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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湘乡曾氏家族的代表性
湘乡曾氏家族的成长过程,在晚清也很有代表性。
州县官与绅士在基层社会控制中互为制约和补充,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传统国家和社会之间的整合。在太平天国以前,各地州县官掌握着对基层社会的主控权。在太平天国战争中,各地官员不得不依靠绅士来办理团练、征收赋税、兴办改革,绅士介入地方政治越来越深越广,逐渐成为乡村控制的主体,渐成尾大难掉之势(58)。曾氏家族的崛起正处于绅权扩张的进程之中。
因为曾国藩的出仕和一路升迁,曾家由庶民上升到高级绅士阶层。曾国藩的父亲曾麟书和大弟曾国潢,都不过是低级功名的获得者,却依靠曾国藩的背景拥有了巨大的影响力。他们二人代表了晚清乡绅的两种不同为人处世风格:一种是秉书生本色,竭力在民间维持纲常,造福乡里,“足为老辈典型”;另一种是凭借官亲势力,四处找机会发财,插手地方所有大小事务,以致有“劣绅”之名。
而曾国藩创立湘军之后,又“马铃薯”式地提携其他三个兄弟从军,使他们获得了在承平年代不可能获得的功名和财富。特别是曾国荃积军功至督抚之位,在镇压太平天国后,长期退隐在家,发挥乡绅功能,以带兵做官所得在地方上兴办了许多公共事业,成为出则为官、退则为绅的官绅角色变化的一个典型。曾国荃因此取代曾国潢,成为曾家经济上升的主要支柱。他与曾国藩一浊一清,一内一外,一个赚里子,一个赚面子,共同推动了湘乡曾氏的成长。
因为低薪制的制度设计,清代官员的收入和支出结构极度不平衡,也就是说,实际收入数额及管道与法定大相径庭。清代官员入仕所带来的直接经济收益往往是十分有限的,但边际效益却非常巨大,包括筹资能力的增长、陋规等灰色收入以及利用权势干预地方事务所获报酬。不过边际效益的开掘受诸多条件的制约:个人操守、官运、个人及亲属的办事能力等,因此官员入仕所带来的间接经济收益具有极大的弹性空间。
(1) 严可均辑:《全后汉文》卷八十八《仲长统·昌言·损益》,中华书局,1958年,第950页。
(2) 田凯、高新伟:《从中国古代官吏的低薪看高薪养廉的制度瓶颈》,《玉溪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8期,第47页。
(3) 黄惠贤、陈锋:《中国俸禄制度史》,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572~573页。
(4) 雍正三年,“谕赏六部堂官恩俸,各如其正俸之数”。乾隆三年正式给京官双俸。黄惠贤、陈锋:《中国俸禄制度史》,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577页。
(5) 李志茗:《论清代俸给制度的嬗变》,《史林》1998年第1期,第23页。
(6) 李志茗:《论清代俸给制度的嬗变》,《史林》1998年第1期,第24页。
(7) 谢俊美:《政治制度与近代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13页。
(8) 龙泽江:《清末文官制度的现代化改革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贵州大学,2007年,第26页。
(9) 李志茗:《论清代俸给制度的嬗变》,《史林》1998年第1期,第23页。
(10) 谢世诚:《道光朝官员腐败问题》,《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3期,第43~47页。
(11) 李映发:《清代州县陋规》,《历史档案》1995年第2期,第85页。
(12) 何刚德:《春明梦录》卷下,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
(13) 《曾国藩全集·家书》,岳麓书社,1994年,第221页。
(14) 徐珂:《清稗类钞》第十一册,中华书局,1986年,第5251~5252页。
(15) 何刚德:《春明梦录》卷下,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
(16) 康有为:《康南海官制议》,广智书局印。转引自侯建良:《古代官员的俸禄水平与廉政》,《中国行政管理》1997年第6期,第74页。
(17) 《薛福成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66页。
(18) 《刘光第集》编辑组:《刘光第集》,中华书局,1986年,第452页。
(19) 《刘光第集》编辑组:《刘光第集》,中华书局,1986年,第241页。
(20) 《刘光第集》编辑组:《刘光第集》,中华书局,1986年,第241页。
(21) 张鸣:《再说戊戌变法》,陕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2页。
(22)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整理:《康熙起居注》第三册,中华书局,1984年,第1726页。
(23) 转引自侯建良:《古代官员的俸禄水平与廉政》,《中国行政管理》1997年第6期,第74页。
(24) 《圣祖仁皇帝实录》(二),《清实录》,中华书局影印,2008年,第4302页。
(25) 《圣祖仁皇帝实录》(三),《清实录》,中华书局影印,2008年,第5327页。
(26) 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中华书局,1981年,第89页。
(27) 刘晖:《晚清京职文官俸禄收入概况探析》,《许昌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第88页。
(28) 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中华书局,1958年,第866页。
(29) 《清朝续文献通考》卷一四一,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
(30) 何刚德:《春明梦录》卷下,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
(31) 《刘光第集》编辑组:《刘光第集》,中华书局,1986年,第207页。
(32) 《曾国藩全集·奏稿》,岳麓书社,1994年,第5553页。
(33) 王溥:《唐会要》卷九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
(34) 侯建良:《古代官员的俸禄水平与廉政》,《中国行政管理》1997年第6期,第36页。
(35) 王溥:《唐会要》卷九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
(36) 正式财政制度是国家主导的统一、规范、有序的法定财政制度安排,非正式财政制度则是各级政府及非财政职能部门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演变生成的分散、随意、无序的财政制度安排。
(37) 中国历史上不光有低薪制,甚至还有“无薪制”的时候。“元初,未置禄秩。”(《元史·食货志》)无禄不足以养廉,于是地方官吏以“未给俸,多贪暴”(《元史·陈祜传》)。
(38) 《宋大诏令集》卷一七八,中华书局,1962年,第639页。
(39) 赵翼:《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1984年,第534页。
(40) 牛创平、牛冀青编著:《清代一二品官员经济犯罪案件实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第36页。
(41) 姜洪源:《“甘肃冒赈案”:清代第一大贪污案》,《档案春秋》2006年第1期,第42页。
(42) 杨怀中标点:《钦定兰州纪略》卷一七,宁夏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273页。
(43) 蒋梦麟:《西潮·新潮》,岳麓书社,2000年,第167页。
(44) 景其浚:《请重廉俸疏》,盛康辑:《皇朝经世文续编》卷二十。
(45) 《隋书·地理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14页。
(46) 顾炎武的说法最有代表性:湖南为“诸蛮错处之地。蛮子剽悍乐祸,自汉已然,非可以礼仪法制柔也”。谭其骧先生也认为,“使吾人能和母系方面材料,则今日湖南人口中,其确保为纯粹汉族者,恐绝无仅有矣”。因此“清季以来,湖南人才辈出,功业之盛,举世无出其右,窃以为蛮族血统活力之加入,实有以致之”。谭其骧:《近代湖南人中的蛮族血统》,《史学年报》第2卷第5期。
(47) 《胡宏集》,中华书局,1987年,第22页。
(48) 《曾国藩全集·家书》,岳麓书社,1994年,第251页。
(49) 《曾国藩全集·诗文》,岳麓书社,1994年,第443页。
(50) 《曾国藩全集·家书》,岳麓书社,1994年,第1343页。
(51) 《曾国藩全集·家书》,岳麓书社,1994年,第1350页。
(52) 陈义钟编校:《海瑞集》,中华书局,1962年,第242页。
(53) 李鸿然:《海瑞年谱(续二)》,《海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1期,第64页。
(54) 《曾国藩全集·家书》,岳麓书社,1994年,第277页。
(55) 《曾国藩全集·诗文》,岳麓书社,1994年,第181页。
(56) 《曾国藩全集·诗文》,岳麓书社,1994年,第181~182页。
(57) 《曾国藩全集·书信》,岳麓书社,1994年,第1538页。
(58) 参考刘彦波:《清代基层社会控制中州县官与绅士关系之演变》,《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第590~5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