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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面对中国税改,如何保住手中的钱袋子——金税三期的升级对高净值客户的影响
第一节
面对中国税改,如何保住手中的钱袋子
——金税三期的升级对高净值客户的影响
典型案例
2018年3月1日起,我国各省市国税局开始实施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范(试行)》,意味着我国“金税三期”进一步升级,征税手段进入“信息化时代”。在这种情况下,偷税漏税的行为,将在最大程度上被查处和遏止。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看看升级后的金税三期是如何运作的。
近年来,由于原材料、人工等成本不断上涨,轻纺行业持续低迷,很多轻纺企业面临着极大的困境。在这种情况下,个别轻纺企业的老板就动起了歪脑筋,试图在“税”上做手脚——通过购买发票虚增公司的运营成本,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近日,B市国税局收到了A市国税局稽查局发来的协查函。协查函显示,A市一家棉业公司给B市的鸿达轻纺公司开具了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家公司却没有真实的货物交易。棉业公司的明细账上,挂着“应收账款—B市鸿达轻纺公司”价税合计1000余万元。而鸿达轻纺公司因为是买的发票,没有做账或没有挂账应付账款,两方对不上,因此一被调查,就露出了马脚。
金税三期升级以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被税务严查。只要你买过发票,哪怕是几年前买的,头上都悬着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会因为开发票的一方被查,而暴露自己买发票的事。
事发之前,鸿达轻纺公司还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不仅购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外地的,在这期间也少量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这也是很多存着侥幸心理的企业老板和财务常有的一种错觉,以为这样做就不会被查到了。在税务监控没有那么严格的时候,很多企业确实钻过这样的漏洞,但随着金税三期的升级,此前的“漏洞”就成了“陷阱”,谁钻谁落网。
专家解析
企业经营面临困境,首先想到的,应该是通过产品创新、企业改革等方式,提高生产效率,而不应该动歪脑筋,试图通过偷漏税来减少企业开支。在金税三期系统再次升级的今天,这条“歪门邪道”是走不通了。
税务部门会对比动态数据,一旦发现税负率偏低的情况,系统就会自动预警。随即,税务人员会对其进行核查,看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是否遵循了“三流一致”的原则。所谓“三流一致”,就是在真实货物交易的前提下,发票、货物(合同)、资金一致,如图4-1所示:
图4-1 “三流一致”原则
了解了这些信息,我们就更应该明白,试图通过偷漏税的方式减少企业开支,只会让企业蒙受更大损失,相关人员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三十八条 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印制发票的企业,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规定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因此,我们在努力创造财富的同时,要注意自己创造的财富是否合法,是否能拿到阳光之下。
保单规划
无论是无意的还是“故意”的,税务上的瑕疵都会给企业和企业家带来潜在风险。因此,我们就更需要为企业家配置一份长期、安全的资产,以保证家庭有足够的正常开支。一般来说,企业家都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一旦各种风险变为现实,就会对整个家庭造成巨大的冲击。
为此,我们建议企业家一定要配置一份长期的人寿保险。首先,从保险公司领取的年金、红利、满期保险金、身故赔偿金等,都是保险公司支付的,有保险合同证明,是阳光化、合法化的资产。其次,一旦作为家里主要经济支柱的企业家出现风险,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一定程度上能够对冲因为企业家收入中断造成的经济损失,保障一家人的正常生活。
辛苦打拼的企业家,当完成了财富的原始积累后,更要学会赚取“睡后[1] /税后”收入,而人寿保险工具就能充分满足这一需求。
综上所述,建议企业家提前做好规划,具体的保单架构如图4-2所示:
图4-2 保单架构
在这个保单架构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企业家,身故受益人为企业家子女。首先,企业家用合法收入购买保单,作为保单的拥有者,可以获得并积累免税红利收入。其次,企业家作为被保险人,可以领取生存年金,享受年金收益,获得一笔稳定的现金流。最后,一旦企业家身故,其子女能获得免税的身故赔偿金,从而实现资产的顺利传承。
沃晟法商语录
企业家们在努力创造财富的时候,请务必系好安全带。人寿保险就是我们生命财产安全最好的安全带。唯有对最坏的风险做好充分防范,才能更加自信地走向未来。
注释:
[1] 即passive income,被动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