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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上市融资是否有捷径可走
案情描述
弄虚作假骗取上市融资,董事长被判十年重刑
何学葵出生于一个普通人家,年纪轻轻的她却有着不普通的商业嗅觉。1992年,深圳鲜花市场开始规模化发展,昆明呈贡县的鲜切花也在这个时候开始了规模化种植。何学葵敏锐地察觉到这是一个机会,如果自己创办一家企业,将鲜花规模化种植生产、销售,再加上昆明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一定能打造出中国最大、最好的花卉植物市场。
于是,1996年,何学葵联合其他股东组建了云南河口绿大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何学葵坚信“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企业成立之后,就积极与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开展密切合作,对云南各地的珍稀观赏植物进行调查研究,并挑选了一批植物进行引种驯化、杂交育种和栽培试验,利用克隆技术、脱病毒技术、转基因技术等现代生物技术手段,成功开发出多种云南特有野生珍稀植物花卉品种,如秋海棠系列、杜鹃花系列、地涌金莲等,申请了20多个植物新品种专利权。同时,何学葵还与热带植物研究所联合,在河口建成了云南省最大的种苗培育基地,每年都可为云南以及全国各地,乃至澳大利亚、韩国、日本、泰国等国家和地区提供种苗并培育出万盆花卉,让云南的花卉走出家门,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2001年,云南河口绿大地实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此后,绿大地的发展扶摇直上。在何学葵的带领下,绿大地在北京、南昌、长沙、广州等地开设了10多家分公司,绿大地本身也被列入云南省民营企业一百强。仅在2001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就达到6000多万,实现利润1400多万,解决就业人数250余人,何学葵本人也被昆明五华区委、区政府授予“五华区优秀民营科技实业家”、“五华区先进生产者”等荣誉称号。
如果这个故事就这样发展下去,可能就是何学葵把公司越做越大,越做越强,最后公司上市,何学葵身价暴涨,登上胡润富豪榜,最后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那么,这将是一个女企业家白手起家、奋力打拼,最终功成名就、收获幸福生活的励志故事,可能这也是何学葵自己希望看到的结局。
然而,事与愿违。2007年,绿大地上市了;2009年,何学葵如愿登上胡润富豪榜“女首富”的财富巅峰;然后,2011年,她却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锒铛入狱。
我们猜到了开头,却没猜到结尾。
绿大地于200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行业内首家上市公司。这家实力雄厚的公司在上市的最初几年,以光鲜亮丽的形象赢得了众多投资者的青睐。2008年1月,绿大地的股价还一度冲高到63.88元的最高点。
好景不长,2009年下半年,绿大地的资金链逐渐绷紧,何学葵的自救方案就是定向增发。为了使此次定向增发成功,何学葵编造了一个巨大的谎言:实际600多万元购买的广南林地使用权被虚增到1个亿。正是这个太离谱的谎言,让监管部门注意到了绿大地的财务异常,于是,证监局驳回了绿大地的增发申请。
绿大地的真面目被彻底揭穿,始于当地证监局的一次巡检和绿大地离职财务人员的举报。2010年3月,证监会稽查组正式进驻绿大地,开始调查绿大地的财务状况,这时,惊天内幕缓缓浮出水面。
原来,早在上市前的2004年,绿大地就开始筹备这一场惊天财务骗局。为了能顺利上市,经朋友推荐,何学葵不惜花重金聘请了蒋凯西、庞明星担任绿大地的上市财务总监和顾问,这两人帮助何学葵和绿大地制定了一系列的财务作假工程,帮助绿大地上市。
据《南方周末》报道,2004年,绿大地购买马龙县旧县村委会土地960亩,转让费是55万,然而绿大地的公司账簿上记载的购买成本却是955万,虚增土地成本900万。绿大地多次使用类似手法,从2004年到2009年,总计虚增资产约3.37亿人民币。
除了在土地方面做假账以外,绿大地以同样手法虚增苗木存货,虚构交易业务,虚增收入。据《南方周末》报道,绿大地私刻数十枚假公章伪造销售合同,大笔子虚乌有的收入和利润堂而皇之地出现在绿大地的会计账簿和上市招股书上,上市前后的收入造假约5亿多人民币。
然而,绿大地上市之后,何学葵并未终止骗局,依然大肆虚增收入,虚增利润,营造了一个又一个光鲜亮丽的泡沫。直到2009年被证监会稽查组调查,这个美丽空幻的泡沫破灭,众多投资者的钱被骗,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等人也被捕。
2011年,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绿大地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罚金400万元;绿大地董事长何学葵被判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一审判决出来以后,公众大呼该判决处罚过轻,相关人员根本没有获得实刑,罚不当罪。
之后,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抗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裁定撤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法院的一审判决。经昆明市中级法院提审后,认定绿大地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罚金1040万,董事长何学葵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此后,被告绿大地和董事长何学葵上诉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绿大地一审判决前夕,云投集团收购了绿大地,绿大地也被更名为云投生态股份公司。绿大地易主,何学葵被捕,但这场上市骗局引起的后果却并没有随之结束,投资者起诉绿大地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据悉,截止到2014年8月,绿大地共收到64起民事诉讼案件,诉讼索赔金额共计738.79万元。据《青年报》报道,绿大地的新股东云投集团承诺,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云投集团将以绿大地原董事长何学葵借给绿大地的款项及何学葵所持的绿大地的股份承担赔偿责任,不足的部分,由云投集团代为偿付。
最终,这个案件的结尾是:绿大地更名易主,董事长何学葵锒铛入狱,倾家荡产[1] 。
律师分析
企业上市融资为何导致企业家进监狱
在中国的民营企业家群体里,到处都弥漫着上市风潮,对很多企业来说,“上市”似乎就意味着“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时候,为了谋求上市融资,不惜伪造公司财务报表,虚增资产,欺骗投资人,最后事情败露,公司被收购,董事长也获十年重刑。急功近利求上市,换来的是身陷囹圄不得志。
本案涉及的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解决策略
上市融资,稳健才安全
在上述案例中,女企业家错就错在不应该为了上市而弄虚作假。很多人都认为,上市是企业快速融资发展的唯一机会,但殊不知,一味地“霸王硬上弓”,最终的结果也一定是“鸡飞蛋打”。企业发展都需要钱,但融资的渠道其实是非常多的,绝对不是只有上市这唯一的独木桥可走。
企业的资金来源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个渠道。内源融资主要是指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积累部分,外源融资即企业的外部资金来源部分,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方式。
直接融资是指企业进行的首次上市募集资金(IPO)、配股和增发等股权融资活动,所以也称为“股权融资”,同时包括权益相关融资,投资者拥有公司的权益、决策权和经营权。资本间接融资是指企业资金来自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等债权融资活动,投资者比公司权益所有人优先分配公司收益、获得利息收益,所以也称为债务融资。
如果企业的规模及财务业绩达不到资本市场的要求,不能通过做假账来调整业绩,而是应当调整、创新商业模式,引入经验丰富的财务投资人,在他们的协助下一步一步规范企业、提升企业业绩,当时机真正成熟时再上市。
现在很多企业家的内心充满焦虑与烦躁,认为上市、早上市才能获得企业发展的先机。殊不知,涂脂抹粉的业绩很难经得起公开市场的检验,“经验”再丰富的会计师也很难不留下蛛丝马迹,何况没有实际业绩支持的财务数据根本就不堪一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因其对资本市场与广大投资者造成危害,必将受到监管机构的重罚,甚至股东和企业会受到刑罚。为加速获得资本而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得不偿失!
[1] 案例来源:《南方周末》2012年3月16日报道《绿大地的黑账本:反向工程如何造假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