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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美国联邦储备银行
12个联邦储备地区分别设有一家主要的联邦储备银行,这些银行在本地区的其他城市可能设有分行。这些联邦储备地区、联邦储备银行以及其分行的地理位置见图9-1。资产规模最大的三家联邦储备银行分别是纽约、芝加哥和旧金山——它们一共拥有联邦储备体系50%以上的资产(贴现贷款、证券以及其他资产)。拥有整个体系总资产大约1/4的纽约银行,是最重要的联邦储备银行。
图 9-1 联邦储备体系
资料来源:Federal Reserve Bulletin.
各个联邦储备银行都是准公共机构(部分私有,部分政府所有),由各区域的联邦储备体系成员的私人商业银行所拥有。这些成员银行购买本区联邦储备银行的股票(成员资格要求),股票每年支付的股利按照法律规定不超过6%。各成员银行为储备区选举6名银行董事,其他3名董事由联邦储备委员会任命。这9名董事共同决定联邦储备银行的行长(需要经过联邦储备委员会的批准)。
12家联邦储备银行执行的职能如下:
·支票清算。
·发行新的货币。
·回收流通中损坏的货币。
·管理并向本地区商业银行发放贴现贷款。
·评估提出的合并案与银行扩展业务的申请。
·作为工商业界和联邦储备体系之间的联络人。
·检查银行控股公司以及州注册的成员银行。
·收集当地商业状况数据。
·组织本行的职业经济学家从事关于货币政策操作的研究。
12家联邦储备银行通过以下途径参与货币政策:
·它们的董事“确定”贴现率(尽管每个地区的贴现率最终都是由联邦储备委员会审查和决定的)。
·它们决定能够从联邦储备银行获得贴现贷款的银行(包括成员银行和非成员银行)。
·它们的董事从各自地区挑选一名商业银行家为联邦顾问委员会服务,为联邦储备委员会提供信息咨询,并为货币政策的操作提供帮助。
·12位银行行长中有五位在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各有一票表决权,该委员会负责指导公开市场操作(open market operations)(买卖政府债券,以影响利率和银行体系的准备金规模)。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的行长是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永久成员,终身拥有公开市场委员会的一票表决权,因而是最重要的银行;其他四票表决权每年在余下的地区联邦储备银行的11名行长之间轮流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