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cal EPUB Text
06 我的哪些信息会被交换?——CRS金融账户信息交换的具体内容
06
我的哪些信息会被交换?
——CRS金融账户信息交换的具体内容
这一问题没有很多人想象得那么简单。王芳律师家族办公室法税团队接到过大量咨询,很多人都错误地认为,披露的内容只有个人存款账户的余额及账户持有人的姓名。其实,披露的内容远不止于此。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个人账户和机构账户报送的信息有所不同。
个人账户需要披露的信息有:开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现在的居住地址、税收居民国(地区)、居民国(地区)纳税人的识别号;在金融机构开设的账号信息、账户余额或者账户净值(包括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或者年金合同的现金价值或者退保价值)。如果是存款账户还包括公历年度内收到或者计入该账户的利息总额;如是托管账户,需报送公历年度内收到或者计入该账户的利息总额、股息总额以及其他因被托管资产而收到或者计入该账户的收入总额;如果是其他账户,需报送公历年度内收到或者计入该账户的收入总额,包括赎回款项的总额,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上述信息中涉及金额的,应当按原币种报送并且标注原币种名称。
机构账户需要披露的信息有:开户机构的名称、地址、税收居民国(地区)、居民国(地区)纳税人的识别号;在金融机构开设的账号信息、账户余额或者账户净值。如果是存款账户还包括公历年度内收到或者计入该账户的利息总额;如果是其他账户,需报送公历年度内收到或者计入该账户的收入总额,包括赎回款项的总额,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上述信息中涉及金额的,应当按原币种报送并且标注原币种名称。
如果开户的机构是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极非金融机构,还应当报送非居民控制人的姓名、现居地址、税收居民国(地区)、居民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出生地、出生日期。
看到这里,想必您已经知道CRS施行后披露信息的具体内容了。想要了解更详尽的信息,您可以参读《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