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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低饷制”的后果:吃空饷和军队“办三产”
和京官的“薄俸制”一样,清代军队的“低饷制”也典型地反映了传统时代的政治惰性。“清代军事制度大都确立于入关之初,是为适应当时的战争需要制定的。随着社会的发展,这套‘祖宗成法’开始暴露出种种不适应性,急需做出局部的,乃至全局的变革,但其统治者往往抱残守缺,不愿意改变旧制。”(30)
改革旧制是一项异常庞大的系统工程。首先它会触及“永不加赋”这条清王朝引以为自豪的“祖宗大法”。清代正规军队数量十分庞大,军费是政府一项沉重的负担。承平之日,军费几乎占到清王朝全国收入的一半左右。战时的财政压力更可想而知。如果按军人实际生活需要,将军饷标准提高一倍以上,就势必要大幅度改革赋税制度,“违反祖制”。
其次,要确实解决军饷制度中的种种弊端,就需要将军队的实际支出都由国家财政统一承担起来,同时配套创建一个庞大的会计、审计系统;这是一项重大的体制变革,没有人有这个魄力,连以勇于改革著称的雍正皇帝也坚持“额定粮饷永不加增”。
因此,面对这个过于庞大的难题,皇帝们拖延一天是一天。雍正皇帝说:“绿旗兵丁系土著之人,经营度日,稍觉容易。”(31)意思是说,绿营士兵都是土生土长,找点饭辙比较容易。这简直是听任士兵兼以小贩营生,用手艺糊口。其他皇帝也是得过且过,不思整顿。
军队的“低饷制”与文官“薄俸制”一样,都透露出以皇权为核心的传统财政制度的自私性与短视性。从皇帝的视角看来,采取“薄俸制”和“低饷制”既省心省力,又为国家节省了大量财政经费。但事实上,都是典型的掩耳盗铃之举,对最高统治者来说,同样是“占小便宜吃大亏。”
军队“低饷制”的第一个严重后果,是军队训练水平下降,严重损害战斗力。
八旗素以骁勇闻名,绿营创立之初,也屡经恶仗。但到了曾国藩时代,都因严重腐败而基本丧失了战斗力。
道光二十九年(1849)秋天,俄罗斯外交官科瓦列夫斯基在卢沟桥边参观了八旗军队一年一度的火器操演。他在游记《窥视紫禁城》中这样描写他所见到的景象:
本来观炮仪式是大清军队的重要活动,规模盛大,层次很高,“即使皇帝因年事已高不能亲自前来,也要派亲信要员前来观摩”。因此科氏以为参加演习的士兵一定会像西方重大阅兵仪式上那样精神抖擞,容貌整齐。但来到现场后,科氏惊讶地发现,八旗官兵精神状态非常散漫,“军士们有的漫不经心地坐在帐篷里,抽着小烟袋;有的边吃早点边与卖小吃的攀谈;还有的在缝补第二天要穿的裤子。似乎没有人关心即将举行的操演”。
演习过程更是敷衍了事,毫不认真:“操演开始了……一位参领……摆了一个奇怪的姿势,挥了一下手中的旗子,射击便开始了。他放下旗子,表示射击符合规程……但这一炮打得很不准,炮弹就落在大炮旁边,弄得评审官身上满是泥土。炮甲似乎并不在意,他只是擦了擦眼睛,走到另一门炮旁边。”
观摩之后,科氏得出结论:“中国的炮兵自然无法与欧洲的相比,唯一相同的只有打出的炮声。他们同样也不能与其他几个东方强国的炮兵相提并论……中国的炮兵没有一点儿可取之处。”(32)
与八旗相比,晚清绿营的状况更差。道光十四年(1834)冬,两广总督卢坤巡阅广东水师。各营选出精兵强将,到总督面前亮相。不料一场考下来,连一枪一箭都不中者就有七十八人,仅中一枪一箭者有二百二十六人,让卢坤大跌眼镜(33)。
这样一支毫无专业精神的军队,不惟在西方的坚船利炮面前一触即溃,甚至在武器装备远远落后于自己的农民军面前也一样不堪一击。
道光三十年太平军初起之际,朝廷命周天爵署广西巡抚领兵镇压。周天爵在致亲友的信中这样描述清军在太平军面前的表现。
出征之际,士兵居然如同徘徊在屠宰场门口的猪羊,说什么也不愿上路:
于是二月初一日出省,带兵一百名,如驻马嵬坡,皆不愿走也;路上募一百名又如石壕驿,未走先哭。
作战之时,一个个裹足不前,让他无计可施:
惜我兵一百名如见鹯之雀,一百勇如裹足之羊,无一动者。我手刃二人,光淮而(用)箭射杀二人,亦无应者。撼山易,撼岳家军难,不意如此。(34)
这些士兵上了战场,如同麻雀见了老鹰,绵羊见了老虎,根本迈不动步。他亲手杀了两人,另一个军官用箭射死两人,还是没有人向前冲杀。
两年过去了,太平军这些“乌合之众”没有如清廷想象那样官军一到,立成齑粉,反而越战越强。朝廷开始不断换帅,还特别抽调广州火器专家乌兰泰以副都统身份到前线助战。乌兰泰到了前线,惊讶地发现拨归其麾下的贵州绿营各军竟全无训练,毫无军事常识。咸丰元年五月中坪独鳌山一战,这些贵州兵临敌竟不知挖壕筑垒,面对七名冲杀过来的太平军,一千官兵竟不战而溃。事后剩下的官兵居然不敢出营了,怎么吓唬也没用。“经奴才营官兵辱骂殴打,即奴才亲自吓喊欲杀,尚不敢出营,其怯懦不用命,亦可概见。”(35)
低饷制不但导致士兵训练水平下降,还导致了军官道德操守的极度败坏。
清王朝深知如此低微的薪水不足以支持军官的生活,所以对军官的贪腐行为只能保持较高的容忍度。他们有意识地把自主权相当程度地下放到军官手里,让他们自谋生路,自己解决,这是皇帝们自以为聪明的选择。他们也明知军官们会突破纪律界限,只不过仍寄希望于他们自我约束,适可而止;但贪腐行为的特点是,一旦开了口子,就会肆无忌惮,无所不至。晚清军队贪腐之种种光怪陆离,今人实在难以想象。
第一条当然是吃空额。
军官吃空额,是中国军队历代相沿的最大弊端,历代统治者都对之束手无策。到了清代康熙年间,康熙皇帝突发奇想,干脆将“吃空额”合法化,当成对军官的一种补贴。康熙四十二年议准,绿营武官除俸银外,另给虚额兵饷,名曰“随粮”。直到乾隆年间,皇帝觉得这种做法实在不符大清体面,才将“随粮”改为“养廉”。然而和地方上养廉银制度一样,武官并不因为有了养廉专款而改变坐吃空额的陋习,只是由合法变为非法,暗中照常进行(36)。
清代后期,吃空额已经成了军队中公开的秘密。各级将领侵吞的兵饷是一笔永远也查不清的黑账。咸丰皇帝在咸丰二年承认,“空额之敝……各省皆然”(37)。曾任贵州知府的胡林翼给朋友的信说,贵州绿营普遍缺额过半,偏远营汛仅存额兵的六分之一(38)。咸丰三年,吏部右侍郎奏称:“京师步军营额设甲兵二万一千余名,风闻现在空额过半。”(39)
第二条是如上所述的克扣军饷。
第三条则是开展第三产业,大肆经商。其具体做法有如下几类。
一是动用军用装备经商。有的水师把战船租赁给商贾贩运货物,将收入纳入私囊。据鸦片战争时期任福建汀漳龙道的张集馨记载:“漳郡城外有军功厂,每月派道督造战船一只,以为驾驶巡缉之用。其实水师将船领去,或赁与商贾贩货运米,或赁与过台往来差使;偶然出洋,亦不过寄碇海滨而已,从无缉获洋盗多起之事。”(40)福建水师每月都会造一只战船,但是这些船都被水师军官租给商人贩运大米,或者租给官府用作官船,至于收入,当然就纳入军官们的私囊了。
二是出租军事土地。如浙江八旗、绿营大量出租操场、牧场,以致各处校场长宽皆不足一里,连抬炮(一种两人使用的简陋火器)射击也无法进行。“由于缺少场地和马匹,士兵训练次数大为减少,用鸟枪和火炮进行实弹射击的演习更少。”(41)
三是违法犯罪,走私护私。清代军队本来承担着国防军、内卫部队和警察等多重职能。他们的日常任务之一是海关缉私、设卡缉拿私盐,但是这些执法者却往往成了运私、贩私、护私的主力。
晚清军队最令人痛恨之处,就是其在鸦片走私中所扮演的角色。从十九世纪上半叶开始,沿海水师利用手中的权力收受贿赂,听任鸦片流入内地,有时甚至自己也参与其中,为走私运输护航。到鸦片战争以前,水师官兵与鸦片商相互勾结,已形成一整套从水师提督到普通士兵的贿银分配惯例,也就是所谓“土规”。陕西道监察御史杜彦士说,每条船收的贿赂是四百到六百银圆,走私交易甚至是大清水师代为完成:“夷船所以停泊无忌者,由于水师员弁收受陋规,每船得洋四百圆、六百圆不等。船上烟土,皆营弁包庇贩卖。”“夷船一到彼处,则盈千累万,交水师哨船代为交易。”(42)
广东禁烟期间,林则徐轰轰烈烈地开展过打击走私活动,却一直未能收到实效。后来他曾对友人透露其中的原因说,广东水师的收入中,军饷不过占百分之一,其他百分之九十九都来自鸦片走私,因此英国人是他们的衣食父母:“粤营以水师为最优,其岁入得自粮饷者百之一,得自土规者百之九十九,禁绝烟土,则去其得项百之九十九,仍欲其出力拒英夷,此事理之所必不得。”(43)
以上种种贪腐行为,已经是朝野皆知的公开的秘密,却多年相沿,难以取缔。其原因无非是这些收入已经成为军中日常招待经费的主要来源,也是军官固定半固定收入的一部分,如果取缔,必然影响军队稳定。所以历代相沿之下,这些做法竟然获得了某种合法或半合法的地位(44)。从皇帝的角度看,这些做法一时似乎确实缓解了国家经费不足的困难,甚至可以说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官兵的待遇,不失为不增加财政支出前提下维持庞大的军队数量的一个“巧妙”的办法。所以皇帝们长时间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表面上偶尔下下谕旨,重申一下禁止侵没,否则“从重治罪”,“以肃戍政”等纪律,但大多虚声恫吓,并无实际措施。
然而在满足了体制的惰性的同时,这些行为给军队带来的危害却是灾难性的,军队失去了起码的战斗能力,不能正常行使自己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