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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如果我常住移民国加拿大,是不是就不算是中国的税收居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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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常住移民国加拿大,是不是就不算是中国的税收居民了?
在这里,我们再复习一下对中国税收居民这个定义的理解。首先我们来看,有中国国籍的公民,是否肯定就是中国税收居民呢?
税法上从来没有说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就是中国税收居民,而且强调了中国税收居民不包括虽具有中国国籍,却并未在中国大陆定居,而是侨居海外的华侨和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同胞。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大多数中国国籍的公民,他们的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都在中国境内,因此会被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
这里需要提示一点,由于中国是地大人多的大国,税收管理复杂度非常高,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中国各地的税务主管部门往往直接认定具有中国国籍(China Passport Holder,中国护照持有者)的就是中国税收居民。
回到问题的本身,如果当事人常住加拿大并且取得了加拿大的永久居留权,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以举证自己在加拿大生活时间长,家庭、经济利益关系都在加拿大。比方说在加拿大购置了房产,在加拿大开立了银行账户,在加拿大考取了当地的驾照,在加拿大建立了朋友圈、经济利益关系等。但除非您主动把自己变成中国非税收居民,否则您还是中国及加拿大两国税收居民。
通常,如果您想申请成为中国非税收居民,需要得到地方税务主管部门(通常就是户籍所在地的税务主管部门)相关专管员和相关人士的认可。
如果您仅是加拿大的税收居民,而不是中国的税收居民,根据CRS,您的海外资产将会被披露交换给加拿大,而不会被披露交换给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