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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会计舞弊公司基本特征
一、会计舞弊公司的年度分析
表3-1列示了2001~2014年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的统计数据。
表3-1 会计舞弊公司年度统计
从表3-1中可以看出,我国上市公司因会计舞弊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在14年里合计149家,平均每年10.6家,其中有6家受到两次处罚,因此实际只有140家上市公司和3家拟上市公司因会计舞弊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截至目前,中国A、B股公司合计约2700家,亦即14年间只有5%的上市公司因会计舞弊曾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这个比例是偏低的,在这份处罚名单中,笔者甚至见不到著名会计舞弊公司东方电子和蓝田股份。[1]
中国会计舞弊丑闻上一轮集中爆发在2001年及2002年,当时出现了以银广夏、东方电子和蓝田股份为代表的新三大造假股;但2002年只有5家公司受到行政处罚,这可能存在滞后性;2004年处罚数量史上最高,达到21家,但此后基本维持在10家上下。即使是在郭树清、肖钢上任证监会主席之后的2012~2014年,处罚数量分别也只有6家、8家和13家。[2]
2013年最大突破是将处罚对象从上市公司延伸到拟上市公司,受媒体质疑影响,拟上市公司天能科技和新大地2012年先后被立案调查,2013年证监会破天荒对在审项目开出了罚单。此后证监会进一步改革了预披露制度,受理即预披露,反馈意见全部公开,中介机构申报材料证监会一旦受理即承担责任,证监会对在审项目进行项目质量抽查,这有效提升了在审项目的会计信息质量。
除此之外,笔者也对会计舞弊公司造假持续的年限进行了统计。舞弊持续年限是指上市公司存在会计舞弊行为的年限,从处罚公告提及存在舞弊行为的第一年起算,至舞弊行为的最后一年,上市公司会计舞弊行为持续时间越长,查处的难度就越大,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以及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也就越大。
上市公司平均舞弊持续年度为2.7年,从表3-2可以看出,会计舞弊持续年限一般在5年以下,77%的公司会计舞弊持续年度在3年及3年以下,其中最长的是济南轻骑,1993年IPO募集资金被大股东占用,直至2001年才归还。
表3-2 舞弊公司持续年度分布表
实际上,证监会对涉嫌会计舞弊案件调查往往集中在立案调查当年及前一年,比较少追溯到以前年度,这导致被立案调查的会计舞弊公司一般不会追溯到两年以前,当然也有一些特例,如万福生科、绿大地都延伸到上市前三年的业绩。
如果按舞弊最后年度的下一年作为立案调查或出事年度,则149家上市公司从上市到出事平均时间是7.5年,见表3-3。
表3-3 舞弊公司出事年度分布表
有人认为次新股最容易出事,事实上上市三年以内被立案调查只占16%,67%集中在上市六年之后,时间最长的是华塑控股和ST方源,[3]上市之后20年还被立案调查,不过这两家公司都卖过壳,都是“二进宫”。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近日指出:个别发行人、上市公司编造重大交易事实粉饰业绩、连续多年会计舞弊、近年来多次被立案查处,严重不诚信。证监会指的大概是“二进宫”甚至“三进宫”的上市公司,如ST方源后身博元投资2014年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4]
此外,笔者统计发现,证监会对会计舞弊公司查案周期(从立案到处罚)平均为2.19年,见表3-4。
表3-4 舞弊公司查案周期
其中78.5%的公司查办周期为1~3年。证监会2013年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稽查执法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案件调查审理周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但实际情况是仅有30%的公司是在一年内结案的,证监会提高办案效率任重道远。
二、会计舞弊手段分析
证监会对在审项目2012年年报专项核查时要求对自我交易、上下游利益输送、关联方利益输送、PE利益输送、推迟确认费用等事项予以重点核查。不当利益输送是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主要表现形式,本文根据会计舞弊最终结果的表现形式,将其分为表内确认类和表外披露类。表内确认指三大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表外披露是指表外会计信息存在虚假陈述,149家公司中有52家存在纯表内重大错报,60家存在纯表外虚假陈述,更有37家既有表内确认问题,也有表外披露问题,见表3-5。
表3-5 舞弊公司会计舞弊表现形式
这表明上市公司表外披露存在虚假陈述的严重性,几乎有一半以上涉嫌会计舞弊的公司都涉及表外披露失实等问题,这提醒读者既要重视表内确认,也要重视表外披露,两者同等重要。
表内确认又具体分为收入、费用、资产、负债和现金流问题,见表3-6。
表3-6 舞弊公司表内确认主要舞弊手段
最常见的舞弊手法仍是收入确认问题,收入确认主要问题包括提前确认收入、虚构收入,与虚构收入相伴的是虚构资产和虚假回款,这三者往往形影相随。但监管部门在查处案件时更重视利润表的核查,对资产负债表尤其是现金流量表重视不够。比如万福生科会计舞弊案,证监会最后只认定其虚构收入9亿多元,并不涉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问题,可实际上该公司账面上有2亿元的虚假资产、14亿元虚假回款,这些与虚构收入9个多亿相比基本被忽视了。银广夏也是这样,基本也只认定其虚构收入10亿多元,巨额的资产虚增和虚假回款也被忽略了。
目前被发现的会计舞弊大部分是真实性出了问题,如虚增收入、虚增资产,但会计舞弊的隐蔽性在于完整性,如隐瞒费用、隐瞒负债。在上述149家公司中,费用和负债类问题相对较少,费用类造假主要原因是发行人、上市公司在虚构收入的同时往往按比例结转虚假成本,这导致收入不实的同时成本也不实。极少数情况下是单纯成本造假,包括提前确认收入也会带来成本的不实结转,如果真的隐瞒成本和费用,监管部门查处的难度很大。目前被查处的会计舞弊案往往是浮在水面上,故查处的会计舞弊手段并不代表企业的真实情况。
与表内确认主要问题是真实性形成对比的是,表外披露主要问题是完整性,隐瞒担保的有66起、隐瞒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有59起、隐瞒关联交易的有22起、隐瞒重大诉讼的有14起,有些公司是五毒俱全,既涉及表内确认问题,又涉及表外披露问题,且表外披露四大问题全有,见表3-7。
表3-7 表外披露四大问题
在2005年牛市到来之前,隐瞒债务、隐瞒担保、违规占资现象非常严重,很多公司已被掏空,这些现象随着2005年牛市到来之后大大缓解,隐瞒债务、隐瞒担保、隐瞒重大诉讼现象比较罕见了,但违规占资、隐瞒关联交易仍时有发生。[5]这表明监管部门制度设计也存在缺陷,如募集资金即使躺在银行里睡觉也不让关联方有偿使用,视关联交易为洪水猛兽,这些不正确的制度和理念导致上市公司铤而走险暗度陈仓,通过虚假采购等方式违规占资、通过关联交易非关联化隐瞒关联交易。
三、会计舞弊公司的行业及区域特征分析
根据证监会2012年行业划分标准,表3-8对我国149家会计舞弊公司进行了整理,统计其所属行业。通过统计,笔者发现舞弊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共有77家,占舞弊总数的52%,这可能是由于在上市公司中制造业公司本身所占的比重较大,整体舞弊占比低于平均水平5%。
表3-8 按证监会2012年行业划分标准分类的舞弊公司的行业分布
一直以来,大家都认为农业是会计舞弊的重灾区,有的投行或会计师甚至将农业列入客户负面清单,原则上不承接农业类客户,笔者认为这是有道理的。中国资本市场进入21世纪以来多起会计舞弊大案要案都是农业类公司,如蓝田股份、绿大地、新大地等。[6]2014年国庆节前夕獐子岛上演的十亿元的“扇贝去哪儿”的故事再次让资本市场感受到农业公司财报的高风险。
除了农业以外,笔者认为TMT行业也是高风险行业,表3-8中有20家TMT公司因会计舞弊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占上市公司家数的15%,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最近两个案例是键桥通讯和海联讯,这两家公司造假手法相似,都是虚构收入并虚假回款,从事的都是高大上的软件业务。软件行业与农业一样,造假都不好核查。中国的TMT行业良莠不齐,一些企业“挂羊头、卖狗肉”,没有核心产品,产品没有竞争力,靠硬件和软件代理或系统集成走量,但将其包装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企业,从而享受国家高科技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政府补助等。
柳木华通过证监会处罚案例发现[7],农业类和综合类是财务报告欺诈的两个高发行业;多元化经营更可能导致欺诈的发生;两个欺诈高发行业样本公司采用的欺诈方法明显有别于其他行业,更可能进行资产高估欺诈。
最近十年,中国A股中小板和创业板唱主角,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主业都比较突出,创业板甚至规定只能有一个主业。笔者之前认为农业股及多元化公司容易造假,但在中小板或创业板中表现并不明显。一般认为万福生科和绿大地属于农业企业,但实际上这两家公司的核心业务是稻谷深加工及绿化工程,但上游都涉农,尤其是绿大地还有一块苗木种植。笔者认为,不分行业,只要涉农、涉外,不管是上游或下游,会计舞弊风险系数都较高,尤其是像中银绒业[8]这种上游涉农、下游涉外,又涉嫌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企业,会计舞弊概率无疑是极高的。会计舞弊公司在行业具有一定聚焦,区域分布是不是也存在聚焦呢?
自从湖南连续出了胜景山河和万福生科两起大案要案之后,2014年7月又爆出山河智能窃听门事件[9],资本市场对湖南闻风色变,事实是这样吗?
从表3-9可以发现,湖南省因会计舞弊被证监会处罚公司有12家,湖南截至2015年3月13日只有77家上市公司,会计舞弊公司占比高达16%,远远高于全国5%平均水平,这说明湖南确实是资本市场会计舞弊重灾区之一。另外一个省份资本市场也很关注——福建省,中概股造假公司有一半以上来自福建,但在A股会计舞弊公司名单中只有7家(实际为6家,闽越花雕和神龙发展为一家)。截至2015年3月13日,福建上市公司95家(含厦门32家),会计舞弊公司占比7%,略高于全国同行,且福建6家会计舞弊公司3家在福州、3家在厦门,都集中在福建最发达地区。从A股情况看,闽股或海西股注水程度不高,不是会计舞弊的重灾区,这也值得资本市场进一步研究,为什么同一个区域,在海外猖狂造假,在国内相对中规中矩,这是否表明国内会计监管是有效的?
表3-9 会计舞弊公司区域分布
此外,从表3-9可以发现,东部沿海地区上市公司多,但会计舞弊公司也多,如广东有12家、上海有13家、北京有8家、江苏和浙江各有5家。
在这个榜单中,会计舞弊公司最多的是山东省,有16家,截至2015年3月13日山东上市公司有156家,会计舞弊公司占比高达10%,明显高于全国水平。而江西和西藏14年间没有一家上市公司因会计舞弊受到行政处罚,这两个省级行政区截至2015年3月13日上市公司分别为32家、10家。江西32家上市公司没有一家公司出事,这确实比较神奇,当然这也与地方监管部门监管力度有关,有些证监局执法严,有些证监局执法松,故上述榜单也只是一个参考。
张冬睛(2014)曾就A股和中概股会计舞弊区域分布发布过一个上市公司造假地图,在图中颜色越深,造假程度越严重。从那张图上可以看到,湖南、福建和辽宁是三大造假省份,湖南会计舞弊高发于A股,而福建和辽宁会计舞弊高发于中概股。
四、会计舞弊公司板块及性质分析
中国资本市场2004年推出中小板,2009年推出创业板,这两个板块目前都在深交所。截至2015年3月13日,中小板上市公司有740多家,创业板有420多家,两者合计1170家左右,目前中国A、B股总数量在2700家左右,但会计舞弊集中在主板公司,见表3-10。
表3-10 舞弊公司板块分布
从表3-10可以发现,主板公司占比89%,而创业板只有2家(万福生科和海联讯),中小板也只有9家,分别为宏磊股份、康达新材、科伦药业、紫鑫药业、汉王科技、绿大地、安妮股份、德棉股份、中捷股份。这是否说明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较高?
实际情况不完全是这样,笔者统计发现,在149家被处罚的会计舞弊公司中,只有13家是在2004年以后上市(不含3家在审项目),见表3-11。
表3-11 2004年以后上市的舞弊公司名单
扣除9家中小板、2家创业板,主板也只有2家,分别是科达股份和两面针,这是否表明保荐制下发行人信息质量确实有质的提升?还是因为上市时间不够长,会计舞弊还没有到集中爆发时间?笔者认为,2004年以来会计舞弊公司减少更多的是受益于2004年以来上市公司基本面有了较大改善,2004年以后发行的新股,不管是创业板、中小板还是主板,主业都比较突出,大部分在细分行业中是龙头企业,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又得益于宏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这10年来恶性会计舞弊案有明显减少。
除此之外,笔者发现会计舞弊公司集中在民营上市公司,见表3-12。
表3-12 舞弊公司控股股东性质
国企所占比重只有17%,而民企高达83%,这是不是说明民企比国企更容易造假?笔者认为民企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实控人会计舞弊动机更强烈,民企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与国企相比更薄弱,这无疑大大提升了民企会计舞弊概率。但民企会计舞弊公司高企的另一个原因是规模问题,大部分会计舞弊公司规模都比较小,迄今没有蓝筹股因会计舞弊而受到行政处罚,国企上市公司大部分规模较大,民企上市公司大部分规模较小,因此民企会计舞弊公司所占比重较高的一大原因是规模相对较小,抗风险能力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形同虚设,舞弊压力和机会更大。
五、会计舞弊公司归宿追踪
笔者跟踪了149家会计舞弊公司(扣除“二进宫”,实际只有143家),发现这些会计舞弊公司最终有近一半“卖壳求生”,其中还有18家公司不幸退市,见表3-13。
表3-13 舞弊公司归宿分析
只有47%的公司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继续上市,这表明会计舞弊公司有相当部分丧失持续盈利能力,甚至丧失持续经营能力,典型的是蓝田股份、银广夏、万福生科、绿大地。这些公司基本靠造假生存,其上市后造假的直接动机是掩盖财务问题、防止东窗事发,拆东墙补西墙,出事之后难逃卖壳宿命。
中国强制退市公司迄今只有54家,这其中有18家有过2001~2014年间因会计舞弊受到行政处罚的经历。这些退市公司不仅仅是经营失败,还有会计舞弊,当然更多情况下是经营失败带出会计舞弊,会计舞弊败露之后如果卖不了壳就只有退市了。
[1] 东方电子和蓝田股份因会计舞弊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没有被追究行政责任。
[2] 2013年7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印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行政处罚工作规定〉的通知》,决定授予所有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权,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根据证监会授权,除大案要案、复杂疑难案件以及其他可能对当事人权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仍由证监会机关负责审理外,派出机构将按照规定对管辖范围内的自立自办案件进行审理,实施行政处罚,并由证监会行政处罚委负责备案。2013年起有一部分的会计舞弊公司行政处罚决定由地方证监局作出,但这些行政处罚书没有在证监会官方网站公开披露,故2014年实际受到证监会及地方证监局处罚公司的家数不止13家。如广东证监局2014年对勤上光电会计舞弊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书已挂到广东证监局官方网站;广东证监局2015年再对勤上光电会计舞弊开出行政罚单,但这次行政处罚书只能通过上市公司公告才能查询到,目前广东证监局未挂网;此外,深圳证监局也分别于2014年对迪威视讯、2015年对键桥通讯会计舞弊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两家行政处罚决定书能在深圳证监局官方网站查询到。
[3] 凤凰化工→浙江凤凰→华源制药→*ST华药→*ST源药→S*ST源药→NST源药→ST源药→ST方源→ST博元,中国资本市场类似现象不少,一个壳已转售了好几次。该公司有可能成为2014年退市新政下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第一股。
[4] 据中国证监会2015年3月28日新闻发布会消息,博元投资涉嫌重大财务造假追溯调整后四连亏,目前已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证监会已启动对该股的退市机制,博元投资有可能成为退市新政后第一家强制退市的公司。
[5] 一直以来,监管部门对关联交易都像防小偷一样警惕:过去发生太多的实控人及关联方掏空上市公司的案例,监管层心中潜意识认为关联交易是负面的,会形成利益输送通道,损害独立性和持续盈利能力。此外,中国商业环境决定了企业经营还有很多不规范之处,但审核理念又高举“规范运作”旗帜,这再次“逼良为娼”,问题资产、问题业务即使在表内也要剥离出来,表外更不敢放进来,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潜入地下,如此这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隐瞒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泛滥成灾。2015年又有多家上市公司因隐瞒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往来受到处罚,如科伦药业、勤上光电等。
[6] 万福生科和银广夏是农副产品加工业,属于制造业,但与胜景山河类似,上游涉农。
[7] 柳木华.财务报告欺诈的行业特征及其对审计的意义[J].证券市场导报,2006(11).
[8] 市场高度关注的中银绒业涉嫌会计舞弊案一波三折,在被媒体质疑造假之后,经宁夏证监局核查未发现存在造假行为,但2013年年报却被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直接导致公司被停牌。会计师在年报公布之后进行补充核查,最终认定不存在隐瞒关联交易行为,可是监管部门又不认可了,2014年10月该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但诡异的是立案调查公告直至2015年2月才补充公告。
[9] 山河智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是中南大学博导何清华,他50多岁下海创办了这家公司,是一位令人尊敬的产业报国的科学家。2014年7月14日《每日经济新闻》爆料称7小时录音完爆山河智能22亿元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