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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代身后财富传承的走向及资产外流风险
案例描述
企业传承本想传血亲,结果却闹得四分五裂
唐先生是我们国家改革开放之后的第一代企业家,一生辛劳,终于把企业做了起来。五十多岁的时候因身体不好,他决定将自己的企业传承给二代。此时他的儿子已经过了而立之年,结了婚也有了孩子,唐先生认为,此时传承给儿子他会比较放心,因为儿子已经有了责任感。二代小唐在接班以后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继续发扬父亲勤奋敬业的精神,同时,小唐先生还擅长对企业的发展做一些创新规划。也就三四年的光景,家族企业规模越做越大,成为行业内的知名企业,这让老唐十分欣慰和满足。
就在老唐打算彻底放手颐养天年的时候,突然传来一个噩耗,儿子小唐在去外地参加一个商品博览交易会时,在中途发生车祸,被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白发人送黑发人,老唐夫妇伤痛欲绝。
但不管怎么样,还是得面对现实。在办完儿子的葬礼之后,老唐在家中与老伴商量,家族企业还得运营下去,但是儿媳妇只是一个家庭主妇,对企业一点都不懂,没有任何经验,孙子也才四岁,看来要想企业继续发展、稳定员工人心,老唐不能再养老了,得出山拯救企业。于是,老唐决定去跟儿媳妇商量,想把企业股权过户回到自己身上,这样,他作为公司的大股东和总经理,继续管理这家企业。但当老唐去跟儿媳妇商量的时候,却发现儿媳妇有些吞吞吐吐,没有爽快地答应公公的要求,只说这事儿还要再考虑考虑。
老唐从儿媳妇那里回来,觉得很困惑,儿媳妇要考虑什么呢?难道家里目前这种状况,还有别的解决方法吗?但他以为,这是因为儿媳妇面对丧夫之痛,情绪上还不太稳定导致的。等了一段时间之后,亲家也参与到这件事情里边来了。终于有一天,亲家和儿媳妇提出来要和老唐聊聊分家产的事儿。聊就聊吧,终归是要面对的。但当老唐坐下之后,他惊讶地发现,除了亲家公、亲家母、儿媳妇之外,还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原来,这位不速之客是儿媳妇他们找的律师!
律师非常清楚地向老唐解释,由于小唐是发生意外车祸去世的,没有来得及留遗嘱,所以现有的家产就要按法定继承来分割。老唐当年传承给儿子的资产,应当属于小唐和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首先有50%是儿媳妇的,剩下的50%才作为小唐的遗产,而这50%将在儿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当中来均分,这就包括了老唐夫妇、儿媳妇还有孙子,大家各分50%的四分之一。照这样算下来,整个资产只有25%应该分给老唐夫妻俩,剩下75%统统都归儿媳妇管。老唐一听十分吃惊,怎么可能只有四分之一归自己呢?但接下来亲家说出的话让他更为吃惊,亲家公接着律师的话说:“既然四分之三的股权都应该归我女儿,那我们这边就应该是大股东了,既然我们是大股东,那这家企业还是我们来管吧。亲家公岁数也大了,又遇到儿子发生意外这样的不幸事件,还是请亲家公在家好好休息吧。”
一听这话,老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要知道,无论是儿媳妇还是亲家,都没有制鞋企业的管理经验,把那么大的摊子交给他们来管,这不是开玩笑吗?无论老唐怎么样跟亲家解释,可亲家和儿媳妇似乎早已商量好,铁了心,坚持认为既然他们是大股东,企业管理当然应该由他们来派人做。儿媳妇还补充了一句,说自己的弟弟也很能干,大不了让弟弟进企业帮忙。老唐一听肺都要快气炸了,他始终不相信律师在家族会议上所做的分析。
出了门,老唐直奔一家律师事务所,赶紧找一位律师咨询儿子遗产的分配。接待他的律师告诉他,按法定继承的话,一代传承给二代儿子的资产,如果二代身故,最终只有四分之一归一代继承,四分之三将归属儿媳妇和孙子。
此时的老唐后悔不已,早知道是这样,这企业就不该都传给儿子!家族企业要是到了儿媳妇手里,儿媳妇能不能管好是未知数;更糟糕的是,如果儿媳妇将来改嫁,岂不是父子两代操劳一生凝聚的心血全部落入外人手里了吗?得知这一结果,老唐气得一病不起,老伴是干着急,但也没有办法。
律师分析
为什么按法定继承会导致资产外流
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父母传承财富给子女,没有做好规划,导致资产严重外流的案例。在这个案例里有两个重要的环节,老唐先生都没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第一,有相当多像老唐一样的企业家,在把家族企业传承给儿子的时候,没有想到万一未来儿子、儿媳妇发生婚变,会导致传承资产被分割。
第二,像老唐一样的企业家也没有想到,如果儿子有一天发生意外,传承给儿子的资产多数会被分配给他人,最终自己的家族失去资产控制权。
在这两个关键环节上,创业一代的老唐可以说根本没有动过任何心眼,结果竟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而且还没有任何补救措施。
在这个案例里我们还注意到,二代小唐接班之后兢兢业业,把企业发展壮大,是非常优秀的二代企业家。但是二代小唐也忽略了一个问题:他没有给自己提前规划一个意外情况下的紧急预案。这个紧急预案是指,家中顶梁柱如果出现疾病、意外、死亡情况,所有紧急事项应如何操作的预案。例如,谁来管理企业?资产所有权给谁?相关公关危机如何处理?等等。如果时光能够倒回,假定当时小唐先生做过公证遗嘱或者其他类似安排,那么至少50%的家族企业资产是可以回到父母手里的。
在中国,曾经有过一个轰动世界的案例,印证了我们上述的分析。
案例描述
国际收购轰动世界,父子坠亡世人震惊
2013年的12月20号,法国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新闻事件,这一事件当时登上了世界各国报纸的头条,也震惊了全中国。
在中国云南省有一对企业家夫妇,先生为郝总,妻子为刘总。这对夫妇在云南经商很成功,主要经营温泉度假地产和普洱茶庄。这对夫妇计划要收购法国大河葡萄酒庄,耗资3000万欧元,堪称当时中国企业家在境外收购葡萄酒庄交易额最大的一桩,所以当时颇为商界关注。经过长期谈判和资金筹备,最终在2013年的12月20号双方签约成功。葡萄酒庄的庄主和郝氏夫妇为庆祝收购签约成功,特意举办了新闻发布会和庆祝酒会。不少朋友前来祝贺,诸多中国企业家也为郝氏夫妇国际收购的成功感到兴奋,记者也做了采访,大家举杯欢庆。
在庆祝仪式结束后,庄主热情地邀请郝氏夫妇坐上他的私人直升机,到空中去俯瞰美丽的葡萄庄园。郝先生带着12岁的儿子登上了直升机,庄主亲自当驾驶员,而妻子刘总因为害怕没有去坐飞机。直升机升空后一直都没有回来,庄园的工作人员觉得不对劲,于是向法国警方报警,警方派人四处搜索直升机都没有下落,直到有市民打电话说在法国的波尔多河发现一架直升机的残骸,警方赶到才发现,正是葡萄酒庄园庄主驾驶的那架直升机。当时在飞机内找到一具尸体,其他三具尸体在随后数天内才逐一在冰冷的河水中找到。这一事件惊动了世界各国,人们连连叹息,怎么会在庆祝的时刻突然出现这样的人间悲剧!当时中国的媒体也给予了大幅报道。
看到这起新闻事件后,我们团队从专业视角分析了财富传承的最终结果。
如果按法定继承来算的话,假定郝先生和刘女士拥有的所有企业资产都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50%首先要归妻子刘女士,剩下50%作为郝先生的遗产分割。郝先生有一父亲,下面还有两个弟弟,那么50%的资产将在父亲、妻子和12岁的儿子中间分割,各拿三分之一(假定不考虑郝父的妻子份额)。但由于儿子和郝先生在同一意外事故当中死亡,如果没有查明谁先死亡的话,按中国法律优先推定长者先死亡,这意味着儿子会继承父亲的三分之一资产。在儿子去世那一刻,又要发生转继承,转继承的对象是儿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他的母亲,所以儿子的三分之一又转归母亲继承。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数十亿的家族资产,如果按照法定继承粗略分割的话,郝先生父亲大约可能分得六分之一,妻子刘女士可能会分得六分之五。此案最终如何分配我们并不清楚,也许此案还有特殊情况,不为外人所知。但从大部分类似“创二代”发生人身意外后的法定继承案来看,遗产继承的走向大多却是一致的。可以想见,这样的分割结果可能会对亲属的和睦、企业的管理、股权的分配等带来一系列的困扰和麻烦[1]。
解决策略
如何事先规划以保证财富传承方向
我们团队认为,要避免二代财富传承外流的风险,应当从两个层面进行综合设计和考虑。
第一个层面是:当父母将资产传承给子女的时候,首先要考虑清楚是把资产赠送给自己的子女一个人,还是送给子女及其配偶两个人。如果父母只是把资产按照自己的想法给到子女,那么依照法律优先推定的原则,就算作是父母送给小两口的,如果是这样,无论是将来子女发生意外、子女的配偶发生意外,或者是子女发生婚变,都会导致父母传承给子女的资产有一半被带走。那如何防止父母赠与子女的财产变成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呢?关于这部分的解决策略和规划,请参阅本书第二章《父母对子女财富支持的技巧》。
第二个层面:当二代拥有很多资产的时候,除了忙着做企业、做生意,一定要有一个意外情况下的紧急预案安排。这些紧急预案不是某一个工具或者措施,而是一整个工具包。首先可以运用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可以对自己名下的企业资产、不动产、金融资产及其他财产未来如何分配做一个明确安排。其次,对公司股权可以尝试采用家族信托的方式,如果企业集团母公司的股权本身就在境外,那么该公司股权在境外设立离岸信托是比较容易的,相对也是比较成熟的。如果公司股权在境内,也可以尝试使用家族信托,只是境内的家族信托相对设计结构较复杂,税费成本会高一些。
股权做信托会带来什么好处呢?第一,便于家族企业公司股权集中在一起不会因为某个股东去世而导致股权被分割,股权装入信托以后就会集中在一起,不被拆分。第二,它可以实现股权的所有权与公司的经营权相分离,股权作为信托财产装在信托里,家族各成员可以作为家族信托的受益人,不同的受益人有不同的受益份额,这样企业所获得的利益可以通过信托按不同比例分配给受益人。这种分配是长期的,但同时企业的经营权仍然交给董事长、总经理或职业经理人。第三,股权信托还可以实现附条件的财富传承,虽然家族成员可列为股权信托的受益人,但信托委托人可以预先在信托契约里设定,受益人在满足什么样的条件下才能够获得信托利益,也可以在信托契约里规定受益人如果犯了什么错就会丧失受益权。这种附条件的财富传承,能够灵活地满足高端客户的需求。
对于金融资产传承的紧急预案,可以事先通过人寿保险以及家族信托来实现。无论是人寿保险还是家族信托,都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来指定传承,所以它传承的方向、传承的比例都是以合同契约为准则来实现的。这样,即使财富所有人发生意外,也不会发生前述案例中大部分资产外流的风险。
[1] 案例来源:《春城晚报》2013年12月22日报道《云南柏联集团总裁郝琳父子在法乘直升机失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