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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为什么对曾国潢说重话
咸丰五年,曾国藩几次听送信的长夫说,弟弟曾国潢资助欧阳夫人在衡阳五马冲(曾氏岳父家附近)买了一百亩田地,作为曾国藩的私产。
十二月初一日,曾国藩写信回家,拒绝这项地产,信中说:
闻屡次长夫言及我家去年在衡阳五马冲买田一所,系国藩私分等语,并云系澄侯弟玉成其事。国藩出仕二十年,官至二品,封妻荫子,且督师于外,薄有时名。今父亲与叔父尚未分析,两世兄弟怡怡一堂,国藩无自置私田之理。况田与蒋家垅相近,尤为鄙陋。此风一开,将来澄弟必置私产于暮下,温弟必置私产于大步桥,植弟、季弟必各置私产于中沙、紫甸等处,将来子孙必有轻弃祖居而移徙外家者。(88)
我多次听人说家里去年在衡阳五马冲买了一块地,而且是国潢给我买的私产。我入仕二十年,官居二品,封妻荫子,带兵在外,小有名望。父亲与叔父还没有分家,我没有购置私产的道理。况且田地靠近蒋家垅也就是我妻子的娘家,尤其不像话。这个风气一开,将来澄弟必然会在暮下购置私产,温弟必然会在大步桥购置私产,植弟和季弟必然会各自在中沙、紫甸等处购置私产。将来子孙后代一定会有轻易舍弃祖屋而迁移去外祖家的。
除了这些理由,这封信中还有一段十分关键的话:
内子女流不明大义,纪泽儿年幼无知,全仗诸弟教训,引入正大一路。若引之入于鄙私一路,则将来计较锱铢,局量日窄,难可挽回。子孙之贫富,各有命定。命果应富,虽无私产亦必自有饭吃;命果应贫,虽有私产多于五马冲倍蓰什佰,亦仍归于无饭可吃。兄阅历数十年,于人世之穷通得失思之烂熟,兹特备陈大略,求澄侯弟将五马冲田产为我设法出脱。(89)
我妻子是女流之辈,纪泽又年幼无知,全凭弟弟们教育训导,引导走向正大一路。如果你们让孩子从小走上庸鄙自私一路,将来心胸越来越狭窄,就难以纠正了。子孙后代的穷与富,命中注定。因此不必汲汲营营,请国潢把五马冲那块地替我卖出去。
这段话说明了曾国藩不往家里寄钱的另一个原因,那就是他独特的金钱观:奢侈的生活不利子孙的成长。
这是曾国藩一贯的见解。咸丰九年日记中记载,有一次他与左宗棠聊天,左宗棠说:“收积银钱货物,固无益于子孙,即收积书籍字画,亦未必不为子孙之累。”(90)给子孙后代存钱,固然不好,就是给他们留太多古书、字画,其实也不见得是好事。曾国藩很欣赏这句话,评价为“见道之语”。他从自身经验总结出,大富之家并非是一个人良好的成长环境。他曾在家信中说:“凡世家子弟,衣食起居,无一不与寒士相同,庶可以成大器。若沾染富贵气习,则难望有成。”他说他决不“蓄积银钱为儿子衣食之需,盖儿子若贤,则不靠宦囊,亦能自觅衣饭;儿子若不肖,则多积一钱,渠将多造一孽,后来淫佚作恶,必且大玷家声。”我这辈子,决不给孩子们留下遗产。如果他们争气,不用我给他们钱。如果不争气,我多留一分钱,他们就多造一分孽。
所以,他不多寄银钱回家,也是担心家风因此而坏。他在家信中说得很明白:“吾不欲多寄银物至家,总恐老辈失之奢,后辈失之骄,未有钱多而子弟不骄者也。”(91)
这一思想是曾国藩教育观念的一贯基础。所以他在给曾国潢、曾纪泽的家信中,对后代的生活作风反复絮言。比如咸丰六年十一月五日,他在给纪泽的信中说:
世家子弟最易犯一奢字、傲字,不必锦衣玉食而后谓之奢也,但使皮袍呢褂俯拾即是,舆马仆从习惯为常,此即日趋于奢矣。见乡人则嗤其朴陋,见雇工则臣(颐)指气使,此即日习于傲矣。……京师子弟之坏,未有不由于骄、奢二字者,尔与诸弟其戒之,至嘱至嘱。(92)
然而曾国潢对曾国藩的这些话,执行得并不彻底。曾国潢自认为作为湘乡“第一乡绅”,和别的绅富比起来,他的生活已经十分节俭了,但在曾国藩看来,他在许多地方还是过于大手大脚。咸丰六年三月,曾国潢因事在省城向李仲云家借银二百两,事后希望曾国藩代为偿还。曾国藩写信拒绝,要求家中卖地偿还此项:
前三月间,澄弟在长沙兑李仲云家银二百两,刻下营中实无银可拨,只得仍在家中筹还。前年所买衡阳王家洲之田可仍卖出,以田价偿李家之债可也。(93)
因为这件事,再加上前年衡阳买田的旧账,曾国藩对曾国潢十分不满,咸丰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致曾国潢的信中说了这样的重话:“澄弟与我湘潭一别之后,已若漠然不复相关,而前年买衡阳之田,今年兑李家之银,余皆不以为然。以后余之儿女婚嫁等事,弟尽可不必代管。千万千万!”(94)
曾国藩积蓄已久的愤懑和不满洋溢在字里行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