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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人生需要斜杠——单一收入来源客户的保单设计
第六节
人生需要斜杠
——单一收入来源客户的保单设计
典型案例
马先生是河北某地的煤老板,前些年因为继承了家里的煤矿产业,资产过亿,风光无限,年龄不到30岁的他,仅银行活期存款就有5000多万元。他跟王芳律师家族办公室法税团队有业务往来,了解到他的资产配置情况后,我们认为他的资产配置方式风险极大,建议他配置年缴200万元的某款年金险,连续交5年。
一开始马先生不以为然,认为购买年金险毫无意义。当时正是他最巅峰的时期,一年花销超过千万元,有时打一晚上牌,就有几十万的输赢。后来在我们的不断劝导下,他勉强同意购买了一份年金险,年缴160万,5年下来总共交了800万元。
最近几年,国家相继出台相关政策,供给侧改革、环保治理、整合私人煤矿、煤矿限产停产等多项政策,加上煤炭市场行情的波动,导致在一年前,马先生的企业信贷资金断裂,煤矿面临整合,现金流急剧下降。马先生年纪很轻的时候就继承了家族企业,没有掌握任何其他技能和谋生手段。这时,企业出现危机,他所有的房产、汽车等都被拿去抵债,除了他曾经勉强同意买下的那份年金险,可谓一无所有。
专家解析
马先生的遭遇不是个例,很多煤老板都经历了这种人生大起大落的体验。这是由于,第一,他们从事的是高风险行业,也是受政策波动极大的行业,政策一变,一批老板就可能倒下;第二,煤炭属于能源类产品,很容易受全球经济周期以及市场波动的影响,煤老板们的财富收入因此呈现出极大的周期波动性;第三,他们的收入来源过于单一,几乎全部来自于煤矿公司,一旦煤矿公司出现问题,就没有任何其他收入来源。
事实上,上述风险不仅仅存在于煤老板这个群体,所有收入来源单一的客户,都有此类风险。因为我们谁也不知道,自己依赖的行业、产品、公司等等,会由于什么突发情况而出现危机,无法继续为我们提供大量收入。毕竟,在这个剧烈变化的时代,任何意外都有可能发生。我们无法防范所有的意外,但我们可以在意外来临之前给自己留下后手,让自己不至于在意外来临时陷入生活乃至生存的危机。
上述案例中的马先生,资金链发生断裂之后,才发现早年间不被自己重视的年金险,居然成了此时的救命稻草。企业出现危机时,马先生30多岁,按照他配置的年金险推算,在马先生50多岁时,将会有1300万元的生存利益金;80多岁时,将拥有近6000万元的生存利益金。这些钱固然不足以支撑他过此前那样挥霍的生活,却也足够保证他和家人晚年生活幸福。
这就是保险的作用。一切顺遂的时候,也许不觉得有什么作用,可一旦不可预料的风险来临,它就会是保障我们生活的稳固堤坝。因此,高端客户,尤其是收入来源过于集中的高端客户,为什么不在事业高峰的时候给自己加一份未来的生活保障呢?
保单规划
单一收入来源的客户,风险在于收入太过集中。这类客户要想抵御风险来临时造成的收入减损,重要的是开拓其他确定性的收入来源。因此,可以用股票、债券等各类形式平衡自己的资产配置,获取投资收益,以实现投资来源的多元化。更重要的是,要有一笔确定性的收入,以确保万无一失。能实现这一目的的,只能是也必须是保险这种工具——确定性正是保险相对于其他资产配置形式最大的优势。
方案一
客户可以在资产收入稳定时期,用积累的资金,给自己配置年金型人寿保险,自己为投保人,自己为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为父母。保单具体架构如图6-16所示:
图6-16 保单架构
在上述架构中,客户本人拥有该保单的控制权。同时,该保单不仅可以保障自己后续的生活,还可以在出现身故风险的情况下,将资产回流至父母名下。
方案二
如果客户个人和企业未来可能存在债务风险,方案一的保单设计可能面临债权人的债务求偿。为避免这个风险,可以在配置年金型人寿保险时,选取非分红确定性生存保险金的保险,父母为投保人,自己为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为父母。保单具体架构如图6-17所示:
图6-17 保单架构
非分红保单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身体和生命利益,属于非投资性保险。这种类型的人寿保险,债权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二条规定: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了,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包含了基于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比如,我借给了你100万元,对你的债权是100万元。现在债权到期,你不还我钱,假设你什么财产都没有,只有一张现价100万元的人寿保单。这种情况下,因为这份保单是专属于你自身的债权,我没有办法向法院请求用你这张保险来偿还我的债务。所以,如此架构保单,可以相对保护保险资产不被法院强制执行用于偿还债权人。
但是,近期江苏省高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被执行人所有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执行的通知》发布,对此产生了一定的挑战。如果再通过改变投保人,将投保人设置成出现债务风险较小的父母,当本人遇到债务问题,保单被强制执行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但是,关于收益权与债权,哪个更应该受到保护,目前我国法院比较统一的逻辑如图6-18所示:
图6-18 法院逻辑
即以“债权>受益权”为实行逻辑。为了真正起到债务隔离作用,可以再设计一种保单方案。
方案三
客户自己出资,以父母为投保人,儿子为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为其他家庭成员。保单具体架构如图6-19所示:
图6-19 保单架构
在这个保单架构下,可以确保资产保值增值锁定回报率。自己的父母做投保人,在资产隔离上更为安全。儿子一旦成年变更投保人为儿子,保单成为儿子的个人财产,不得被执行。身故收益金为其他家庭成员个人财产,不属于本人财产。如果自己有债务,儿子和其他家庭成员无需用保险收益金偿还。
沃晟法商语录
人生的起落浮沉,谁也无法预料。对于单一收入来源的客户来说,得意时越是风光无限,越要考虑万一失意,如何保障自己的生活。相对于其他类型的客户,单一收入来源的客户,如果没有事先规划,失意时会分外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