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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胡林翼的税费改革
不搞迎送,不大吃大喝,不收礼品,管好身边人员,这些对于吏治来说,虽然重要,但毕竟都是小节。
曾国藩整顿吏治,最核心的举措是挑战陋规问题。
陋规最大的害处还不是败坏了官风,而是把老百姓逼到山穷水尽的地步。羊毛出自羊身上,从各级官员直至办事人员的陋规都直接出自百姓的血汗。早在太平天国起义之前,江南诸省就有很严重的“浮赋”问题,“附加税”之高已达到了惊人的程度。比如江苏省在咸丰前期,一石大米值两千文钱。也就是说,如果给国家交一石米的漕粮,老百姓本来只需要交两千文钱。但是官府却层层加码,各地需要交八千、十千至十八千文不等,附加税达到了正税的三倍至八倍不等(54)。“浙江杭、嘉、湖三府漕粮折征,最初每石收6000余文,以后逐渐提高,致一石之漕粮,合时价达两石以上”(55)。当时就有人说:“江南必反于漕。”(56)果然,太平军一到,那些活不下去的贫民纷纷随之而去。
早在就任总督之初,曾国藩就开始思考这个问题。咸丰十年四月十九日,也就是朝廷任命曾国藩署理两江总督当天,曾国藩的日记中记载了和胡林翼探讨湖北赋税征收体制改革的经验:
是日胡中丞言州县办上司衙门之差,所费不过百千,而其差总、家丁开报至三四千串之多,县令无所出,则于钱粮不解,积为亏空,皆天家受其弊。故湖北州县现无丝毫差事,如有,向例由州县办差者,皆由藩库发实银与州县,令其发给,不使州县赔垫分毫。其名则天家吃亏,其实则州县无可籍口,钱漕扫数清解,为天家添出数十倍之利云云。信为知言。(57)
湖北巡抚胡林翼是晚清地方大吏中减赋工作最有成效者之一。他很早就提出,减赋是与太平天国争夺民心的最好办法:“御贼之法,先结民心;救乱之略,先保民命。”(58)在太平天国战争进行期间,“中兴名臣”们已经不约而同地开始推动减轻百姓负担的改革。最早行动起来的是湖南省,因为湖南是太平军最早撤出的省份。经左宗棠建议,湖南巡抚骆秉章在1855年初秋决定裁革一些陋规,以减轻农民负担。他的具体方案是“地丁每两加耗四钱,漕米折色照部章每石完纳一两三钱,外加纳一两三钱以资军饷,又加纳银四钱作县署公费。其他款目,一概裁革”(59)。“新统一规定的田赋税率加上浮收约比原来总税率低二成,而折征漕粮加上浮收不到原来的五成。为了能够减低税率,骆巡抚取消了许多归地方各级官员所有的津贴。”(60)这是所谓“减赋”的先声。
咸丰七年,湖北战乱初步平息,胡林翼对一度被太平军占领的那些州县也进行减赋改革。“1857年,胡林翼对一度被太平军占领的州县仿照湖南办法,裁减丁漕浮收,革除一些冗费。把漕粮折价,定在4000~6500文,并宣布禁革由单费、串票费、样米、号钱等额外需索。”(61)“胡林翼在1857年秋季着手搞减税……对三十三个应照常征缴漕粮的县,他争取清帝的批准进行一次大改革—大量削减极重的浮收和取消名义上有数十种他称之为‘浮费’的收入。这里面包括过去巡抚本人、布政使、督粮道以及府道都享受的津贴。”(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