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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2018年首次交换信息时我会有税务风险吗?——披露不等于交税
07
2018年首次交换信息时我会有税务风险吗?
——披露不等于交税
很多人错误地认为,自己的金融账户信息被披露后,就要面临交税。其实,这是一个误解。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白,金融账户信息交换意味着什么呢?答案是:2018年9月中国首次进行信息交换,意味着您境内的金融资产信息可能会被您的境外税收居民国(地区)摸底。但是,摸底并不意味着交税。
然后我们要了解,即便您的境内金融资产信息被税收居民国(地区)全部知晓了,也不一定会涉及交税的问题。境外很多国家(地区)都是居民主动申报税务制度,比如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申报时,境外的个人所得税税表填写的顺序一般是收入、抵扣项目、标准抵扣项目、税收优惠。也就是说,在您的收入扣除这些项目之后,接下来有剩余的才是面临纳税的部分。如果收入减去这几个扣除项后所剩不多,没有到达税收居民国(地区)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那就不会涉及交税的问题。
举例来说,李先生拥有加拿大枫叶卡。如果中国和加拿大在CRS下实行信息交换后,他在中国的资产是1000万元人民币(该资产是李先生移民前的合法资产),一年内产生50万元人民币的收益。那么这笔资产会被披露给加拿大税务主管部门。但是并不意味着1050万元人民币都要交税。因为其中1000万元人民币是李先生本来就拥有的合法资产,并不算是李先生的收入,不需要交税。50万元人民币收益才是所得,可能面临交税。不过按照加拿大的税收申报制度,李先生这50万元人民币的所得,还要扣除各种需要抵扣的项目,如果扣除后还有剩余的部分,剩余的部分要够得上交税的档,才会面临交税;如果扣除各种需要抵扣的项目后所剩不多,可能李先生就不需要交税了。
还有一种情况是,有些人是双重税收居民身份。比如您既是中国的税收居民,也是加拿大的税收居民,您在中国的收入已经按照中国的税法交了税。中国和加拿大有两国之间的双边税收协定。因此您在中国已经交纳的税,在加拿大一般都会被扣除,不会重复征税。
如此一来,对于自己未来是否会增加税务负担,您应该已经有个初步判断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