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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曾国荃在南京大劫掠中有没有暴富
天京之战,曾国荃一战成名,不过所成却是贪名、恶名大于功名、美名。以前安庆等抢劫,知闻者尚局限于当地和湘军内部。对曾国荃“良田美宅”的评品指摘,则多来自其湘乡老家。这一次不同了。湘军由南京运输战利品回湖南这一情景,距离既远,时间又长,数量又是如此巨大,为长江上下诸省人民所共见。由于南京地位的重要,朝廷还特意派出将军富明阿,到南京明察暗访,在水西门恰好看到湘军从城墙上往外运木料和家具。“朝廷……派富(明阿)将军来,托言查看旗城,其实僧王有信,令其访查忠酋真伪及城内各事。泊船水西门,见城上吊出木料、器具纷纷,颇有违言。”(37)湘军的行径,一时哄传遍及全国,直至上达“天听”。
曾国荃的粗豪作风,更放大了他的贪婪之名。比如天京城破之后,曾国荃做出这样一件骇人听闻之事:“尝见沅师专弁入京,以八百金购笺纸,京中为之沸然。”
花八百两银子买几张信纸,这事确实也只有曾国荃能做得出来。而仅凭这一桩事,曾国荃的贪名就可以为京中名公巨卿们所确认了。所以曾国荃所获恶评极多,“世谓其既克江宁,洪杨军中镃货尽为所有”。大家都说,太平天国的财富,都被他捞去了。
而曾国荃的凶残,更加重了大家对他的恶感。湘军在天京的大屠杀,不过是曾国荃部一贯作风的沿继,因为南京这座名城而更广为人知而已。相当多的人对曾国荃的作风早已痛恨入骨,比如那个以刚正闻名的彭玉麟就曾建议曾国藩大义灭亲,杀掉曾国荃。由此可见世人对曾国荃如何深恶痛绝。
无论如何,天京之劫后,曾国荃的贪名、恶名已经遍及天下,上至朝廷,下至百姓,都对他充满恶感。李鸿章说:“沅翁百战艰苦而得此地,乃至妇孺怨诅。”
关于曾国荃在此次抢劫中的收获,经过重重传说渲染,达到令人无法相信的程度。
一说天京城破后,曾国荃得部下所献明珠一串,其珠“大于指顶,悬之项下,则晶莹的铄,光射须眉。珠凡一百零八颗,配以背云之类,改作朝珠”(38)。
又说“ (曾国荃)于天王府获东珠一挂,大如指顶,圆若弹丸,数之,得百余颗;诚稀世之宝也。又获一翡翠西瓜,大于栲栳,裂一缝,黑斑如子,红质如瓤,朗润鲜明,殆无其匹。识者曰:‘此圆明园物也。’”(39)
这些传说有鼻子有眼,更有种种如同亲见的细节,更增加了其流传的神秘。但是这类传说漏洞太多,比如这个“翡翠西瓜”就做了太多野史传说的道具,后来再次出现是在慈禧的棺中。
那么,曾国荃在南京大劫掠中到底有没有暴富呢?
我们还是继续来看赵烈文的说法。赵烈文当时是由曾国藩派驻曾国荃军中的,记载湘军屠城惨状毫无避讳,我们没有理由认为他的下述说法是完全虚假的。
同治六年六月十七日,曾国藩与赵烈文“言及沅师收城时事。师云:‘本地人尚知感激,若非各营统领猎取无厌,岂非万全美事。’余云:‘沅师已实无所沾,但前后左右无一人对得住沅师耳。’”(40)。
同治六年七月二十日,赵烈文和曾国藩聊起曾国荃攻天京后的事。“谈问沅师收城时事。余曰,沅师坐左右之人累之耳,其实子女玉帛无所与也。”(41)
按这种说法,虽然部下后来向他进贡,必不能免,但当时曾国荃本人并没有直接把手伸向“子女玉帛”。因此,曾国荃在天京之劫中虽有所收获,但绝不是湘军中收获最多之人。
除了赵烈文以外,还有一些人为曾国荃辩解,他们所言,大抵也有说服力。比如说此为“诬蔑不经之词。其兄弟皆总师多历年所,而国荃甲子(指同治三年)乞病归,倾所储,置田屋,实不过银三万而已。其姻娅曹襄纪为予言之最详,湘绮先生亦谓曾氏昆季皆非富”(42)。
确实,“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不能轻易套在曾国荃头上,因为仅凭合法收入,曾国荃就可以把他的家产说得很清楚。曾国荃自咸丰七年至同治三年,都是湘军重要统帅,如果按前文所算年收入五千四百两计,六年收入三万二千四百两。这与“国荃甲子乞病归,倾所储,置田屋,实不过银三万而已”相符合。
至于人传曾国荃家产百万,那已经是他担任总督多年之后的事了。徐珂在《康居笔记汇函》中说:“湘乡两曾之富,文正逊于忠襄,世所知也。然忠襄资财亦不及百万,不若近今疆吏之筮仕数年可致千万也。(徐)花农(琪)兄之次女杏文适忠襄之嫡长孙慕陶侍郎,尝言:‘忠襄身后,仅有田六千亩,长沙屋二所,湘乡屋一所。’”(43)
《曾国藩年谱》载,曾家原有土地一百余亩。太平天国失败后,曾国荃“号有田百顷”(44)。郭嵩焘在驳斥王闿运《湘军志》时说过:“曾国荃亦无百顷田。”百顷为一万亩,并无百顷,则其实际田产当为几千亩。曾国荃的长孙媳妇徐杏文所说“有田六千亩”应该更为准确。
带兵六年之后,曾国荃还当过数任巡抚,以及接近七年(光绪十年至十六年)的两江总督。参考下文关于督抚一级每年陋规收入的算法,“毛收入”当在二百万两以上。郭嵩焘从广东离任时,尚带行李船六十只,李鸿章离世,留下田地至少六万亩,所以我们确实不能说一生积蓄百万两的曾国荃在督抚行列中贪污得特别厉害。
《近代名人小传》还做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辩解:
国荃官鄂抚,至即劾官文之提用公款,时文势方煊赫,使己亦有贪行,安敢为此?其后文党佛尔国春劾国荃,亦不及是事,可知传说之诬。(45)
也就是说,曾国荃在任湖北巡抚时曾经弹劾官文挪用公款的事。当时官文势力很大,如果曾国荃自己手脚不干净,他怎么敢以此为突破口攻击官文?其后官文的党羽佛尔国春弹劾曾国荃,也没说曾国荃贪污。由此可知传说之不实。
除了以上间接证据,我们还可以看一下更为直接的证据。读曾国荃乡居时的家书,文中反映出的生活水平绝不像有“数千万”资产的超级富翁。同治九年(1870)十一月初二日他在致曾国藩的信中说:“弟向未留剩活钱而用度日繁,亦渐有涸竭之意。”(46)十二月十六日致曾国藩信中说:“住乡应酬亦大,明春有权住省城之计,借以省款客酒饭轿钱。”(47)十二月十九日,他在给纪泽、纪鸿的信中说:“近又知,钱也者,不可须臾缺也。可缺非钱也,君子戒□(原文献如此—作者注)乎其所不钱,恐惧乎其所不钱,一字不差。昔年浪用,自以为得意,今知其非矣。”(48)同治十年(1871)三月初十日致曾国藩的信中则说:“弟住省,不甚见客,与人来往甚少,亦不赴酒席宴会。非惟可省精神,亦可省钱。”(49)
由于缺钱,他甚至想到了封爵的俸金,曾国荃在同年四月初六日的信中,有点天真地问曾国藩:“伯俸每年应有若干?可否在本籍具呈向司库领取?”(50)
这些信的写作时间,距曾国荃从南京归里仅仅不过七年,这中间他还出任过近两年的湖北巡抚。从曾国荃家书的一贯风格看,他写给兄长和侄儿的信中没有必要在金钱问题上刻意作伪。
曾国荃乡居八年之后,于同治十三年再度出山,手头拮据是他这次出山的原因之一。光绪元年(1875)五月初七日他在给曾纪泽的信中说:“千辛万苦,乃得此处,虽撙节用之也,年可省出八千两完账。”(51)五月十三日《谕纪泽纪鸿》信中又说:“八年闲居……负欠如山海……”(52)
六月二十五日他在给曾纪泽的信中说:“惟晓亭所欠之项,陆续要取偿,余所欠各处之项,自当相其缓急先后,次第以完之耳。”(53)七月十七日《谕纪泽侄》又说:“余用度极撙节,大约今年可剩万五千两完账。借账完账,以无利之账清有利之账,以可久欠之账完宜亟完之账。如此周转,究系正办……”(54)光绪二年(1876)六月初六日《复纪泽侄》云:“乞退不可太早,亦不能不想做官完账,此中全仗有机缘,否则不敢冒昧率尔径行,且熟思定妥再详复信与侄也。”(55)
这些家书所透露出来的信息是:曾国荃闲居八年,经济状况每况愈下,以致“负欠如山海”,出现了巨大的家庭财政“赤字”,需要“做官完账”。
他在家书中如此高频率地提到其经济窘迫狼狈不堪之状,想必不是为了博得侄子们的同情。曾国荃如果真从南京“获资数千万”,在短短的八年时间里,即使日掷千金,也不至于“负欠如山海”(56)。通观以上数层,我们可以确定,曾国荃虽然放纵部下抢掠,但自己在天京之劫中的收获并不是特别巨大。平心而论,曾国荃毕竟是曾国藩的弟弟,也以“读书人”自居。虽然对曾国藩的话每多违抗,但如果说他贪婪到不顾名节,丧心病狂,也不可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