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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湘乡离不开曾麟书
除了赋税征收外,地方治安、办理团练也是曾麟书参与的重要地方事务。先是为害多年的湘乡巨盗左光八,被曾麟书命二儿子曾国潢拿获,“左光八已被潢男购线拿获”(46)。送到县城,“数日即站笼站死”(47)。接着曾麟书又亲手消灭了一伙“会匪”。原来太平军兴之后,湖南各地会道门多有响应之状。曾麟书说:“我县会匪极多,而为首者,熊聪一……其意与粤西行为相似。”(48)熊聪一计划于咸丰元年发动起义。曾麟书获得消息,“在制军公馆先行密告”,总督随即“委员来县协办”(49)。于是曾麟书“在县与石翘父台密商,假催钱粮,上永市。又月二十三夜二更起行,带乡勇百余,刘东屏率其子霞仙,带乡勇二百余,东屏一带之人,天未晓即到熊家,大战一场。受伤者数十人,重伤八人,比毙一人,肚子打出了”(50)。昔日的老秀才今天竟然运筹帷幄,指挥战斗了。经过数日战斗,擒获“匪徒”五十三人,送到衡州。总督亲审,“议定首犯斩枭,从犯斩决,余均拟遣、拟军、拟徒”(51)。成功地为大清王朝消除了一个小小隐患。
因为曾家在湘乡的地位如此重要,所以曾麟书简直比县令还要忙,想不出门办事都不行;曾国藩的叔父曾骥云也到处处理事务。“现在白玉堂、黄金堂两宅门面均非寻常。而父大人自去年三月以来,为邑中公事,为地方闲事,纠缠萦扰,外出日多,居家日少。叔大人自去年八月以后,不散闲事之日十不过二三,如新年来在虾背地方已将二十天矣。”(52)
曾家气焰之赫然,从以下两件事也可以看出来。曾麟书的一个远房堂弟,曾国藩称为十叔、丹阁书者,以前与曾家来往并不多。及至曾国藩做了高官,他就开始打着曾麟书的牌子,四处办事。“前都内有贺姓者,向其族人打油火,以坟茔为名目请他去和。对家理直气壮,不甚理会。他即怀恨,帮贺姓具控,阴用父亲名作附禀头名。家中不惟不知某具控,并不知世上有此事。弟友周姓,偶在词讼处见其禀,不解如此小事,而又无理,如何是此头名,通信告知弟。弟即着人往勤七叔处查。”(53)有一户贺姓人家和族人发生纠纷,这位十叔被请去调解,无奈对方不把十叔当回事,不予理会。十叔怀恨在心,偷偷用曾麟书的名头写了状子去呈告。好在曾国潢在衙门里有朋友,见到了这道状子,通知了曾国潢,这才水落石出。
曾国藩的妹婿王率五为人荒唐,一度也以打着曾国藩的名头招摇为生。“王率五今年所做之事,更进一境。前在湘潭包递和息,谓请筠仙与袁桂山讲的。假筠、桂名,在乡写信骗人,领来钱三十千,又到处包完饷,领钱二十余千。又同人做红茶,亏钱十余千。此皆近日查出者。而他已有两月未到我家来,并轻易不见我家人的面,可谓荒唐绝伦者也。”(54)
湘乡曾氏的例证说明,在基层社区,离开绅权,正式的官方权力确实不能独立地运行(55)。总的来说,乡绅是以社会权威“而不是以法定权力资格参与政权的运作。这一阶层集教化、治安、司法、田赋、税收、礼仪诸功能于一身”(56),在地方上承担的职责相当广泛,几乎将其“触角”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57)。曾国藩的父亲曾麟书和大弟监生曾国潢都是典型的例证。
曾麟书绅士功能另一方面的表现,是乡绅有时可以以自己的意见,或隐或显地影响朝廷政治运行。比如在擒获“会匪”熊聪一等后,曾麟书写信给曾国藩,要求他“在刑部,禀告各堂官,照制军晴峰先生所议,万不可少减一等,并要早早就日行文来制军公馆及南省巡抚藩臬各衙门,使熊、王各会匪早早正法,令各处会匪及我县余党闻之自然潜消”(58)。
咸丰元年八月初三曾麟书在永丰谒见路过的湖广总督程矞采,“言论甚惬”。程保证,要将曾麟书的一个重要看法,即“匪无不会,而会非必尽匪”,具奏皇上,以使今后“州邑办会匪不至顾忌处分”(59)。这说明乡绅的意见有时可以改头换面,直接上达皇帝。
对于曾国藩如何履行大臣职责,曾麟书也经常提出意见,比如训示他“尔现居吏、礼二部,靖共尔位而已。若果有所见,可以备皇帝刍荛之采,则条呈奏之,必有益于天下苍生……妄言轻进,则万万不可”(60)。
从曾麟书的例子可以看出,乡绅能否发挥其功能,主要并不在其性格和能力,而在于他的权力背景。当然,虽然曾麟书自认为所办之事有功于地方甚多,但是并不是所有乡人都这样认为。曾麟书去世后,左宗棠曾这样评价他:
此老心地甚厚,惟不晓世故,多为人所欺蒙,以故多为乡人所诟责,然究是老辈典型也。(61)
这句话可以作为对曾麟书绅士活动的一个侧面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