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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如果我在香港银行的存款来自离岸公司企业分红,会因我的个人账户扯出企业往年分红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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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在香港银行的存款来自离岸公司企业分红,会因我的个人账户扯出企业往年分红问题吗?
如果客户本人是且仅是香港税收居民,客户在香港开户,这个账户并不在披露之列。
如果客户本人是其他国家(地区)的税收居民,那他在香港的个人账户信息是否会被披露?都会被披露什么信息呢?
如果不是香港税收居民,个人账户属于非居民账户,是要申报并交换信息的。根据香港《修订条例》规定,如账户持有人是一名个人,并属申报对象,金融机构需要收集以下资料:该人的姓名、地址、居留司法管辖区、税务编号、出生日期及出生地点、账户编号、适当申报期终结时的账户结余或价值,就存款账户而言,适当申报期内支付予该账户的利息的总款额等。其中并没有条款规定对账户存款来源进行申报。所以即使个人账户信息被披露,从披露信息也看不出账户资金来源。
最后,披露企业股东个人账户可能会牵扯出个人税务问题。
个人账户信息被披露给内地税务主管部门后,可能涉及补税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涉及11个税目,如股息、薪酬、稿酬等都分别属于不同的税目,不同的征税项目适用的税率可能不同。税务主管部门在稽查时,就需要纳税人申报这笔海外收入到底属于什么应纳税项目。如果税务主管部门发现这是一笔离岸公司的分红,可能会进一步关注:历年的分红有没有完税?并有可能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那么,此时有可能会牵涉出离岸公司往年分红是否依法完税的问题。
当然,海外金融账户信息报回内地税务主管部门后究竟会作何处理,目前没有明文规定,以下资料可以供读者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公告〉的解读》一文中指出:
二十一、信息交换是否意味着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是各国(地区)之间加强跨境税源管理的一种手段,不会增加纳税人本应履行的纳税义务。交换的信息是来源于境外的第三方信息,主要用于各国开展风险评估,并非直接用于征税。对评估列为高风险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有针对性地开展税务检查并采取相应后续管理措施。依法诚信申报纳税的纳税人无须担心因信息交换而增加税收负担。
也就是说,中国税收居民在境外的金融账户信息被交换回国后,存在被评估为高风险纳税人,并引起国内税务主管部门依职权进行税务调查和行政管理措施的可能。但是,目前有关评估的机制和标准还没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