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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总督日常生活的支出
清代的财政制度与今天有很大差异。在现代财政制度下,公务员通常享有相当的福利待遇。特别是高级公务员,虽然工资可能不是很高,但会享有住房、用车、差旅等方面的大量补助。但是在清代,省级大吏不但没有这些补助,反而还有许多在今天的财政制度下看来极为不合理的支出负担。
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们不妨来给一位总督的支出算笔账,看看他一年大致要花多少钱。
第一当然是他的个人支出。
总督身为地方上最大的官员,住房、出行、衣服、饮食当然都要有起码的排场和要求。比如服装,张仲礼说:“一些来自日本的目击者在二十世纪初期真实的叙述,可以作为官员高消费的实例。他们提到一个知县的一套官服价值三百两至四百两银。”(25)知县如此,督抚更可想而知。结合我们前面讲到的京官服装的情况,一位总督的官服价值上千乃至数千两都是非常正常的。此外出行也极为讲究排场,威风浩大,开支不小。
第二是家庭开支。清代大员之家,往往是数世同堂。一旦当官,父母兄弟依靠不说,就连宗族亲戚甚至同乡也要投奔,一个人的收入要照顾少则几十多则上百的“消费者”。康熙四十一年(1702),御史刘子章奏报:“每见知府家口多至三四百人,州县家口多至一二百人,并挈工匠、杂技之流,声色欢娱。”(26)
第三是社交支出,一是官场上请客吃饭送礼,二是周济老家和外地的亲属。在传统时代,这也是一笔为数甚巨的负担。雍正初,苏州巡抚陈时夏曾汇报说,社交应酬过多,是地方官亏空的重要原因之一。“奢靡侈用之人不知谨节,宾朋、宴会、亲戚、交游、公事、应酬、迎送、馈送”(27),这类支出之巨在后文曾国藩和左宗棠的例子中同样会看得很清楚。
第四是给身边的工作人员开支。以今天的财政观念看,这是很难理解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