咸登衽席”。
咸丰十一年十月初九,湘军名将鲍超亲赴安庆,一为商量军务,二为给曾国藩贺寿。鲍超的军队向以能战、能抢闻名,因此他既是一个粗人,也是一个富人。其他部下不敢给曾国藩大肆送礼,鲍超却不管这一套,他一共带来十六包礼物,其中有许多珍贵的珠宝古玩之类。曾国藩览之而笑,从中挑了一件收下,其他都送还鲍超。收了一件什么呢?一顶小帽。曾国藩在日记中这样记载:
鲍春霆来,带礼物十六包,以余生日也。多珍贵之件,将受小帽一顶,余则全璧耳。(16)
鲍超对此也无可奈何,只好又带了十六大包东西回去了。
从史料上判断,曾国藩还收过美籍华人容闳“报效”的礼物。
同治四年,容闳从美国完成采购任务回到中国。两年前他受曾国藩委托,以“出洋委员”身份,携六万八千两白银出洋采购机器,开启了洋务运动之先声。机器运抵上海之后,他赴南京向曾国藩汇报工作。
此时曾国藩已经离开南京,北上“剿”捻。曾国藩知道,按中国官场惯例,容闳一定会向他致送礼物,因为曾国藩给他的是一个“肥缺”。所以曾国藩特意于同治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写信给儿子曾纪泽嘱咐说:“容闳所送等件如在二十金以内,即可收留,多则璧还为是。”(17)
由此可见,这个时候的曾国藩收受礼品,有一条默认的“价格线”,大概相当于今天的四五千元。至于容闳所送的是什么,价值多少,没有留下记载。
当然,对于至亲至近之人,在特殊情况下,曾国藩也可能网开一面。曾国藩的小女儿曾纪芬在她的回忆录中说,黄翼升夫人曾经送给曾国藩夫人一双翡翠钏、一粒大珍珠。后来又送过一铺纺绸帐。送此“厚礼”事出有因,因为黄翼升夫人要拜欧阳夫人为义母:
文正在署中无敢以苞苴进者,故太夫人无珍玩之饰。余所忆者,为黄提督翼升之夫人坚欲奉太夫人为义母,献翡翠钏一双,明珠一粒;某年太夫人生辰,又献纺绸帐一铺。此帐吾母留作余嫁奁之用,余至今用之未坏也。(18)
有时候,属下送给曾国藩的礼品是他所喜欢的书籍,他就会收下后以价格相当的礼物回赠。比如同治元年三月十一日,幕僚莫友芝送了他一部《元和郡县志》,他也回了一部《通鉴》(19)。
拒收礼物形成习惯后,很少再有人给曾国藩送礼。上文曾经提到,同治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赵烈文在曾国藩处,看到曾国藩每天吃的菜很清淡,因此问他,你不怎么吃鸡鸭,那么吃火腿吗?
曾国藩回答:
无之,往时人送皆不受,今成风气,久不见人馈送矣。即绍酒亦每斤零沽。(20)
一开始有人送他不收,后来就成了风气,没人送了。现在自己喝点黄酒,也是派人到街上现买。
赵烈文笑着说:大清二百年不可无此总督衙门!
曾国藩也开玩笑说:
君他日撰吾墓志铭皆作料也。
二人相笑而罢。
我们知道,节礼是督抚收入的大头。上一章提到,康熙晚年到雍正初年,江西巡抚、广东巡抚汇报的节礼收入均为五万两。两江总督的汇报数则为四万两。由此推测,曾国藩又拒绝了五万两左右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