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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中国境内信托委托人去世,是否涉及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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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境内信托委托人去世,是否涉及遗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十五条规定:
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中国目前还没有实施《遗产税法》,所以,未来家族信托收益分配是否涉及遗产税,现在还无法判断。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来看,如果信托委托人自己不是受益人,那么在他去世后,其他受益人所得的信托收益是不算作遗产的。按照法律逻辑推理,如果这部分信托收益不算作遗产,那么是不是就不会涉及遗产税呢?这只是一种推测。至于信托收益到底会不会涉及遗产税,还是要由将来的《遗产税法》说了算。
在美国,信托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撤销信托,一类是不可撤销信托。通常,只有不可撤销的信托是可以实现遗产税筹划的。可撤销的信托,依然被认为是委托人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