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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曾国藩私建小金库
如前所述,曾国藩总督时期的正式收入有薪俸和养廉银两个部分。除此之外,因为曾国藩身为侯爵,按理还应该有侯爵俸禄。顺治十年“定岁给世爵俸银有差”,成为有清一代定制,其中一等侯年俸610两,禄米305石(56)。
不过清代世爵的管理漏洞百出。曾国藩在家书中曾说:“封爵敕书同治四年领得。错字极多,令纪泽带至湖北呈弟处。弟回其错误一笑而未收,纪泽即带回湘乡。”(57)如此庄严郑重的文件,居然错误百出。那么,世爵俸禄无专人发放也就可以理解了。同治十年五月,曾国藩才想起侯爵俸禄这件事来,写信给曾国荃说“余之爵廉未曾领过一次”,并说“可在外省藩库领否,须托人到京一查”(58)。
在此之后,在曾国藩的家书等资料中查不到关于这项收入的记载。很有可能终曾国藩一生,他也没来得及处理此事。其实即使加上世爵俸禄,这不到两万两的收入也远远满足不了我们上一节所说的支出需要。
那么,上一节的开支,来源如何?
我们先来看看同治七年年底那一万四千两别敬的开支来源。
那一次北京之行,曾国藩花费了两万两。除了一万四千两别敬,“合之捐款及杂费凡万六千上下,加以用度千余金,再带二千余金赴官,共用二万两”。这笔巨款的来源,曾国藩说得很清楚:“已写信寄应敏斋,由作梅于余所存缉私经费项下提出归款。”(59)
“缉私经费”出自两淮盐运司。管理盐业的一个重要手段是“缉拿私盐”,以保障官盐的销售,所以盐运司每年都会提出一大笔经费用来缉私。不过缉私只是“缉私经费”的用途之一,其实盐运司许多不好处理的开支,都用“缉私经费”的名义处理。比如他们每年“孝敬”给两江总督的“陋规”,也以这个名义致送。
从同治七年十一月初八日曾国藩信中“运司派曾德麟解到缉私经费二千余金”(60)来看,盐运司定期会给曾国藩送来“缉私经费”,曾国藩都将其存放在“后路粮台”(“吾令其解金陵后路粮台”)。此外,上海海关每月也要送公费给他。同信之中,曾国藩说:“存于作梅台中(即后路粮台)者,系运司缉私经费及沪关月送公费(现闻近三万金),为余此次进京之用(连来往途费恐近二万)。”后来同治八年二月初三日信中又说:“后路粮台所存缉私经费,除在京兑用二万外,计尚有万余金……此外淮北公费尚有应解余者(十月间书办曾拟札稿去提,余未判行)……”(61)
从这封信的前后文推测,曾国藩在“后路粮台”也建有一个“小金库”。盐运司送的“缉私经费”,上海海关、淮北海关等几个海关送的“公费”,就是曾国藩这个“小金库”的金钱来源。而其用途,则主要是供曾国藩官场应酬打点。曾国藩同治七年年底进京,一路路费和生活费,在京中送礼所用,再加上带到直隶总督府的两千两零花钱,全系“小金库”中的钱,并没有动用自己的“养廉银”。因此我们有理由推测,同治三年他送乡试主考的钱,以及同治九年送给“小钦差”的程仪,也应该出自这里。
曾国藩的养廉银则存放在布政使衙门,主要供自己家庭开支所用。同信之中,他交代曾纪泽:
吾之银存于雨亭署内(即江宁布政使李宗羲处)者,系养廉(已有万八千余),尔尽可取用。(62)
同治八年正月二十二日,他在给曾纪泽的信中说:“尔等进京,可至雨亭处取养廉数千金作为途费。”可见,曾国藩家人进京的路费是动用养廉,而不是小金库的钱。
由此,我们大致可以判断曾国藩是怎么区别“陋规”与“养廉”的用途的。“因公”而产生的官场应酬,出自“小金库”。自己家人的生活日用,以及自己馈赠亲朋好友的钱,则出自养廉。方宗诚的总结大抵合乎事实:
两江总督廉俸之外,又有办公费(即“小金库”),每岁万金。公在金陵,凡署中食用以及馈遗亲戚故旧,皆取诸廉俸,其办公费则尽存粮台,非公事不动用。(63)
“小金库”加“养廉银”,这就是曾国藩在两江的个人财政来源。到了直隶后,来源结构也大抵相当,只不过“缉私经费”换成了“盐规”。到了直隶之后,曾国藩在信中对儿子谈及个人支出的打算:
直督养廉银一万五千两,盐院入款银近二万两,其名目尚不如两江缉私经费之正大。而刘印渠号为清正,亦曾取用。(64)
也就是说,直隶总督主要个人收入为养廉银一万五千两,此外还有盐规二万两。这二万两盐规,就好比两江的缉私经费,是供给总督个人花用的。因此总督的收入来源总计三万五千两。而曾国藩自己测算每年大约需花掉二万二三千两,这样,每年还可以剩下一万多两:
余计每年出款须用二万二三千金,除养廉外,只须用盐院所入七八千金,尚可剩出万余金。(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