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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融资产代持的风险及应对策略
案例描述
千万存款母亲代持,终身积蓄兄弟强索
刘女士是一家连锁饭店的大股东,她与丈夫感情发生危机已近5年,随时都有离婚的可能。为了规避日后离婚财产分割,这些年来刘女士把自己的经营收入悄悄地陆续存入母亲账户,6年后,刘女士在母亲名下的银行账户里已经存了1200万元。刘女士心想,这可是自己的养老金了。
出人意料的是,一向身体硬朗的刘母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正在刘女士悲痛万分时,她的两个弟弟却开始盘算起母亲的遗产。原来,刘女士自己做生意,一向经济上还算宽裕,而她的两个弟弟却能力一般,不过是普通的上班族,每个月收入才几千元,所以对母亲的遗产十分看重。两个弟弟得知母亲名下竟然还有巨额存款时,就打起了算盘。没多久,他们就明确告诉大姐,认为母亲名下的1200万元存款都应作为遗产进行分割。任凭刘女士怎么费尽口舌,向两个弟弟拿出自己给母亲陆续转账的所有银行记录,两个弟弟都不承认那存款是姐姐的财产,还振振有词地说:“既然大姐都已经把存款转给母亲了,那就是大姐尽孝赡养母亲,转到母亲名下的存款就是赠与出去的钱,哪有再要回去的道理?”气得刘女士浑身发抖。
为防止自己存放在母亲名下的资金被当作遗产分割,刘女士“先人一步”,通过网银把母亲的银行存款转回了自己名下。
刘女士弟弟得知此事后,威胁刘女士把钱转回,作为刘母遗产进行分配,否则就要告诉姐夫这笔钱的存在。弟弟为了分遗产竟然不顾亲情,威胁自己,令刘女士心寒不已,她自然无法接受这一分配方案,姐弟当场翻脸,吵成一团,随即,双方展开了旷日持久的遗产继承纠纷……
律师分析
借名开银行账户,自己能否控制
1.不要因为回避一个风险而导致另一个风险
刘女士之所以将饭店营业收入存入母亲账户,是为了避免将来夫妻离婚时饭店经营收益被丈夫分割的风险。但是,这种代持安排并非万无一失,在母亲去世的情况下,存入母亲账户内的资金直接面临被其他继承人主张作为遗产继承的风险。所以,在进行代持安排的时候,应当清醒意识到代持也存在风险,要对不同方面的风险进行权衡,谨慎选择代持安排。
2.不要以为自己控制了银行账户密码就可以防范前述风险
前述案例中,刘女士以为两个弟弟耍混蛋,自己只要通过网银把放在母亲账户里的钱转回来就可以了,其实这一招也没什么用。因为,对于刘女士已经放在母亲账户里的钱,除非有相反证据,否则在法律上应认定为母亲的财产,即便她通过网银转账成功,日后两个弟弟仍然可以主张她擅自转移母亲财产,要求其返还,并将之作为母亲的遗产进行分割,这么做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在法律上是有风险的。
解决策略
金融资产代持风险防范策略
委托人应和代持人签署金融资产代持协议,具体约定代持的账户信息、代持金额,并根据代持金额的变动及时变更协议或签署补充协议,以作为证明代持人账户内存款所有权属于自己的证据。
告知代持人的法定继承人代持事实,并和代持人法定继承人签署金融资产代持知情函。具体在本案中,刘女士应事先告知两个弟弟代持事实,并争取让弟弟签署知情函,或者通过录音、电子邮件、微信、短信等方式固定对方知情的证据,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证明对方对代持关系知情。
本案中,可由母亲订立遗嘱,在遗嘱中声明该部分资产属于为女儿代持,不属于自己个人财产,去世后也不属于遗产,不受继承。为了避免母亲去世后弟弟对遗嘱效力提出异议,该遗嘱可以进行公证。
刘女士在向母亲账户转账时,应尽量在银行转账记录备注一栏写明本次转让的资金用途系委托母亲代持金融资产,以避免说不清她转给母亲的钱是什么资金性质。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刘女士委托母亲代持的存款属于婚后投资收益,如果和丈夫对此没有夫妻财产约定,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李女士委托母亲代持金融资产,存在转移婚内夫妻共同财产、损害丈夫利益的情形,该代持行为存在被主张无效的法律风险。
可以巧妙运用人寿保险的方式,克服代持风险。在本案中,刘女士通过母亲代持金融资产的方式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其实刘女士可以巧妙运用人寿保险,来实现婚姻财富的保全。
如刘女士可以将其货币资产赠与母亲,母亲以受赠资金为刘女士投保年金寿险(人寿保险),即母亲是投保人(保费实际来自刘女士的赠与),被保险人和年金受益人为刘女士,身故受益人为按刘女士意愿指定的受益人(如刘女士父母及子女)。这样,刘女士的资产就转化为母亲以个人资产向保险公司缴纳的保险费,刘女士从保险公司获得的长期年金由于具有特定人身关系,属于刘女士的个人资产,无论是刘女士的丈夫还是刘女士的弟弟,均不能以离婚财产分割或遗产继承的理由要求分割该保险金,既克服了母亲代持的法律风险,又有效实现了婚内财富保全的目标。刘女士如果出现不测事故,由于保单的身故受益人是按其意愿指定的,所以其个人财富可以以身故赔偿金的方式进行定向身后传承。如此安排资金,可谓是一举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