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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
以万科(000002)为例,母公司报表是指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本身的报表,而合并报表还包括了其下属子公司。以2009年年报为例,报表附注中有如下说明。
(六)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子公司情况
本集团所有子公司均通过设立、投资或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公司共计306家。
如果我们只看万科的母公司报表,很难想象这是国内最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收入还不到5亿元而且没交企业所得税?只有看合并报表,我们才能真正了解万科的全貌(见表9-3)。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母公司报表和合并报表下的每股收益数字是不一样的,那么,我们平时用的是哪个呢?答案是——合并报表。
于是,问题又来了,为什么万科2009年母公司报表下每股收益会比合并报表下少了近一半?
这主要是因为企业会计准则一条很特别的规定。
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本准则规定的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成本法和权益法区别在于:如果采用成本法,则只有子公司宣布将分配利润时,万科才能记录一笔收益;而在权益法下,只要子公司盈利,万科就能按其拥有的份额记录收益。
对于上述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作了如下解释。
长期股权投资中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主要是为了避免企业在不能取得或不能全额取得投资收益的情况下,出现虚增利润和超前分配,从而避免短期行为。
说实话,我对这个解释不太认同。我的理由如下。
首先,子公司之所以为子公司,就是因为母公司能够控制它,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取得或不能全额全得投资收益?如果不能取得的原因是受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限——如处于高速成长期,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所需的营运资金增加,使得利润很多而现金流欠佳。那么,母公司本身的经营也可能出现这种情况,联营企业也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为什么母公司本身的经营利润可以得到确认、为什么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而非成本法?
企业会计准则的上述规定,使得如果一家利润主要来自下属子公司的上市公司如果不想给投资者派发现金红利,则只需要命令子公司不分配利润就可以了——只要子公司不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上就无利润可分。意识到这一点,上市公司尽管按母公司报表上的利润进行利润分配,但均在年报中披露甚至只披露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如美的电器(000527)2009年年报中相关内容如下。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09年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49892980.8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4989298.0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50374800.35元,减去已分配的利润69324918.60元,实际可分配利润为1204603401.68元。
……
与A股上市公司不同,比亚迪作为香港上市公司只披露合并报表以及母公司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而在纽交所上市的可口可乐居然只披露合并报表。
不过,同时披露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是有好处的——可以让我们更多地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我曾经通过对科龙电器的母公司报表和合并报表的比较分析,对其财务数据提出质疑[1],而事实也证明我的分析是有道理的。
需要特别提请大家注意的是,由于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子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有可能发生交易,这时,我们就不能直接用合并报表数减去母公司报表的数得出子公司的数据。
例如,有分析师在研究报告中对青岛啤酒(600600)2010年的业绩作了如下回顾(见表9-4)。
在看到上述回顾时,我感到很诧异——青岛啤酒(母公司)的毛利率还不如子公司高?可以肯定的是,主品牌的青岛啤酒比第二品牌(山水啤酒、崂山啤酒和汉斯啤酒)更赚钱,而青岛啤酒(母公司)生产和销售主品牌,子公司生产和销售第二品牌或主品牌,正常情况下青岛啤酒(母公司)的毛利率应该高于子公司才是。
此外,按上述回顾数据,母公司2010年的销售收入是增长的,而子公司则相反。然而,母公司的毛利率下降了,子公司反而上升了。难道,青岛啤酒已经出现了规模不经济的现象?
答案其实很简单,上述回顾中子公司的相关数据不准确。仔细看数据可以发现,这位分析师是用合并报表数减去母公司报表数直接得出子公司的销售收入数,然后用同样的方法算出子公司的成本,继而得出子公司的毛利率。这样做是不对的。除非我们能够确认合并报表范围内没有内部交易。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合并利润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润表为基础,在抵消由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这就是说,合并报表并非简单地将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报表加总得来。反过来,子公司的报表也不能简单地由合并报表减去母公司报表得出。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某公司仅有一家子公司,该公司本年销售收入10亿元,其中5亿元为向子公司销售,而子公司并没有销售收入,则该公司的合并报表上营业收入将只有5亿元。合并报表是会计上的一大难题,我建议读者们有时间进一步学习。
如果一家上市公司存在较多的内部交易,我们或可从财务报表上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如伊利股份(600877),母公司报表2010年营业收入为327.87亿元,合并报表收入只有296.65亿元,可以判断母公司向子公司销售了大量产品。
不太明显的如青岛啤酒,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和预付款项科目母公司报表数大于合并报表数,这表明母公司向子公司销售了产品(见表9-5)。
此外,由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有诸多公司,其中一些公司分处产业链的不同位置,还有可能导致存货科目异常。例如,鲁泰(000726)在2010年年报中不无骄傲地写道,“报告期内,公司设备利用率100%,还有部分产品外包加工,主要产品色织布、衬衣全部按订单生产”。
然而,鲁泰2010年年末的存货中的库存商品却是大幅增长(见表9-6),这令人怀疑上面陈述的真实性——公司的产品真的那么畅销吗?
对此,公司总会计师的解释是这样的——存货中库存商品的增加主要是新疆鲁泰丰收棉业有限公司和鲁丰织染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引起的。新疆鲁泰的库存商品为棉花和棉纱,由于2010年棉花价格涨幅颇大,这使得公司收购棉花的成本提高,库存商品增加约1亿元;鲁丰织染2009年产能尚未充分利用,2010年充分利用后库存商品增加约5000万元。鲁丰织染的主要产品是匹染布,不是色织布,因此有一定的库存。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对鲁泰(母公司)而言,棉花是其生产色织面的原材料,但对新疆鲁泰而言,棉花却是库存商品。从整个产业链的角度来看,新疆鲁泰增加的库存商品其实是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原材料。因此,在这个案例中,存货中库存商品大幅增长并不可怕。
[1]孙旭东.年报掘金[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