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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买了保险没告诉别人,法院能查出来吗?
本节课老师:薛京
课堂测试题 >>>
江苏省的陈先生购买了一份大额人寿保险,他想,如果除了自己没有其他人知道这张保单,那么即使自己欠了债或者离了婚,保单也是绝对安全的。请问,陈先生的想法是正确的吗?
A.正确,因为保单不能被强制执行,可以用于避债。
B.错误,因为保单的现金价值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且法院可以到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查询陈先生的保单信息。
C.正确,因为保单的私密性较好,且现在还未建立保险实名查验登记平台。
保险法商课精讲 >>>
前不久,一位孙老板问我:“薛律师,如果我买了一张保单,没有告诉任何人。我要是欠了债,债权人根本不知道这张保单的存在,全国那么多家保险公司,保单信息又没有全国联网,法院不会帮他一家一家查吧?如果这张保单没有被发现,就不会被执行,是不是就很安全呢?”
孙老板的思路其实就是借助保单资产所谓的“隐藏性”,来避免欠债时保单被执行。甚至有很多保险代理人也会主动给客户介绍这个“套路”。
2018年6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保监会)公布了《保险实名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对自然人的保险信息进行实名认证,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银保监会建立保险实名查验登记平台,负责保险实名信息查验、登记和保险账户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平台建设和运行。
这种保险实名查验登记平台建立之后,投保人的信息就有可能因法院发出的协助调查通知而被平台提供,债务人保单曝光的风险因此大大增加。
2018年7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被执行人所有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执行的通知》,规定保单的现金价值可以被执行。通知同时还规定,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所有的人身保险产品所属保险公司或保险合同编号的,人民法院可以到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进行查询。
也就是说,江苏省高院认为,如果债权人不知道债务人有没有保单,法院执行机构可以依法去保险公司甚至省级保险业协会查询。也许将来越来越多的省级高院会像江苏省高院一样,明确要求本辖区的保险公司、保险业协会配合调查。
所以,即使客户买了保险之后谁也不告诉,将来一旦建立统一的保险信息实名登记平台,且法院要求协助调查的,投保人的保单信息也会被法院掌握,进而存在被强制执行的风险。
延伸学习 >>>
《保险实名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二条 【实名登记】本办法所称保险实名登记,是指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第三方网络平台及其从业人员在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办理保险业务时,依照本办法要求核对身份证件,并查验和登记实名信息的行为。
第八条 【实名平台】中国银保监会建立保险实名查验登记平台,用于保险实名信息查验、登记和保险账户管理。中国银保监会委托、指导第三方机构承担保险实名查验登记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2018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被执行人所有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执行的通知》
一、保险合同存续期间,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归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执行。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包括依保险合同约定可领取的生存保险金、现金红利、退保可获得的现金价值(账户价值、未到期保费),依保险合同可确认但尚未完成支付的保险金,及其他权属明确的财产性权益。
二、人民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协助查询、冻结、处置被执行人所有的人身保险产品及其财产性权益时,执行人员应当出具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所有的人身保险产品所属保险公司或保险合同编号的,人民法院可以到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进行查询。执行人员查询时应当出具本人工作证、执行公务证以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测试题解析 >>>
正确答案是B
A选项: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被执行人所有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执行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保单的现金价值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A选项错误。
B选项: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被执行人所有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执行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法院可以到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查询陈先生的保单信息。B选项正确。
C选项:根据《保险实名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银保监会很有可能会建立保险实名查验登记平台,因此陈先生最好不要抱有侥幸心理。C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