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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保险金信托时会做哪些尽职调查
为了维护信托当事人的利益,确保信托行为合法,尽职调查是信托设立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尽职调查简称尽调,又称谨慎性调查,是指信托合同各方达成初步意向后,经协商一致,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就委托人及信托相关的各类事项开展的现场调查、信息收集、资料分析等一系列活动。
纯保险金信托
对于只涉及保险不追加现金的保险金信托,因为在投保人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已对大额保单进行过反洗钱调查、财务调查等尽职调查工作,所以信托公司的尽职调查过程会相对简单。委托人只需要提供与保单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信托受益人相关的一些基础材料即可,如个人身份证明、信托受益人与委托人的关系证明等。
追加现金的保险金信托
经营保险金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非常乐意看到委托人向信托账户中追加现金。因为对于信托公司来说,未来的保险金是“期货”,在其成为信托财产之前,除了收取少量的设立费,信托公司并没有其他收入。而追加的现金则是“现货”,可以为信托公司带来当期的信托报酬。
如果委托人向保险金信托中追加现金的话,信托公司的尽职调查就会复杂一些。除上述的基础信息外,委托人还需要提供资金来源合法性的证明(如薪金流水、银行理财账户流水、企业分红流水、证券或基金投资记录、房屋买卖合同等)、资金完税证明、婚姻证明(未婚、已婚、离异或丧偶)等,有的信托公司甚至会要求委托人提供工作履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个人信用报告、企业财务报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