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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李家的有价证券
除了不动产,李鸿章家族的动产也为数不菲。
在《李鸿章全集》家书部分,我检索到两条关于有价证券的记载。
第一条是关于昭信股票的记载。昭信股票名为股票,实则是清政府于1898年发行的一种国内长期公债。由于事属首创,发行不力,所以朝廷要求大员积极带头认购,翁同龢更是劝李鸿章,以其久任要职,至少应该认购一万两,才能免招物议。无奈之下,李鸿章只好认购了五千两。在写给李经方的一封信中,李鸿章抱怨说:
昭信股票劝捐之说,如何应付,余拟捐五千。叔平谓久任大缺,须筹万金,免物议。翁、张各捐此数,只好勉应之。(47)
这批公债结果如何,未见李鸿章后人提及。昭信股票当时约定的利息很高,偿还方式以田赋盐税为担保,规定可以抵押售卖。但当时在实际操作中,朝中大员所购,很多都作为报效,根本未发给票据,“自王公以下京外文武各员已经认缴之款,毋庸给票,准其报效”(48)。外省有的地方“所收之款究置何处,今无档案可察”(49)。因为发行不力,草草收场,所以李鸿章这五千两很可能血本无归。
家书中的另一条记载涉及股息:
昨闻有北归之志,自因七家湾小口不利(指孙殇—作者注),前属并归试馆又不愿。北方穷乡,焉得有合式房屋可购,且股息在南,取携不便,家用何出。(50)
这封家书显示,住在老家的家人,主要收入之一是“股息”。
除了这两条第一手资料之外,关于李鸿章不动产收入的第二手资料很多,不过均是概而言之,并无确数。比如清末费行简所著《近代名人小传》所说:“招商轮船、开平煤矿皆有鸿章虚股甚多。”梁启超在《李鸿章传》中说李鸿章有数百万金之产业,用以作为证据的就是“招商局、电报局、开平煤矿、中国通商银行,其股份皆不少。或言南京、上海各地之当铺银号,多属其管业云”。《李鸿章与晚清吏治》一文中则揭示,盛宣怀在光绪三年以轮船招商局名义购买旗昌公司时,企图另立公司,将旗昌的一些房产买下来,并请李鸿章参股(51)。
综合以上关于动产和不动产的资料,我们发现对李鸿章遗产的估计,弹性空间很大,从近千万乃至数千万皆有可能。要之李鸿章家产之富厚逾常,殆无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