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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达与澳洲共和银行的虚增存款(4 500万美元)
由于博达公司对海外人头公司的应收账款过高,且有逾期甚久未收回的情形,2004年年初查账会计师强烈要求应针对这些应收账款提取足够的坏账准备。为了掩盖应收账款恶化的情况,由叶素菲指示邱姓主管以自己的名义,于2004年1月间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登记设立AIM全球金融公司(简称AIM公司)。
由叶素菲代表博达公司与澳洲共和银行(Commonwealth Bank of Australia)香港分行及其子公司澳洲CTB公司,三方签订契约,出售博达所拥有五大人头客户的应收账款给澳洲CTB公司,并且约定CTB公司所支付的款项存入博达公司在澳洲共和银行所开立的账户。
接着由AIM公司的挂名负责人邱姓主管与CTB公司签立契约,约定CTB公司再将上述应收账款转售给AIM公司之后,博达须以共和银行内的存款,认购AIM公司以上述应收账款担保,所发行的一年期零付息票据(discount notes),博达并不能自由运用该款项。上述设计,等同博达又将原本出售的应收账款买回来,然而共和银行视博达已经购买零付息票据的资金为存款,博达因此巧妙地将应收账款转变成现金科目。
博达公司连续于2004年1月~3月间,将所拥有的应收账款以九折出售给CTB公司,总共取得4 500万美元,并存放于澳洲共和银行账户内。CTB再将应收账款卖给AIM公司,而博达将全数存款用以认购AIM公司所发行的零付息票据。由于AIM公司是叶素菲所虚设的人头公司,自然无法偿还零付息票据,所以博达公司自始至终无法运用存于共和银行账户的4 500万美元资金。然而博达公司却将这些不能动用的存款列于财务报表库存现金科目,并未载明受限制用途的资金,欺瞒投资大众。
同时上述契约也载明当博达公司发生信用违约或申请重整的事件,澳洲共和银行得以交付上述零付息票据给博达公司,抵消博达在该银行的存款。在博达公司申请重整之后,共和银行随即执行上述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使博达公司4 500万美元的存款凭空消失。
综合而言,博达透过上述设计,使账上多了巨额的外币存款。整个操作手法从头到尾都是一场空,博达自己虚设人头客户,假造销货收入、创造应收账款,再透过外国银行将应收账款卖给海外人头公司,而博达再将应收账款买回。反观国外银行透过契约条款保障,在博达申请重整之后,不用承认该4 500万美元的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