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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更改香港金融机构的开户信息是否有用?——香港金融机构对客户税收居民身份认定标准解析
08
更改香港金融机构的开户信息是否有用?
——香港金融机构对客户税收居民身份认定标准解析
自2016年下半年起,就有客户来到王芳律师家族办公室法税团队,向我们咨询:他有境外身份,如果现在到香港去,把自己原来留的账户信息给改一下,是不是就可以规避CRS了?
首先,我们需要确定,税收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是什么?金融机构识别户主身份是从哪些要素来判断的?金融机构在识别一位客户是哪一个国(地区)的税收居民时,当然首先要看他是用什么证件开的户,用的是加拿大枫叶卡,还是香港身份证?但是,判断一个客户到底是哪一国(地区)的税收居民,可不仅仅是看他是用什么证件开的户,而是要综合判断。
在这里,我们直接引用香港《修订条例》原文:
· 如申报金融机构的记录中,载有个人账户持有人的现时住址,而该住址是在某司法管辖区内的,并且是有文件证据为凭的,则该机构可为了断定该持有人是否属申报对象,将该持有人视为该司法管辖区的税务居民。
· 此外,满足其他以下要素的:
(a)识辨该账户持有人是某申报税务管辖区的税务居民的身份证明;
(b)位于某申报税务管辖区内的现时通信地址或住址(包括邮政信箱);
(c)在香港以外的某申报税务管辖区的一个或多于一个电话号码(而没有在香港的电话号码);
(d)转账资金至在某申报税务管辖区内维持的账户的常设指示(关于存款账户者除外);
(e)给予某人(有位于某申报税务管辖区内的地址者)的现行有效的授权书或经签署权限;
(f)在某申报税务管辖区内的保留邮件指示或转交地址。
因此,我们知道,金融机构首先会依据开户资料中开户时使用的身份证明,以及登记的居住地址、通信地址等主要判断标识,来判断客户的税收居民身份。所以,如果您原来的开户信息显示上面的六大要素都是香港税收居民的话,当然就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上述六大要素有任何一个体现的是在内地或海外的有关信息(例如内地的电话、邮箱或通信地址),那么在香港金融机构的眼里就叫作有“海外非居民标识”,相当于您成为一个有疑点的客户。
从具体操作层面来说,金融机构依靠计算机自动筛查判断客户是否有“海外非居民标识”。如果被打上“海外非居民标识”标签,金融机构就会寄送《自我证明》给您,您在限期之内必须填写、签署并寄送回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将据此判定您的税收居民身份。当然了,这时有朋友会问,我故意隐瞒我某地税收居民身份,金融机构会知道吗?答案是当然不知道,因为金融机构没有调查权。但是别忘了,金融机构已经做到它该做的,一切合乎法规规定。如果未来该客户被税务机关查到偷逃税或虚假申报,责任完全在客户自己,金融机构是免责的。
如果要更换开户信息,从实操层面是否可行?难度有多大呢?如果一个旧客户要更换所有开户信息,例如身份证明、住址、电话等,香港的金融机构会怎么操作呢?
首先这种更改不太常见,也很反常,尤其是在这个敏感时期;再者,此时金融机构内的法律合规部一定会睁大双眼盯紧这个账户。按照反洗钱的相关规定,此时一定会要求客户提供证明文件,诸如住址所在地三个月内的公用事业费账单(水、电、煤气费等),账单上还必须有该客户的名字,还有就是护照复印件、手机费账单等都是必不可少的,客户经理还必须写一堆了解你的客户(Know Your Customer,KYC)的材料。如果法律合规部觉得这个账户提交的信息不够充分,又或是觉得账户有可疑之处,可能对金融机构造成不利影响,就很有可能拒绝这个客户修改信息的要求,乃至请这位客户关户,甚至向司法部门举报这位客户。各位朋友要知道,目前在金融机构,反洗钱已经是最高指导原则,只要法律合规部认为有风险,生意都可以不做,就怕出一点纰漏。所以对金融机构来说,修改账户信息不仅仅是小小的CRS问题,已经上升到反洗钱的层面了。
继续分析,如果法律合规部在一连串查核后,认为一切属实,接受了客户修改账户信息的申请,是不是真的就对规避CRS有用呢?答案是不一定。因为CRS说的是税收居民,不是国籍,所以只有把税收居民身份从高税率国家(地区)改成低税率国家(地区)才真正有用。这里特别提醒目前在办低税率国家护照的朋友,不要花了大钱、办了护照,以为用这个国家的护照改了开户信息就避开了CRS的申报,却忘了自己仍是高税率国家的税收居民(例如长期居住在高税率国家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