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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再婚后,如何利用保单把财富只传承给我的前婚子女?
本节课老师:黄利军
课堂测试题 >>>
周先生今年54岁,再婚过,与前妻育有一子小周。周先生十分疼爱小周,希望把自己手中的积蓄150万元全部传给他,且要防止继女与小周争夺这笔财产,同时他还希望自己健在时对这150万元有牢牢的控制权。在咨询律师后,律师建议他通过购买人寿保险来实现自己的愿望,请问以下哪种保险配置能够完全满足周先生的要求?
A.为周先生配置高现金价值的终身寿险,周先生为投保人,周先生为被保险人,不指定身故受益人。
B.为周先生配置高现金价值的终身寿险,周先生为投保人,周先生为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为小周。
C.为周先生配置高现金价值的终身寿险,小周为投保人,周先生为被保险人,不指定身故受益人。
D.为周先生配置高现金价值的终身寿险,小周为投保人,周先生为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为小周。
保险法商课精讲 >>>
2018年3月,黄律师在北京接待了一位客户夏女士。夏女士再婚过,今年55岁,再婚前有一个女儿,今年26岁。夏女士患有严重的风湿病,她咨询黄律师的是:如何把手中的100万元现金安全地传给自己的前婚女儿。夏女士向黄律师提出三个要求:一是自己健在时要有控制权;二是要防止继子和女儿因争夺财产而发生纠纷;三是确保这笔钱一定要给到女儿手中。
如何满足夏女士的传承要求呢?
结合法律工具和金融工具加以考虑,如大家所想,当前能满足夏女士要求的最好的办法就是购买人寿保险。那么,夏女士到底该配置什么类型的人寿保险呢?黄律师给的答案是:夏女士应该配置高现金价值的终身寿险,夏女士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为前婚女儿,其保单架构如下图所示。
下面,黄律师结合该保单的功能,给大家分析一下为何对夏女士来说这是最佳配置。
首先,夏女士为投保人,生前对保单有控制权。这张高现金价值的保单,在夏女士交完保费几年后其现金价值将和所交的保费一样,如此,夏女士生前随时都可以用保单质押贷款的方式获得大额资金,以备救急之用。
其次,因身故保险金不属于遗产,所以前婚女儿在领取身故保险金时,不需要继子和再婚后的老公配合,无须办理烦琐的继承手续。如此,就能避免继子和女儿因争夺财产而发生纠纷。而且,前婚女儿获得的身故保险金,属于她的个人财产。
最后,作为被保险人的夏女士一旦身故,经身故受益人申请,办理理赔手续后,保险公司会将身故保险金支付给身故受益人,即夏女士的前婚女儿。这样一来,利用保险的定向传承功能,可以确保将现金资产定向传承给前婚女儿。
延伸学习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
一、根据我国保险法规有关条文规定的精神,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或者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测试题解析 >>>
正确答案是B
A、C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第一条的规定,未指定受益人的人身保险,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故在A、C选项的情境下,周先生未指定受益人,那么在周先生身故后,其保险金会被作为遗产处理。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周先生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小周及继女均对这笔保险金享有继承权,如此则无法保证150万元全部传给小周。A、C选项错误。
B选项:首先,周先生自己为高现金价值终身寿险的投保人,生前可以掌控保单。这笔高现金价值的保单在周先生交完保费几年后,其现金价值将和所交的保费一样,如此,周先生生前随时可以用保单质押贷款的方式获得大额资金;其次,周先生为被保险人,一旦身故,保险公司会将这笔保险金支付给身故受益人小周,如此便可利用保险的定向传承功能,将这笔钱定向给到前婚儿子;最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第一条的规定,指定了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周先生死亡后,其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小周,而不会被作为遗产处理,如此便可防止继女等人与小周就这笔财产发生纠纷。因此,B选项的保险配置可以全面满足周先生的要求。B选项正确。
C、D选项:因保单系投保人的金融资产,如果以小周为投保人,那么周先生会丧失对这笔资产的控制权。因此C、D选项无法满足周先生在生前对这笔财产有牢牢控制权的要求。C、D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