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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跨境家庭新烦恼——跨境家庭婚姻税务风险与保单规划
第五节
跨境家庭新烦恼
——跨境家庭婚姻税务风险与保单规划
典型案例
张总夫妇白手起家,经营的企业几年前就已经是行业内的巨头。他们有一个儿子,因为张总夫妇一直把精力放在工作上,疏忽了孩子的教育,儿子的学习成绩不太理想。
原本他们希望儿子在国内参加高考,大学毕业后好接手自家企业。但张总夫妇虽然工作在北京,户口还是在山东,在国内参加高考,以儿子的学习成绩,很难考上一所好的大学。张总夫妇对此很是焦虑。于是有朋友建议他们把孩子送到国外接受教育,张总夫妇考虑再三,准备接受朋友给的建议。
在多位美国法律及税务专家的建议下,张总夫妇决定:由张总夫人一人带着儿子申请美国绿卡,张总本人不移民,张总夫妇的大部分资产留在国内,由张总持有,张总夫人名下仅持有少量资产。之所以这样安排,一是因为张总还要在国内经营企业,拿了美国绿卡的话,就要面临美国税务申报的问题;二是因为张总名下资产多,拿了美国绿卡,未来可能还要考虑美国的遗产税及赠与税。
这样的安排,看起来很美好。然而随着时间流逝,夫妻双方两地相隔,张总夫人因为名下资产很少,渐渐产生了不安全感,总是担心万一哪天跟张总离婚了,自己岂不是落个“人财两空”?她的这种不安全感投射到夫妻关系上,使得本就因两地相隔而淡漠的夫妻感情更加危机四伏。
专家解析
近几年,由于子女教育等原因,中国越来越多的高净值家庭考虑移民海外。随着移民客户越来越多,暴露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和矛盾。
中国客户移民海外,通常不是举家移民,而是只有其中一部分成员移民。这是由很多原因造成的,比如他们还需要保留中国国籍以便经营在国内的产业等。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这样做更方便他们做税务筹划。
中国客户移民海外的目的地大多是欧美发达国家,这些国家通常都征收高额的遗产税和赠与税。这两个税种,目前在中国都还没有开征。比如说,在移民热门目的地美国,赠与税是以赠送的财产为课税对象,向赠与人课征的税,目的是防止财产所有人生前利用赠与的方式逃避死后应纳的遗产税;赠与税与遗产税同时实行。实际上不仅美国如此,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是这样。也就是说,通常赠与税的征税对象是赠与人,而非受赠人。
中国的高净值客户如果一方持有大部分财产并留在中国,另一方持有少量财产移民美国,因为中国目前没有开征赠与税,就可以将大量财产赠与移民美国的一方,无需缴纳赠与税。
然而,如上述案例体现的,这样的移民策略是以婚姻风险为代价的。实际上,利用人寿保险的方式,可以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
保单规划
以上述案例中的张总一家为例,可以安排张总留在国内,张总夫人带着孩子移民美国。同时,以张总的名义购置大额年金险,被保险人为张总夫人,儿子为受益人。具体保单架构如图4-9所示:
图4-9 保单架构
人寿保险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所有权和收益权分离。上述架构中,投保人是张总,不移民;被保险人是张总夫人,移民海外。根据中国的年金保险合同,投保人缴纳保费,被保险人领取生存年金。
被保险人领取的生存年金,在美国视作从中国的保险公司受赠的财产,不视作收入所得。这是因为,收入所得指的是公司或个人通过付出劳动获得的报酬。被保险人没有任何对等的劳动付出,所以她领取的生存年金,视作她无偿从保险公司领取的赠与,赠与人是中国的保险公司。因此,被保险人领取的年金在境外通常不涉及缴纳赠与税,也不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如果领取的金额较大,在一些国家,需要披露取得的这笔资产,但是不会面临税务负担。
如此配置保单,实现了投保人掌管资产,被保险人受益的功能。目前,在中国,保险的被保险人是不能变更的,这就意味着生存年金会固定地给到被保险人。如此,相比一方“净身出户”的移民策略,更能平衡夫妻关系,防止夫妻感情破裂。
沃晟法商语录
巧妙地利用金融工具,不仅能实现税务筹划,还能调节家庭资产的平衡,促进家庭和谐,可谓一举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