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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能规避遗产税吗
遗产税又称“继承税”,在英国曾被称为“死亡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财产的继承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一般来说,继承人在缴纳遗产税后,才可以合法继承遗产。
我国目前没有遗产税,暂时也没有开征遗产税的时间表,遗产税是否应该开征,在国家税务部门和学术界仍有分歧。虽然有关遗产税的传闻时常见于媒体,但是,2017年8月21日,财政部财税函〔2017〕197号在回复政协委员提案时表示,“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并否认曾发布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1]同时,财政部在回函中还提到,“部分开征遗产和赠与税的国家和地区近年来出现了取消或弱化该税种的趋势”。可见,财政部对是否推出遗产税持非常审慎的态度。
如果有人问:“自然人在生前设立家族信托是否能规避遗产税呢?”那么从私人信托最发达的美国来看,答案是:不一定!
委托人将财产放入信托中,相当于把财产赠与出去了。如果委托人对信托保留修改的权利,比如撤销信托或修改信托的条款,那么,在美国联邦政府看来,这并非一个有效的赠与,因为委托人并没有放弃自己的财产。这意味着,放入信托中的财产在委托人去世后,仍然要缴纳联邦的遗产税。所以,可撤销信托对遗产税的规避毫无意义。
对于不可撤销信托来说,委托人是永久地放弃了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因此在委托人去世后,其生前已经转移的财产自然不属于应税遗产。但是,在设立家族信托时,委托人向信托公司转移财产的行为被视为赠与行为,委托人是需要缴纳赠与税的,而赠与税的税率与遗产税的相同。
尽管如此,在遗产税的筹划中,家族信托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点:
第一,虽然家族信托并不能同时规避遗产税和赠与税,但是,基于财富传承目的的家族信托,其存续期限一般都会持续三四代人,甚至更长,它可以规避代际传承之间的遗产税。
第二,初始信托财产金额可能相对较小,在赠与税免税额度内,因此,委托人在设立家族信托时无须缴纳赠与税。然而,信托财产在经过若干年的运作后,会大幅增值,很可能会远远超过赠与税的免税额度(2019年,美国公民赠与税的免税额度为每人1140万美元,2020年进一步提升至1158万美元)[2]。由于信托财产和收益都不是遗产,受益人在获得信托利益时,仍然不用缴纳遗产税。
[1] 国家财政部官网。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07号(财税金融类018号)提案答复的函. http://szs.mof.gov.cn/jytafwgk_8391/2017jytafwgk/2017zxwytafwgk/201710/t20171017_2726094.html,2020-5-25.
[2]美国国家税务局网站. https://www.irs.gov/businesses/smallbusinesses-self-employed/whats-new-estate-and-gift-tax,202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