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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是套期会计
宋献中在财政部《金融工具会计》课题报告中指出:套期会计是衍生工具会计中最复杂的部分,它包括了套期关系的认定、套期有效性的评价、套期会计核算、套期的披露等等诸多方面,处理方法复杂,技术难度较大,列报成本较高,因此,无论是对于准则的制定者还是实务工作中的会计人员都有相当的难度。而且,报表使用者对套期会计也难以理解,尽管新会计准则对套期会计制定了相当严格的判定标准,但由于套期关系的认定、套期有效性的判别都依赖于管理者的职业判断,加上报表使用者本身的知识背景以及对企业的信息掌握并不完备,这就为管理者实施操纵和滥用套期会计提供了机会[5]。复旦大学施欢欢、鲁直、张文贤在一篇文章中介绍:安然公司在2000年年报附注中对于交易目的的衍生合约和套期保值目的的衍生合约分别采用逐日盯市的会计处理和保值会计处理。在逐日盯市会计方法下,用于交易目的的远期合同(forwards)、互换合同(swaps)、期权(options)和能源运输合约以公允价值反映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价格风险管理中的资产和负债”项,同时将未实现的收益及损失确认在“其他收入”中。套期保值会计用于非交易目的的合约。当用于保值的合约标的与被保值标的价格的变化有较大相关性的时候,即保值合约能起到保值作用的时候,用套期保值会计处理。当发现保值合约不能起到保值作用的时候,停止使用套期保值会计,对保值合约价值的变化确认收益或损失。也就是说管理层可以主观判断某一衍生工具是用于保值目的还是交易目的。如果是交易目的,就可以按公允价值调整合约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相应的收益或损失。[6]
根据笔者的观察,目前套期会计主要有两大问题,一是适不适用套期会计,二是适用哪种套期会计,Freddie Mac就涉嫌将不符合套期会计的衍生品投资作为套期工具处理,从而推迟确认衍生品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将本应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损益列入所有者权益下的资本公积,主要违规情节有如下四种情况。[7]
1.隐含期权套期策略
为了规避借款人提前还贷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2001年1月以后,Freddie Mac就“隐含于按揭资产中的期权”执行了一项套期策略。该策略以利率期权、互换等衍生金融工具为套期工具,旨在为隐含期权公允价值的波动保值。
Freddie Mac在这一项目上的会计操纵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对证券分类的操纵导致了一个连带错误:根据第133号准则“衍生工具和套期活动的会计处理”,为交易而持有的证券不能作为被套期项目,不适用套期会计。但由于Freddie Mac曾将部分为交易而持有的证券转为持有到期证券或其他可供出售证券,这对该策略中被套期项目的核算方法产生直接影响。
其次,根据第133号准则,不论是基于何种目的进行套期,事前建立严密的套期计划、事中进行及时的损益报告是对企业执行套期会计的两个起码要求。前者要求形成“有关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实施策略”的正式文档,后者则量化为至少一个季度对套期有效性进行一次评估。Freddie Mac对其执行的隐含期权套期策略既未建立管理文档进行追踪,也未依据准则进行足够的测试以对套期活动的有效性做出准确评估,因此,它按照所谓的套期会计执行的损益估算严重缺乏准确性。
在重述前的各季报表中,高达65亿美元其他可供出售证券(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波动损益没有得到及时、恰当反映(即与对应衍生工具的套期利得和损失进行抵消),而是按照第115号准则反映在“累计其他综合收益”,掩盖了套期活动抵消公允价值波动的有效性。
2.固定支出互换
以2000年12月1日为生效日,Freddie Mac用名义金额为86亿美元的固定支出互换与名义金额为36亿美元的固定收入互换为组合,作为现金流量套期保值的工具。这一项目是Freddie Mac执行第133号准则过渡调整政策的一部分,管理层希望借此减少第133号准则的执行对业绩的冲击,但这一举措同样被证明是一种操纵。
2001年1月1日,Freddie Mac将原组合中名义金额为86亿美元的固定支出互换中的75亿美元重新指定为新的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将名义金额为36亿美元的固定收入互换中的大部分重新指定为公允价值套期工具。但Freddie Mac同样没有按照第133号准则的要求,对上述固定支付互换中的66亿美元现金流量套期建立跟踪文档并对其有效性进行测试评估。自查报告显示,Freddie Mac利用此项操纵将这66亿美元现金流量套期的利得和损失长期反映在“累计其他综合收益”,累计掩盖了逾38亿美元的套期损失。
3.通过“政府证券结算公司”结算的交易
2000年第4季度之前,Freddie Mac通过买(卖)国库券或机构债券同时执行回购(转售)协议的方式与单一交易对手(single counterparty)缔结合成的远期合约,双方最终以这些合约的净值为基础进行结算。对于这项业务,Freddie Mac按套期保值会计进行了处理,这并不违背公认会计准则的要求。
2000年第4季度,Freddie Mac开始通过“政府证券结算公司”(GSCC)对这些合约进行清算,同时继续按套期保值会计进行账务处理。然而,由于使用了GSCC的交易平台,Freddie Mac可以与不同的交易对手分别签订上述两个协议。这项预期外的交易结构变更维持了远期合约以净值结算的基础,同时有效降低了交易费用。然而,这次变更也代理了特别的影响——远期合约不再符合公认会计准则对衍生工具的定义。由于Freddie Mac没有及时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交易利润被递延到“累积其他全面收益”,累计减少净利润7.68亿美元。
4.“房地产信托投资”套期
1997年2月,Freddie Mac通过发行普通股和总额为40亿美元的永久股息下调型优先股,成立了两个近乎全资(拥有99.9%的股权)的子公司,从事房地产信托投资(REIT)。REIT优先股在两家子公司的账上列为股东权益,在Freddie Mac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列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利润表上反映由优先股股东享有的收益。
公认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一家或多家被合并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不能作为被套期项目”,但为了将这些优先股也纳入套期会计的核算范畴,从1998年第4季度起,Freddie Mac改变了上述报告方式,将REIT优先股作为债券列报,同时把股利支出改作财务费用。通过这项操纵,Freddie Mac累积藏匿了5.83亿美元的利润。
经过事后调查,被Freddie Mac用做利润调节的衍生金融工具多达10余种,累计隐匿利润(抵消损益后)接近50亿美元。除此之外,Freddie Mac还在金融资产转让和证券化、金融工具股价等手法,隐匿了近4亿美元(抵消损益后)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