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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爷爷能不能给孙子买保险?
本节课老师:谭啸
课堂测试题 >>>
未成年人作为被保险人,死亡保额的上限是多少?
A.20万元。
B.10万元。
C.50万元。
保险法商课精讲 >>>
前几天,一个学员咨询我,说一个客户想给自己的孙子买份保险(俗称隔代投保),但保险公司是不允许这样做的。于是,这个学员就问我:“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不允许隔代投保吗?”
要想搞清楚这个问题,先得明确一个架构:隔代投保就是爷爷当投保人,孙子当被保险人。从表面上看,这两个人之间具有可保利益,但事实上还得看《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为了防范道德风险,对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保险法》规定了严格的条件。《保险法》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为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和其他情况人士,在此不一一列举)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述规定限制;但是子女未满10周岁,死亡保额上限为20万元,子女10~18周岁,上限为50万元。
也就是说,题述中的爷爷不得为10周岁以下的孙子投保。
《保险法》同时规定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此规定限制。
因此,在一般情况下,祖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孙辈不具备法律承认的保险利益,在其法定监护人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其保险合同无效。
但事情也并非如此绝对,在实际操作中,当祖辈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孙辈投保满足如下条件时,保险公司也会承认保险单有效:一是投保人须符合投保寿险产品的年龄要求;二是投保人须得到被保险人法定监护人(父母)的书面同意,或者被保险人的法定监护人为投保人本人。
此外,对于隔代投保,部分寿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年龄也有要求(一般要求被保险人在10周岁以上),同样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防范道德风险。
这样大家应该明白了吧,隔代投保在实际操作中是基本可行的。
延伸学习 >>>
《保险法》
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第三十三条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中国保监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5〕90号)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就规范父母作为投保人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按以下限额执行:
(一)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二)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二、对于投保人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每一份保险合同,以下三项可以不计算在前款规定限额之中:
(一)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现金价值;对于投资连结保险合同、万能保险合同,该项为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账户价值。
(二)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此处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是指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的死亡保险金额,或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身故责任对应的死亡保险金额。
(三)合同约定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保险金额。此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保险金额是指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的死亡保险金额,或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责任对应的死亡保险金额。
三、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前,应向投保人说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询问并记录其未成年子女在本公司及其他保险公司已经参保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的有关情况。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已经达到限额的,保险公司不得超过限额继续承保;尚未达到限额的,保险公司可以就差额部分进行承保,保险公司应在保险合同中载明差额部分的计算过程。
测试题解析 >>>
正确答案是AC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5〕90号),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死亡保额不得超过20万元;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死亡保额不得超过50万元。A、C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