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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直隶风气之坏,竟为各省所未闻”
直到来到直隶之后,曾国藩才发现,和这个天子脚下的省份比起来,两江地区的地方官素质还是很高的。
同治七年七月二十日,曾国藩奉命调任直隶总督,成为天下各省督抚之首。
直隶总督全称为“总督直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管理河道兼巡抚事”,驻保定,辖区包括了今天的北京、天津两市,河北省大部,河南、山东以及内蒙古和辽宁部分地区。据《清史稿·地理志》载,除顺天府外,直隶总督领保定、正定、大名、顺德、广平、天津、河间、承德、永平、朝阳、宣化十一府;赤峰、遵化、易州、冀州、深州、定州、赵州七个直隶州;张家口、独石口、多伦诺尔三个直隶厅,全省共有一百一十四个县(包括散州、散厅)(89)。因为手握兵权、负有拱卫京师之重责,故直隶总督在清代一直是最重要的一个总督职位。
在赴保定就任途中,曾国藩一路留心考察直隶的吏治,结果令他十分惊讶。他说“直隶风气之坏,竟为各省所未闻”(90)“此间吏治极坏”(91)。
他发现,有的直隶地方官到任一年多,竟然没有升堂问过一次案。另一个问题是各地随便摊派抓差,以致穷人纷纷逃亡。在给皇帝的奏折中,他这样汇报:
臣入境以后,略询民间疾苦,大约积狱太多,羁累无辜。闻有州县到任年余,未曾坐堂一次,讯结一案者。又因连年用兵,差徭甚重,大户则勒派车马,供支柴草;小户则摊派钱文,掳充长夫。劣绅勾通书役,因缘讹索,车辆有出而无归。贫户十室而九逃。
他认为,造成直隶吏治“败坏”的因素,首先是“大吏过于宽厚”,也就是以前的总督过于宽纵,给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劣员此处败露,方惧严参,而彼处钻营,反得优保。”“玩上则簸弄是非,虐民则毫无忌惮。”(92)
曾国藩决心一改在江南实行的宽厚政策,对当地官场痛加整顿,“大加参劾”“严立法禁,违者重惩”。他对朋友们说,自己“素非苛刻者流”,这样做实在是基于形势迫不得已,“非刚猛不能除此官邪”。
在对属下官员们进行深入考察了解之后,曾国藩于同治八年(1869)四月将第一批应参应举之员汇奏朝廷。这次参劾的十一名劣员均为知县、知府以上官吏,他们大都是捐班出身,主要劣迹或是“性情卑鄙,操守不洁”,或是“貌似有才,心实贪酷”,或是“擅作威福,物议沸腾”,或是“品行卑污,工于逢迎”,或是“专事夤缘,贪而多诈”,或是“浮征勒派,民怨尤甚”,或是“词讼置之不理,积压尤多”,或是“疏慵不理公事……浮收勒派,贪名久著”(93)。与此同时,又保举十名“贤员”。
九月上旬,他又递上第二批举劾官员的名单,包括参劾劣员八名,保举贤员九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