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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 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
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是银行发行的一种证券,上面标明存款、利率和到期日。由于有确定的到期日,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是一种定期证券而非活期存款:定期证券(term security)有指定的到期日,而活期存款(demand deposit)可以随时被提取。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也可称为无记名工具(bearer instrument),这意味着任何持有该证券的人在到期日都可以获得本金和利息。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可以在到期日前任意买卖。
1.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的期限
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的面额在10万美元和1 000万美元之间。很少有面额低于100万美元的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这种工具面额如此之大的原因在于交易商规定的整批规模为100万美元。整批规模指的是在不超过正常的交易费用下所能交易的最小数量。
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的期限通常为1~4个月。也存在6个月期的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但是很少有人需要期限更长的存单。
2.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的历史
花旗银行1961年发行了第一张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以应对大银行活期存款长期利率下降的趋势。公司的理财人员尽可能地降低现金余额,而将剩余资金投资于安全而又有收益的货币市场工具,如国库券。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的吸引力在于它可以支付市场利率。但也存在一个问题,银行能为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支付的利率要受Q条例的限制。只要大多数证券的利率都处于低水平,那么这一条例就不会影响其需求。但是一旦利率上升至超过Q条例规定的水平,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市场就会蒸发了。为解决这一问题,银行开始在海外发行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因为海外不受Q条例的管制。1970年,国会修改了Q条例,免除对面额超过10万美元的存单的利率限制。到1972年,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大概占所有银行存款的40%。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目前是第二受欢迎的货币市场工具,仅次于国库券。
3.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的利率
图11-4描绘了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和国库券的利率。支付给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的利率是银行和客户协商的结果。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的利率与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的利率相类似,因为它的风险相对较低。大型货币中心银行可以发行比其他银行利率更低的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因为市场中投资者们认为政府是不会让国内最大的银行倒闭的。这也使得这些银行的债券风险更低。
图 11-4 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利率及国库券利率,1990年1月至2010年1月
资料来源:http://www.federalreserve.gov/releases.