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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巨额资产的来源之一:陋规和劫掠
那么,李鸿章的巨额财产是从哪来的呢?
应该有两种渠道。一是传统渠道,也就是官场上的各种陋规,以及战争中的劫掠;二是新兴渠道,即从洋务运动经营中获利。
我们先来看第一种渠道。
李鸿章和曾国藩一样,事业心极强,对清王朝可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然而和曾国藩不同的是,李鸿章对“节操”二字,并不那么重视。虽然出身翰林,但是李鸿章身上有着显著的“痞子气”。他为人机变圆熟,敏捷灵活,对老师的“儒缓”“迂拙”一直不以为然,一生急于事功,“拼命做官”,处事首先论利害,再论是非。“他奉行实用主义哲学,既有儒家‘知其不可而为之’那种刚性,又混杂着见风转舵、唯利是图的现代成分。”所以在很多具体操作手法上不择手段,在朝廷上,在国际间,都以善于捭阖闻名。
曾国藩建立湘军,首重品格,“选士人,领山农”,以忠诚相尚。中年历经挫折之后,始肯稍稍以金钱名利鼓舞人才。李鸿章则初出山时,就强调“利益”的重要性。他说,人以利聚,鸟为食来。“非名利,无以鼓舞俊杰”,所谓“正其谊而不谋其利”,不过是书生高论,不切实际:“天下熙熙攘攘,皆为利耳。我无利于人,谁肯助我?董子正其谊不谋其利语,立论太高。”(63)
所以在淮军建立之初,李鸿章就公然以功名利禄、子女玉帛诱集将弁,用人时广收杂揽,饥不择食,降将、盐枭皆为其所用,普通士兵也以团勇、降众为主。因此淮军军纪一开始就不好,“自始至终,俱在贪图利禄,以骚扰民间为能事”。在苏南“剽掠无虚日,杀人夺财,视为应然”。军饷之多少,对淮军将士来说不是最重要的,因为劫掠所获,远远过之。柴萼记载:“(淮军)初赴上海时,饷项匮乏,食米而外,仅酌给盐菜资。及接仗克城,人人有获。每向夕无事,各哨聚会,出金钏银宝堆案,高数尺许。遇发饷时,多寡不较也。”(64)
风纪如此,当然会受到社会的抨击。对于指责,李鸿章总是勇于替部下挡箭,说这些“乡井子弟为国家杀贼保疆土”,于国有功,因此“一切小过,悉宽纵勿问”。
在李鸿章的姑息纵容下,淮军将领多发了大财,李鸿章本人亦成为“表率”:“庐州府属合肥、庐江、舒城等县,军功地主每县多者近千,少者也有数十人。仅舒城一县就有军功地主三百人以上。”(65)“……李鸿章及其淮系头目,发战争之财,获取大量收入,并视购买土地传之子孙为稳固的投资方法,于是合肥土地率为大地主所垄断,阡陌相接,绵延数十里者的大地主也不少。”“淮系军阀的其他头目也效法李鸿章,在巢湖流域各地占有大量土地。淮系主要将领周盛传、刘铭传、唐殿奎、张树声等都是合肥人,他们在合肥、六安、舒城等县兼吞大批土地,都是拥有租谷二千石至五千石的大地主。合肥西乡(现肥西县)的周家圩、刘家圩、唐家圩、张家圩共占有45万多亩耕地,占合肥县耕地13%。刘铭传在《刘氏宗谱·义庄序》中写道:‘子弟有随军从事者,多名成业就,家室一新。’”(66)
因此,李氏家族的“第一桶金”,应该是来自战争。
李鸿章更多的财富积累完成于息兵之后漫长的督抚生涯之中。在晚清督抚中,李鸿章并非丝毫不讲操守之人。他也曾出于责任感激烈抨击吏治腐败,对官僚只顾搜括,把一切政令都扭曲成谋取私利的工具这种风气痛恨不已:“宫府内外,竭蹶供支之不遑,何暇计及民生之休戚。遇有兴举,悉下部议,徒令滑吏奸司留难需索,而名实皆亏,纪纲日隳,踵此而行,乱机将兆。”(67)他批评一些官员和将领“左右少正人”“需索贿赂,鲜不败事者”(68)。他在督抚任上也曾大力整顿吏治,参革劣员。特别是李鸿章在离开直隶总督之任时,将其带兵数十年截旷扣建所存之“淮军银钱所”现银八百多万两全部移交给后任王文韶,因获“公忠体国,廉介可风”之评(69)。
然而,这仅是李鸿章居官作风之一面,他的另一面却与曾国藩大不相同。
李鸿章为人喜欢排场,讲究气派,对官风官纪之细枝末节一向不那么重视:“对下级官员的逢迎,李鸿章也会安之若素。根据清朝规定,凡邻省督抚及钦差大员过境,在离城一二里地面以内的,准地方官前往送迎,不得过二里之外。新任督抚入境,准许司道差人于本省境内迎接,府厅州县于本管地面十里内躬迎。但直隶司道大员率同在省各员每逢大员过境,皆远出二十五至四十里处迎接,以致现任州县纷纷效尤,无不越境迎送,在邻封地面驻候。每年冬季李鸿章由天津回保定,武职各员有送至距保定一二里之处者,候补道府州县官则在李鸿章启行前往天津迎接。所以有御史抨击说:‘似此不惮远行,极力迎合,置公事于不问,疲驿马而不恤,长奔竞之风,启夤缘之渐,官方吏治,安望有起色乎!’但李鸿章从不拒绝,坦然受之。”(70)
以权谋私、利益交换、安插私人等官场上常见的勾当,李鸿章信手拈来,一生没少做。“李鸿章也曾多设机构,安插闲人。光绪十五年,李鸿章以直隶升科地亩为名,于省城及各州县创设清赋总局分局,其实此为藩司应办之事,多此机构,如御史所奏,‘无非位置闲员’‘不独糜费,且恐需索贻害’,次年被撤销”。(71)
在李鸿章的头脑中,一定限度内的陋规是天经地义,甚至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因此在出访欧洲的时候,他闹出了这样一个笑话:
李鸿章之在欧洲也,屡问人之年及其家产几何。随员或请曰:此西人所最忌也,宜勿尔。鸿章不恤。盖其眼中直无欧人,一切玩之于股掌之上而已。最可笑者,尝游英国某大工厂,观毕后,忽发一奇问问于其工头曰:君统领如许大之工场,一年所入几何?工头曰:薪水之外无他入。李徐指其钻石指环曰:然则此钻石从何来?欧人传为奇谈。(72)
同治元年李鸿章四十岁时在曾国藩的推荐下出任江苏巡抚,其后历任两江总督、湖广总督、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两广总督,居要津近四十年。当政时淮系将领颇受重用,而这些人操守大多不佳,“用人以私,行政以贿,官中府中相习成风”(73)。如广西巡抚潘鼎新,克扣军饷,贩卖鸦片,将其所得银十八万两运回老家(74)。在这种情况下,李鸿章按官场惯例,收受下属陋规,自然是不言而喻的事。“宰相合肥天下瘦,司农常熟世间荒”,其贪名历来有之。封疆数十年,收入数百万两丝毫不出乎人们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