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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率与价值的关系不切实际
在对成长型企业估值时,大多数分析师都很清楚,增长率会影响到估值倍数。他们深知,与低速成长型企业相比,高速成长型企业的收入倍数、收益倍数或任何其他经营变量的倍数应该更高。与此同时,他们又希望保持倍数的简单性,避免分析增长率与价值关系的复杂性。这一点体现在如下两种方式的估值中:
·纯粹的讲故事:有些分析师刻意规避增长率的定量差异,在对高成长型企业使用更高估值倍数的同时,完全依赖于“增长的故事”,对增长率和价值之间的关系避而不谈。按这种模式,他们主张,中国消费品公司应该按高于欧洲同类企业的收益倍数进行交易,因为中国更具有潜在增长。不过,对于到底应采用多高的增长率及其所对应的溢价,他们自己也迷糊不清。
·主观调整倍数:保持简单性但又不失严谨性的一种折中方案,就是将增长率纳入估值倍数中。但这需要我们对增长和价值之间的关系做出不合理的假设。以市盈率为例,我们都知道,高成长型企业的市盈率应高于低成长型企业,而投资低PE股票则会让你偏爱低成长企业。为克服这种偏差,分析师提出了PEG,即PE和预期增长率之比:
PEG=PE/每股收益的预期增长率
例如,如果一家公司的预期市盈率为20,预期的每股收益增长率为10%,则该公司的PEG应为2。PEG较低的公司表明其股价较便宜,因为你只需按较低的价格即可获得预期的增长率。
在估值中,所有捷径都要付出代价。PEG确实很简单,但它的代价显然也更为沉重。首先,它没有考虑到风险的影响。如果两家公司的预期盈利增长率相同,那么高风险公司的PE(和PEG)应低于低风险公司的PE(和PEG)。其次,它假定PE与增长率同比增长,因此,当经济增长率加倍的时候,公司的市盈率也出现倍增。但实际并非如此,在增长率提高的过程中,价值增长率并不会同步增长,而是会呈现出递减趋势。图10-4显示出公司在不同预期增长率假设条件下的内在PEG。它表明,在使用传统的PEG进行估值时,公司是如何被低估(或高估)的。内在PEG反映出PE与增长率之间的复杂关系,而传统方法却假设PE在增长率变化时保持不变(始终等于1)。
图10-4 内在PEG和传统PEG
考虑到传统PEG对增长率和PE做出的错误假设,因此它会导致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即使不掺杂任何主观臆断,高增长的企业也会被低估,而低增长的企业则被高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